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十一章 审判(二)(1/2)

    既然谈到了意外身故,那就还有转圜的余地

    小凡心里总算出了一口气

    之前被逮捕之时,老杨马上跳到了自己身上跟自己在神宫中商议如何才能躲过这次的劫难,起码不会被当场处决

    老杨想到了一个办法

    既然自己已经是一个口袋怪兽的身份了,那么起码在话语权上,小凡不再是绝对弱势的一方,那么就跟前世一样,正常走法律程序就好了

    倒时候自己提供一个对方无法辨认真假的伪证,起码能够扰乱怪兽们的视野,不至于被当庭宣判了。

    而在实施过程中,竟然意外的顺利

    没想到对方完全无法辩解自己提供的伪证,这下就把刑事诉讼降到了民事诉讼

    要知道小凡是作为人奴误杀了腕力监工,如果没有伊夫这个所谓“精灵主人”的存在,那无疑是要被立刻处死的

    可有了伊夫的存在,就完全不一样了

    虽然小凡是作为矿场的人奴,可这个身份怎么来的懂的都懂

    不就是腕力强行去人类村落抢来的劳力吗

    即便是矿场严格按照指标征收,严格意义上说,这些人类也应该是市财政的公共财产,而不是万家的私产,只不过没人教这个真而已

    但伊夫收了小凡,给他烙上人奴烙印,等于是将对方变成了自己的私产,这其中的从属关系已经合法确立了

    虽然还没有上市政府报备,可按照奴隶法,成年精灵每年拥有2个人奴名额,必须是没有在市财政报备过的自由人,这一点也完全满足条件

    那之后的行为就成了万东袭击伊夫私产,所产生的冲突导致了惨案的发生,且因为1024不存在主动谋害意图,从轻发落下甚至变成了简单的民事纠纷

    伊夫点了点头,认可了风正豪所诉求的意外身故处罚,只听得风正豪拿起面前的一本厚厚精灵法典,高声朗读道

    “根据大精灵法典·民事法第十四条第四则,因制止不法分子侵害私有财产而导致加害方受伤的,无罪处理,若因意外而导致加害方身故的,从轻处理,如加害方已具有施行进一步伤害可导致受害方人身伤亡的能力,做正当防卫处理”

    风正豪收起法典,正色道“根据此案双方提供的证据,被告方人奴1024因受死者万东故意寻衅与伤害,被动还击,导致万东身故,法理上应参考正当防卫处理,但因1024并非精灵,不能以精灵法为绝对参考,因此本庭宣判”

    “一、被告人奴1024因过失导致精灵万东身故,判处防卫过当,处罚金10万珠作为抚恤金赔偿给腕力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因其已有主人,此罚金应由其主人精灵伊夫承担;二、精灵伊夫未经市政府报备,私自传授家奴1024危险术法,导致精灵万东身故,判处扰乱公共治安,处罚金5万珠缴纳于市财政”

    “对本案判决有异议的,可在120个工作日内,上诉至本庭上级法院,关东高级精灵法院,以上”

    咚咚咚

    又是三下敲击,这一场闹的沸沸扬扬的常青之乱就这样被风正豪高高举起板子,又轻轻拍下宣了判。

    对大部分精灵而言,都是看个热闹,其中真正受到伤害的,也就是万家的情感而已。

    十万珠罚金,也不过就是腕力土木工程两个月的营业额,真是打发叫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