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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想什么来什么~(1/2)

    “对了,一会儿的晚会,我会代表西部帝国送你一份礼物,希望你收下。”李准突然严肃着看向江烨。

    “你突然这么严肃干嘛?送我们礼物~我们很高兴啊~”

    “你们高兴,那便好,毕竟你们帮助了我们渡过难关,让我国的人口稳定了下来”

    李准并不昏庸,该感激,仍会感激,毕竟眼前这人与自己文明相同,而且又是自己的小舅子

    “那能先告诉我礼物是什么吗?”江烨凑上前,小声询问。

    “就是我们一直放仓库的石头,叫做魔晶,7级的。”李准有些不好意思,在他们看来,这东西就是个珍贵的辣鸡,毫无用处。

    江烨听到七级魔晶时,深吸一口气,若无其事地说道:“没关系,我就喜欢这玩意,多大一块啊?”

    李准伸手比划了一下

    “挺大的一块,先帝们曾用它做过假山,没量过,但是要运走,绝对不是什么简单事儿。”

    “那我就谢谢姐夫了。”江烨深吸一口气,努力不让自己叫出来,只能将手伸进口袋掩饰激动的内心。

    见江烨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劲,李准小声问道:“你这是不舒服?”

    “没有~只是觉得有点热”

    江烨的手在颤抖

    因为田筝曾经说过,大概一立方的七级魔晶,在万年前就能买一座城市。

    为了转移话题,江烨心生一计。

    “这个,你不是喜欢这块怀表吗?”江烨从口袋中把怀表掏了出来,放在桌子上。

    李准的视线再次盯紧怀表。

    “送你了,我家里还有一块”江烨假装一咬牙,做很不舍得的样子。

    李准见状将表直接塞进怀里。

    “你可别后悔啊。”

    “以后有好玩的,还会送给你~”

    江烨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淡定下来。

    眼前这傻皇帝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给出去了什么

    “以后多补偿他吧”江烨内心略有歉意。

    次日正午,江烨把田筝叫到角落里,把情况告诉了他。

    “什么玩意?小山一般大?”田筝傻了,他从书籍上看过这块石头,奈何书里面没有参照物,所以也无从知道石头的大小。

    “对,我还去看了,大概是10米长8米宽,3米高。”江烨小声说道。

    “200多座城啊?就这么给出去了?他们不知道这玩意有多珍贵吗?”田筝无比兴奋。

    “这玩意在他们手上就是个值钱的废物,给了我们,也算是报答了救命之恩,没有我们的粮食,他早就归西了。”

    “这玩意你有什么打算?”江烨小声在田筝耳边问道。

    “根据典籍上的记载,这东西能当做魔力储备来使用,一立方的七级魔晶,等于十万个老陈的魔力总量。”

    “这么夸张?那魔力储备有什么用啊?”江烨先是一怔,继续发问道。

    田筝打开笔记,将一些机械的名称展示出来。

    “等回去,你可以来看看我们的典籍,好些东西都失传了,有种叫做魔视机的东西,甚至还能放出人影!”田筝惋惜道。

    “???魔视机?”

    江烨惊了一下,随后恢复平常心。

    这个世界他也摸不透了,也不知是时间线乱了,还是科技树的问题?

    总之~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都堆在了一起。

    这个世界除了大,还是大。

    现在又多了一个乱

    论体积,这个世界和上辈子的太阳差不多大。

    论科技,不光有魔法,还有巧妙的机械

    总之,很怪异。

    江烨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在大陆的西北边靠海,这片大陆上的5个华夏帝国加起来有大陆的一半。

    其中西部帝国最小,只有中部帝国的十分之一,而且土地贫瘠。

    最大的北部帝国,人口约有200亿,和西部帝国之前的5000万相比,完全不在一个量级。

    江烨暂时不打算去北部帝国,如此庞然大物,从边境到首都坐马车至少需要两年。

    光是时间,就直接把江烨给劝退了。

    “先在西边站稳脚跟再说吧。”

    毕竟西边都是森林,占大陆的十分之一,而且边上都是无主之地。

    如果能开发出一部分划入自己的地盘内

    可比浪费时间去北边强多了。

    大国有大国的骄傲,自己这么去了,讨不到什么好处。

    想到这里,江烨又开始感慨

    “这么大的地盘?始皇帝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仅用一百年的时间就能统一世界六成的土地,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如果可能的话,得好好去请教一下这位伟人。”

    在他看来,光是把这些大陆逛一圈就得几万年时间

    现阶段,交通如此不发达,光是从大陆西边到东边,坐马车就要几年

    “其他穿越大能,传送不都是标配吗?再不济也能以光速飞行,怎么到了我这里,就这么凄惨呢?”

    江烨继续发呆,似乎忘了时间。

    “市长?市长?”田筝伸出手,在江烨眼前晃了晃。

    “嗯?我在想~这么大一块,占了不少便宜,怎么也得回个礼啊。”江烨回过神来,尬笑道。

    “有道理,那你觉得他们会喜欢什么啊?”田筝挠起下巴。

    “他们喜欢你的怀表,我为了那块魔晶,就送给他了。”江烨撒了个小谎。

    “这也太值了吧,回头我叫上家族的工匠们,做一车更高级的送给他们。”在田筝看来,几块破表能换到这东西,值了~

    “那就拜托你们了~”江烨搓手。

    “可是,我们的黄金不够了。”田筝摆手,惋惜道。

    “你要多少啊?去找兔妈,她管着城市内所有的财产。”

    江烨不管钱,因为他不喜欢钱,对钱没有兴趣。

    兔妈铁面无私,有时自己想拿出来点金子都不行,必须以城市建设或发展做理由才行。

    像是私用,是不可能从兔妈手里拿到一分钱的。

    不过这样也不错,有这样的人看管着金库,大家都放心。

    只不过自己就没多少钱了。

    必须得想个办法赚点外快,在晨曦城用不上钱,但是到了外面,钱就有用了

    毕竟拿粮食换不是个长久之计。

    前段时间,自己为了城市发展,拿出大概一吨黄金投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