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 46 部分阅读(1/2)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

    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高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干肉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于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姐姐拿去当赞助军费;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于南蛮的种种花用。

    早期花钱所买到的珍宝,大部分都是没价值的假货,当作交了学费,后来虽然买到一些不错的东西,但都送回阿里布达交差,让国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现在我终于被招回去述职,但是身边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妈的,这样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点发财门路才行……

    这里距离南蛮地界不远,还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生产的药材、矿物,如果低价采购一些,或许有赚头。

    这时,商店的老板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这阵雾气是当地有名的特产,一旦起雾了,短时间之内是散不去的,不过,距离此不远的一个雾谷村,是珍宝商人常常造访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许会有我所需要的东西。

    带着这个消息,我回去找两名同伴,在进入旅店的时候,我和几个男人错身而过。他们身上配剑,步履轻捷,显然身有武艺,衣着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个人还穿着象徵神宫身份的长袍,肩头印着光之神宫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静殿认可的见习神官。

    有点错愕,我进入旅店,一句话都还没说,阿雪和大叔就告诉我一件怪事。

    “贤侄,贤侄啊。”

    “大叔,不要乱叫,谁是你的贤侄啊?”

    “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我和雪丫头刚才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喔。”

    茅延安朝离去的那几人指了指,道:“看不出来啊,那几个家伙瞧来人模人样的,却尽是在讨论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说得好,就像某人一样,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会偷看女孩子洗澡、画春宫画做纪念;危急时候丢下朋友自己开溜,还懂得七孔流血装死,我也常常觉得这种人真是不可貌相。”

    “贤侄啊,根据慈航静殿的圣典记载,生前猛找机会讽刺人的刻薄鬼,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吗?”

    即使拿天底下最锋锐的利器,我想也没办法剠穿大叔的厚脸皮吧,口舌之争不用太多,在短短几句交锋后,我问起了刚才那一伙人谈的东西。

    阿雪的解释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听得懂。距离这里不远处有个小村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骚动一次,据说是有凶物作祟,难以驱除,一直想要外聘强力的魔导师来驱邪,刚才那伙人得知这消息,打算前往该处,假意帮忙驱邪,狮子大开口,若是失败,拿了钱就跑。

    “打着慈航静殿的旗号去驱鬼,大概满有说服性的吧,那里以前有矿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满值钱的,采集的矿石中,或许有贵重金属,抢劫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票。”

    “你说得没错,不过,那穿着光之神宫神官服色的三个人,自称是什么净念禅会的人喔。”

    “净念禅会?”

    茅延安和阿雪并没有听得很清楚,只是听见那三名见习神官向同伙说起,他们净念禅会近几年要鸿图大展,经费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绩,对往后的升级大有好处。

    “净念禅会?这是什么东西?大叔你听过吗?”

    茅延安摇头,显示他和我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个一听就觉得像是“慈航静殿”姐妹组织的东西。只是,为何光之神宫的弟子,会另外加入别的教派?这件事情就很让人不解了。况且“鸿图大展”这四个字,一听就觉得与某些阴谋有关,假使方青书还在,问题或许就有答案了吧。

    第六章 净念禅会

    “师父,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

    “这个嘛……既然与光之神宫有关,方兄又待我们不错,我们就替他调查一下,搞不好能查到与南蛮事件有关的线索。”

    由于这听起来很像是铲奸除恶的好事,阿雪眼中燃起兴奋之情,连忙点头,招呼起来正趴在地上睡的紫罗兰,预备上路,不过,旁边的茅延安却很不识趣。

    “贤侄啊,你会有那么好心吗?其实你是想黑吃黑,也去那个村干上一票吧?”

    “大叔,知不知道慈航静殿的圣典里记载,生前太过老实的人,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

    “嘿,大叔我刚刚改宗信仰净念禅会了,听那几个家伙说,信仰他们会长的信徒,死后可以究竟涅盘,不生不灭,直达极乐世界耶!”

    现在,我有七成把握敢肯定这个净念禅会大有问题,因为连我这样的人都晓得,当一个组织的基层成员,会宣传那么美好、不劳而获的梦想,这种组织不是直销集团,就是邪教。

    一行人匆匆赶往雾谷村而去,路上雾气深重,前进的速度放得很慢。大叔也趁机告诉我们,原来在珍宝追迹者这一行中,那个雾谷村还薄有名气。

    受到地形影响,雾谷村一年里头有四分之三的日子,被浓密的大雾所笼罩,阴气极盛,吸引附近山区的人、兽亡魂,骚扰地方。

    “雾谷村后头有一个废弃的矿坑,早年矿脉没被挖尽的时候,繁荣过一段时间,不但有大批的矮人工匠众集,连人类都跑去凑热闹,开了几家有起码水准的旅店,往来的商旅行人会到那里去投宿,可是,后来整个山区开始被长年不散的大雾笼罩,加上怨灵团肆虐,人们都不往那边去了。”

    茅延安很怀念地叹道:“十多年前,我在这附近游走作画,也曾造访雾谷村的,转眼间就那么多年过去了,旅店里头漂亮的姑娘不知道还……”

    看他说得悠然神往,我不得不唤醒他,免得越扯越远,问他雾谷村在珍宝追迹者的心中,究竟有何特异之处。

    “这个就牵涉到雾谷村的大雾了。在大雾出现后不久,就开始有怨魂群聚,骚扰村民,当时有位慈航静殿的高僧代为沟通,说怨魂要求村民归还一样被他们藏起来的宝贝,但村民都说没有,虽然高僧施法镇压,可是往后每年一次,怨灵都会到村上去骚扰。”

    茅延安道:“为了怕受到怨魂的伤害,雾谷村的居民几乎都跑光了,矮人工匠跑得一个不剩,只余下十多户居民。到底是谁拿了鬼魅们的宝物,根本就没人知道,肇事者多半早就溜了,不过,却还是有人相信,鬼魅们的宝物,至今仍然藏在雾谷村喔。”

    阿雪瞪大眼睛,奇道:“宝物?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武器吗?还是某种财宝?高不高级?”

    “这就不晓得了。毕竟,从来也没人弄清楚,鬼魂们要的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说不定根本就只是一样很普通的东西,被人们错拿了呢。”

    茅延安道:“但也不排除真是某样珍宝的可能,所谓的追迹者,就是追逐着这样子的梦想,在到处奔走寻宝啊。”

    大叔说得没错,像这种程度的珍宝传闻,市场上多如繁星,根本没有实际根据,往往让追着这些讯息的珍宝猎人旷日费时,到死都一无所获。可是,如果一旦有所得,那么原本的那些传闻,就会变成与珍宝共存的奇幻轶事,在市场上更增添该项珍宝的价格。

    “大叔,每年来骚扰雾谷村的鬼魂群有多少?”

    “人与兽,林林总总地加起来,几百个亡灵总是有吧,每次出来像是游行一样,天上与街上鬼影幢幢,满有震撼力的。”

    “几百个?那些光之神宫的家伙应付得了吗?”

    人形生物的性命终结之后,会化为鬼魅,如果存有冤气或是怨念,灵魂的能量就会比先前强逾数倍。但换做是兽类,死了之后的魂体,质能不纯,不管是有冤没冤都没什么威胁性可言,反倒是它们的骨骸,有可能吸引附近魂魄群众其内,吸收日月精气,变成妖物,凶猛无比,好比龙死后骨骸所化成的龙精,就是出了名的难对付。

    参杂着过半兽魂的数百亡灵,威胁性还比不上一头龙精,实在不算什么大场面。

    话虽如此,却也不是几个学艺末精的见习神官能够应付,我想很知道,究竟是什么给了他们勇气。

    茅延安不算是战力;我不久前才施展过地狱淫神的仪式,几个月内不能使用魔法;阿雪的黑魔法又才刚起步,目前唯一的战力,就是靠紫罗兰。但火焰与闪电,对付猛兽则可,驱鬼却事倍功半,倘使那几个净念禅会的邪教徒,是靠愚蠢与无知去闯雾谷村,这我可万万不奉陪。

    “因为当初那名高僧的镇压,怨魂们骚扰村上的时间固定,都是大雾出现之后的十天。那些人大概是知道这件事,早点进去把事情办一办,在鬼魂到来之前开溜吧。”

    大叔这句话,让我安心许多,不然立刻就要掉转方向开溜。

    去看看那群净念禅会的家伙搞什么鬼,顺道捞些好处,是主要目的,我没有指望会在雾谷村找到珍宝,不过,那里既然曾经有大批矮人开炉铸器,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矮人打造的工艺品遗迹,随便捡一些回去,补充旅费,聊胜于无。

    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我们策马而行,三人一兽赶路。雾谷村的位置,距离我们出发的小村不远,但是道路崎岖,中间林木障道,又有大雾弥漫,着实不好走,幸亏我们有个过去常来的向导,热门熟路,每当浓雾看不清道路时,就让紫罗兰喷火照亮,比什么引路灯都有用。

    沿途,我明显感觉到马匹的不安,而整个山区的阴森寒气之重,已经开始涉猎黑魔法的阿雪,也略有感应,瑟缩着娇躯,小声地告诉我,风中有很多细细的呢喃声。

    当然,我和大叔的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样一路寻去,终于在天黑之前,抵达了雾谷村。

    那确实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也许过去曾经一度辉煌,但现在看来却像是废墟一样。在越来越昏暗的暮色中,理应璀艳的夕阳,被层层浓雾挡在山外,不能透射进来一点光彩。

    放眼看去,尽是灰蒙蒙的一片,只有几盏灯火,忽明忽暗地在浓雾中闪烁着,像是隔着老远,却又好像很近。

    茅延安拍拍身上,道:“这里雾大,居民不管白天黑夜都点灯,我们算是运气好了,如果还没进村就天黑,山路就难走了。以前我常来的时候,和这边几家旅店的老板都很熟,希望现在还起码留个一家吧。”

    在这种地方开旅店,真是名符其实作鬼生意,我甚至很难相信,有人会死待在这种地方不走。不过,也很难说,有时候,人们对于祖产的固执,会让不相干的人被吓到目瞪口呆。

    “师父,我们快点走吧,这里好冷喔。”

    阿雪催促着我,其实不用她说,我也是这样觉得。这里的雾气特别湿,温度也非常低,阳光只是一个空泛的名词,不具有实质影响与意义,尽管我们穿着厚厚的衣物,但经过一番穿林跋涉后,衣服几乎被雾气湿透,冷冷地沾在身上,肌肤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外头的气候,新近春来回暖,这样子的阴冷当然不正常,只是,都已经说过这个地方闹鬼,这样子的异常,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往前走上一段路,踩着石子缓慢前进,前头的灯火越来越亮,一排木屋出现在眼前,斑驳的木墙,上面有着许多大小下同的孔洞,顶上的灰色土瓦,滴着冰凉的水珠。

    比较大的一栋木屋前,停着十匹骏马,看样子,那群见习神官已经先我们一步到了。阵阵喧哗声,从门里头传过来,寥寥几句,已经听得出来,他们正在向屋里的人要求报酬。

    他们大概也觉得很没趣吧,这个雾谷村比预期中更贫瘠,就算剩下来的人集中经费,也凑不出一袋金币,即使想要放手劫掠,收获也没什么可瞧的,还要面对鬼魂群,这一趟真是大赔本了。

    不过,一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在努力挽留他们。

    “……虽然我们没有什么钱了,可是,如果能够找到鬼怪们秘藏的珍宝,应该价值不斐吧……鬼怪们知道一些线索的……”

    好像有一些很有趣的情报,我想继续听下去,但旁边的大叔抢在我前头,一把就推开了门。

    “金老头,好长一段时间不见了,还在用那什么找不到的鬼秘宝,来骗凯子驱妖啊?”

    我们跟着大叔进去,门内有着五十余人,分成两边。一边是那三名见习神官,还有七名作着剑士打扮的人,其中两个女的手中持长枪,看来还是骑士之类的,除了魔法师之外,一个冒险团体的标准配员,好像都到齐了。

    另外一边,是四十多名村民,为首的是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长长的胡须,看来老大岁数了,听见茅延安的声音,抬头转望过来。他身边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正自哄弄怀中婴儿的少妇。

    “茅、茅先生……”

    被称为金老头的老者面露喜色,过来与茅延安亲切地拥抱。看来就像大叔自己说的,他和这里几家旅店主人都很熟,而这就是其中之一。

    这群见习神官集团,对于我们的突然出现与打岔,显得相当不悦,可是似乎被他身上的行头与打扮所慑,又看到紫罗兰跟着进来,一时间也不敢贸然发难。

    坦白说,单是看打扮,大叔这一身武者扮相,瞧来还真是有高手气派,特别是他轻松扛在肩上的那柄“重”剑,不明就里的人看了,谁都会以为他的实力惊人。

    “雾谷村的老朋友们,你们不用怕,我这次回来,带了一流的魔导师回来,一定能够帮上你们的忙。”

    仿佛有意对那群见习神官们夸耀,茅延安拉过一张椅子,金刀大马地坐下,狂妄地瞪着那群人。如果要摆足气势,大叔本来应该把剑往地上一插,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