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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摇滚(2/2)

#24471;很好听的。”

    高远的话一出口,几万人顿时鸦雀无声,精灵们的的心在滴血,刚才鼓掌最起劲普罗休斯真想把自己的手剁下来,普罗休斯暗骂自己手贱,而合普罗休斯有相同想法的人,在这个占据了绝大多数的队伍里占据了绝大多数。

    高远刚才唱的是他最熟悉的歌,却不是最喜欢的歌,高远对所谓的流行乐基本无爱,他最喜欢的是摇滚!重摇滚,这其中死亡金属和维京金属是他的最爱,而在所有的乐队里高远最喜欢的两支乐队全部来自北欧芬兰的两支乐队,圣剑和灵云,高远本来还想唱他们的歌的,却怕精灵们接受不了而作罢,不过现在看精灵们对摇滚版的“兄弟姐妹”挺欢迎,高远决定顺便也让异界的精灵们见识一下什么叫摇滚。

    高远这次不打算清唱了,不过也没人能给他配乐,不过这也难不倒高远,看了看四周,好像也就山霸敲过的鼓还能弄响,这时高远才不会考虑自己会不会敲鼓。

    来异界之后高远还没见过头发,本来的短发现在已经到了肩头,在临唱歌之前,高远先把自己的头发弄得一团乱后,一手一个鼓槌,记记重鼓如同在精灵们心头响起。

    高远这时已经想不起要完整的唱那首歌了,反正是想起哪一段就唱哪一段,把自己所记得的摇滚来了个串烧,什么金属乐队,枪炮与玫瑰,涅槃,圣剑,灵云,高远把他听到滚瓜烂熟的经典段子统统唱了出来,圣光大陆上第一次响起了名为摇滚的声音。

    其实高远唱歌从不跑调,之所以让人觉得太难听还是因为高远的嗓子不怎么好,倒不是传说中的公鸭嗓,而是音域太窄,为了唱出很高的调门就只能扯着嗓门喊了,在这种情况下唱一些对嗓音要求很高的歌,还真是有些不自量力了。

    这一次高远再唱歌的时候,精灵们都学聪明了,一开始就捂住耳朵,嘴里还一直哼哼,好能遮住高远的魔音灌脑,当高远放开嗓子吼起重金属的摇滚时,所有的精灵身上都汗出如浆,就算是已经酩酊大醉的精灵夜马上清醒了过来,在某种意义上说,高原的歌具有醒酒的奇效。

    高远丝毫不看台下众人的反映,自顾自的只管唱歌,重摇滚本来就能让人发泄情绪,现在高远就是越唱越开心,唱高兴了之后发挥的也是越来越好,慢慢的竟然有精灵松开了一直捂着耳朵的双手。

    高远唱“兄弟姐妹”时也就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只是短短的五分钟却让精灵们痛不欲生,而这次更为激烈和疯狂的摇滚已经长了足足十几分钟了,精灵们却觉得高远的个越来越好听。虽然有些太过吵闹,不过一边喝酒听着这种以前未曾听过的音乐别有一番风味。

    高远的歌唱的是渐入佳境,而精灵们在适应了高远的歌声后,竟然开始觉得好像很爽,这种疯狂的音乐分外的适合狂欢节。

    精灵一直习惯和喜欢的音乐就像是圆舞曲,虽然也很好听,却不适合所有的场合,不过天性安静而优雅的精灵却不太可能创作出会让人感觉到激情的音乐,高远这一通狂暴到极点,有爽到了极点的音乐虽然粗糙,却让精灵们感受到了一个全新的音乐天地。

    若是放到平时,精灵们一听到高远的歌声绝对扭头就走,可是在以狂欢为主题的丰收节上,精灵们在喝了太多的酒后却觉得高远的歌竟然也能引起他们的共鸣。

    唱歌可是很累人的活,尤其是用尽全身力气的摇滚,高远这一唱就是半个多小时,摇头晃脑的同时还要一刻不能停歇的打鼓,这时高远终于觉到了疲惫,停下来之后呼呼的直喘粗气。

    听到高远的歌声不再响起,精灵们的队伍里又响起了稀稀拉拉的掌声,随后这阵张胜友演变为滚雷一般,不过这次精灵们却是发自内心的为高远的歌声鼓掌,倒也不是觉得好听,而是高远的歌让他们觉得很爽,前所未有的爽。

    唱了半天的歌高远这时的酒已经醒的差不多了,不过高远还处于极度兴奋之中,高远伸手示意大家安静之后,气喘吁吁的道:“今天我没有准备,发挥的不好,没能让你们听到真正的摇滚,这摇滚嘛,却是要组成乐队唱来才好听的,今天就到此为止,等我回去之后再准备一下,到明天,嘿嘿,我让你们听到黄金狮子乐团唱的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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