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金融货币(1/2)

    1935年11月3日,民国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法币制度。公告指出:“自近年世界经济恐慌,各重要国家相率改定货币政策,不许流通硬币。我国以银为币。白银价格剧烈变动以来,遂致大受影响。国内通货紧缩之现象,至为显着。因之工商调敝,百业不振,而又资金源源外流,国际收支大蒙不利,国民经济日就萎败,种种不良状况,纷然并起。”“设当时不采有效措施,则国内现银存底,必有外流罄尽之虞,此为国人所昭见者。”“本部特于上年十月十五日施行征收银出口税兼课平衡税,籍以制止资源外溢,保存国家经济命脉,紧急危机得以挽救。顾成效虽已着於一时,而究非根本挽救办法。”“近来国内通货益加紧缩,人心恐慌,市面更形萧条,长此以往,经济崩溃必有不堪设想者。政府为努力自救,复兴经济,必须保存国家命脉所系之通货准备金,以谋货币金融之永久安定。兹参照近今各国之先例,规定办法,即日施行。”时中国政府缺少足够的黄金或白银来确定法币的含金量,于是政府计划集中国库和民间的白银和黄金,在纽约和伦敦市场出售换得外汇作为保证法币发行的准备金,以外汇作为确定法币价值的基点。11月5日,中央银行公布法币对英镑比价:1法币=1先令2.5便士(根据1930-1934年外汇汇价的平均数确定)。从这一天开始,外汇汇率逐日公布,而上述三家银行则承担稳定市场汇率的责任。这一规定实际上标志着国民政府加入了英镑集团,中国经济和英国经济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

    美国政府对中国加入英镑集团大为不满。在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改革以前,美国曾以收购中国1亿盎司白银为条件,要求法币与美元之间确立固定汇率,但国民政府没有接受。于是同年12月9日,美国停止在伦敦市场收购白银,国际市场白银价格随之下跌,这样国民政府若按市价出售白银,中国将蒙受巨大损失。通过出售白银换取法币准备金的单边计划受挫。

    迫于现实,国民政府再次和美国政府接触。1936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哺、实业部国际贸易局局长郭秉文、上海中孚银行经理顾翊群一行访美,与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生商谈货币问题。双方于5月签订《中美白银协定》。根据协定,美国政府以每盎司50美分的价格从中国收购白银5000万盎司;法币和美元挂钩,100法币=30美元;为使英、美两国货币汇率涨落不超过幅度限额,防止出现三角套利,中国扩大外汇买卖差价幅度。该协定使国民政府在货币改革上重新获得了美国的支持,维持了法币对外价值的稳定国民政府虽然确立了与英镑和美元的固定比价关系,但是法币并非钉住英镑和美元不变。事实上,国民政府实施的是可调整的汇率制度。法币政策实施以后,法币对外价值通过钉住英镑和美元得以实现。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卖出价14.625便士,买入价1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