历史

自由恋爱(1/2)

    自由恋爱

    年龄是人类第一大敌,相传希腊女神雅典娜爱上了一个青年,向周彼得天帝要求赐他不死,天帝慷慨答应。可是问题并不简单,他固然不死,十年二十年,甚至七十年八十年地活下去,他却老啦,满面皱纹,眼睛看也看不清,鼻子嗅也嗅不灵,嘴巴也把不住滑,牙齿也脱落,发也苍苍,行动也迟缓不堪,坐到沙发上,一天一动都不想动,把雅典娜女士气得发疯,只好再向周彼得天帝求情,还是让他死掉为宜。

    周彼得天帝是不是准如所请,教那人死掉,书上没有记载,我不知道。但由此可了解一点,那就是“老”乃可悲之境,教人伤心落泪之境也。即以柏杨先生而论,无论年轻的女孩子也好,年长的妇人也好,都喜欢与我交往,非因为我是正人君子也,乃因我七十有四,已到了所谓的安全年龄也。呜呼,一个男子一旦到了被女人们认为安全的年龄,活着就没啥意思。

    诗曰:“自古美人如名将,人间不许见白头。”诚血泪之言。男人之老,尚且如此之惨,女人一旦老啦,就更一惨到底。道貌岸然一再强调重德不重色,恐怕是对女人的一种心战,盖德可恃而色不可恃,我既重德,你可大大地放心了吧。历史上最著名美女之一的李夫人,那位绝顶聪明的女士临死时,皇帝刘彻前往探望,她用被子把头蒙住,硬是不肯露面,怎么恳求都不行。刘彻去后,别人警告她恐怕得罪了刘老人,她曰:“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弛。”真是揭穿了底牌,一句话就把臭男人的劣根性抖了出来。

    我想对抗“老”的问题,仅只提倡重德不重色是不够的,不但是不够的,有时候还教人笑掉假牙。从前盛行多妻之制,圣崽们德色双收(我想建议大历史家对作品的确定意义和真实性的追求,试图把读者从旧的本文,真应考证一下孔丘先生是不是也有小老婆。春秋时也,贵族政治和农业经济结合,正是典型的多妻社会,他老人家恐怕不能例外),而现在流行一夫一妻,前已言之,要想不出花样,对“老”的反应,不能不靠另一套,只宣传“色”不重要,不但不能使人心服,而且容易造成家庭悲剧。

    主要的问题是,“老”对“美”固有影响,但并不等于葬送。中国人因为上述的那些宣传,往往有一个误解,认为“十八岁姑娘一朵花”,流行歌曲中不就有这一首乎?实际上一个十八岁的黄毛丫头,除了她的对象也是一个尚不懂事的小伙子,否则她的那一套仅只不过表面上漂浮的那一点,而真正的魅力则产生在年龄较大的女人身上。君不见历史上的美人儿乎?把殷纣帝子受辛先生逼得**而死的苏妲己女士,把西周王朝四百年天下断送了的褒姒女士,把唐王朝江山搞得乱七八糟的杨玉环女士,她们当时的年龄在四十岁,就是最年轻的西施女士,范蠡先生发现她在河边洗衣的时候,即令那一年她十八岁,十五年之后,到了吴王夫差自杀之日,她已三十三岁,也进入中年了矣。

    “老”对女人的威胁并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样严重,因为一般人想象得太过了火,以致连谈都不敢谈,甚至希望最好在观念中一笔抹杀,结果因为违反人性故,既行不通,还矛盾百出,不能自圆其蠊。一个年轻妻子如果为了避免三十年后“老”时不漂亮,便现在也不讲究,那真是自掘坟墓的怪事。盖人的年龄像一种旅行,到甲地有甲地的良辰美景,到乙地有乙地的良辰美景。柏杨先生十岁时,常为二十岁的人悲,他们对“撒尿和泥”都没有兴趣,有啥意思;到了二十岁时,又为三十岁的人悲,认为他们不知道向女学生吹口哨,又有啥意思;以此类推,到了六十岁时,更觉得七十岁简直无聊,并常发表言论曰:“我到七十岁就自杀!”盖万不料能活到那一天也。想不到而今不但活到七十,而且还活过了头,不但没有自杀,简直还快乐无穷。前天和老妻争吵,我又发誓曰:“我要到八十岁不死,就买包巴拉松。”今天气平,看情形届时仍不肯善自罢休。

    一个女人的外表美丽可能因时间而消逝——好比她的皮肤不再细嫩欲滴,不再白里透红;她的头发不再乌黑发亮,不再光鉴照人——但她的吸引力却与年龄而俱增,二十岁的女孩子像一朵没有香味的花,年龄渐长人所固有的东西,是一种表达感情的状态和一种特殊的认识。,其香才渐浓,才能捆男人绑男人。十八岁女孩子能颠倒众生乎?使英王爱德华先生放弃王位的辛普森夫人,那一年已三十七岁矣,难道爱德华先生是一个白痴哉?还是刚才那一句话,一个女人必须不断培养自己,训练自己,感情意境,才能成熟,身上才有磁性,中年妇人的爱深入骨髓,而少女的爱则如浮光掠影,因她们美的地方不同也。

    怎么样稳住丈大,于此又得一契机。

    在古老的婚娴中,没有恋爱,法律和习俗把两个互相陌生的男女衣服脱光,让他们的身和心,问时**裸相见,并且还要过一辈子那种生活,简直不像是真的,而像是一部传奇小说。在洋大人之国,古的儿女婚姻,也多由父母包办,但程度上却大大地不同,父母即令再**蛮横,也总会安排一个机缘,或舞会焉,或宴会焉,使年轻男女能够单独交谈。只有中国不然,大概是圣崽太多之故——呜呼,一个孔丘先生已受不了啦,再加上孟轲先生,后来又冒出程灏、朱熹,那么多的圣人之息,男女间的关系,便更束缚死人,素不相识的男女,彼纳入一个笼中,说它有趣则可,说它戏剧化则可,说它惨无人道亦可也。

    但是在表面上,那种婚姻是稳定的。而现在的婚姻似乎有点儿戏,夫妻们一言不合,随便拉两个人,就可公证拆伙。而从前的离婚却难如上天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部分的质变,在总,妻子要求丈夫离婚固然绝无仅有——五千年来大概只有一位朱买臣夫人,还闹得满城风雨,青史留名——便是丈夫向妻子提出离婚,也不多见,盖他们没有那种必要,看不顺眼时,尽可再娶十个八个。因之现在有很多道貌岸然之徒,或圣崽之辈,每兴怀古之情,认为还是古时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那一套好。

    呜呼,古时那种婚姻,乃血泪婚姻,其所以表面稳定,基础乃建筑在女人对男人的绝对屈服上,女人好像狗皮膏药,一旦粘到丈夫身上,就一辈子紧贴,她自己固然不会脱离,便是丈夫硬要掀之,也掀不下。记得有一同乡,在京师大学堂刚读了一年,便和一个女学生相爱,该女学生言明嫁他可以,但不能做妾,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但实行起来却如赴汤蹈火。该同乡的妻沿街哭闹,到县衙门用头猛撞石狮子,观者落泪,该同乡亦落泪焉。但他仍要求离异,他的意思是,只要名义上分开,有个交代,实际上固和往常一样。可是妻子则恰恰相反,只求保持名义,你在外面随便搞你的,三千年不回来都没有关系。

    我们无意讨论这件悲剧的是非,也无意讨论它的结局,只是想说明一点,古老婚姻之所以是稳定的,全靠狗皮膏药,那狗皮药由女人的血和泪组成,没有女人的血和小婚姻就很难维持。站在一个男人立场,最欢迎“嫁鸡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