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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部分阅读(1/2)

    “多谢法王恭迎。”赞布卓顿连忙从马上翻身而下,合十还礼。这时,一名著黄色厚绒袈裟的护法上师牵来一头同样批了八宝瑞相厚毡的白犛牛过来。他笑了笑,跃身骑上犛牛,与白玛丹吉往托林寺并行。

    征战前,王会到寺庙里举行祭祀,征战结束後,王同样要到寺庙中举行祭祀并斋沐三天。

    古格国地位最高的王和法王骑祥瑞白犛牛并肩而行,两旁和身後跟随的是上千悍厉威猛的兵将和潜修教法的尊贵僧侣,这是何等的威压与神圣?伏跪在地的民众们心里又敬又畏,更是虔诚得不敢动弹一丁点。

    “法王,今日呈献的祭品是普兰王室一族,不知您可满意?”赞布卓顿轻声笑道。

    白玛丹增微微点头,目光落在赞布卓顿斜挎前腰间的乌金长刀上。刀鞘浮雕的十六瓣乌金莲花中间嵌著的灰白色骷髅头如今略呈暗红,里面囚禁的怨魂才是最上等的祭品。

    “骷髅头已经变色,王的长刀该超度了。”他微笑道,唇边的笑若春风,若甘霖,隐隐散发出纯净圣洁的宝光,将从兵将们身上弥散出的阴霾凶煞和血腥戾气不声不响地驱散净化。

    “多谢法王。”赞布卓顿微眯眼睛,身上浓郁的腥厉血煞也在白玛丹增的一笑中淡了许多。

    “王,二十几天前,我在冥想中察觉有人在窥视长刀上的魂眼。”白玛丹增双手分摊在膝上结出禅定印,眸光半垂,风轻云淡地问道,“不知您是否曾遇上了奇怪的人?”

    奇怪的人?赞布卓顿蹙眉沈思片刻,最後无果地摇了摇头:“没有。”

    白玛丹增又是微微一笑,犹如风拂雪莲。双眸轻阖,声音飘渺空灵,若有似无:“能窥视到长刀魂眼的人很有趣。王如果找到,请将这个祭品完整无缺地送给我。”

    “好。”赞布卓顿淡漠应道,也轻阖了眸子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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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格王赞布卓顿要在托林寺祭祀斋沐三天,罗朱和格桑卓玛却在他回城的当天就被释迦闼修送进了王宫。

    古格王的居住地同样分为夏宫和冬宫,夏宫是建在地面的宫殿,冬宫是在岩石之上凿成,属於洞穴般的建筑。据现代考察推断,冬宫是古格王室躲避阿里风雪的地方,也是王宫堡垒的心脏。几个宫区中间是廊道,虽为山体内部的洞穴,却很讲究地在该开窗的地方都开了洞。两边是十数米的悬崖绝壁,站在窗前可以远眺群山,俯视象泉河谷。而没有开窗口的宫室则显得黑暗无比,人如果进入,必须要点上酥油灯才能视物。

    古格王的宠物是两头自小养大的名叫大雪和小雪的雪豹,数千军獒的头獒银猊并不是真正的宠物。它本是深山中一只野生头獒,两年前被古格王在狩猎中捕获,後臣服效力军队。由於各方面表现都非常优异,所以很得古格王的宠爱,时常随王征战狩猎。平日里,王宫中随时都有十来头凶悍獒犬配合兵士守卫,这些獒犬全是银猊从深山中带出来的精锐野獒,经过了恶劣环境的严苛训练和淘汰,比军中人工驯养的獒犬凶残了不止十倍,也颇受古格王的喜爱。

    古格王无论出入何处,身边总会跟著两头雪豹宠物和数头獒犬,甚至连寝卧的居室也允许这些凶兽随意进驻蹲守。但这次在托林寺祭祀斋沐,却不能将雪豹和獒犬随身携带。

    罗朱和格桑卓玛的穴屋就安排在獒犬房。由於现任古格王对野生獒犬与众不同的喜好,因而獒犬房紧邻冬宫,朝南的石壁上难能可贵地开凿了一个一尺见方的正方形窗口,距内室地面约一米六左右。靠著这点光线能勉强将大约二十平米的居室看清,铺在地面第一层的是厚厚的干枯软草,软草上面是厚实的犛牛皮。犛牛皮上堆著一块块供獒犬盘踞休憩的黑色毡垫。獒犬房天天有宫奴负责打扫,獒犬的身体也天天有人清理,因而房内虽然充斥著兽的膻腥味,但还不至於让人闻得想吐。

    对於被安排在獒犬房居住,罗朱没有什麽抱怨。屋脊高原的奴隶很多都没有专门的房屋居住,放马的就歇在马厩,放牛羊的就蹲守在牛羊棚中。她们是獒奴,自然该和獒犬待在一起。如果单看屋室,里面有草、有牛皮、有毡垫,四四方方一个大洞穴遮风避雨又挡雪保暖,还有一扇透气的窗口,这些条件对奴隶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奢侈了。而身为王的獒奴,居在王宫中,基於形象视觉问题,还有定时洗漱避免恶臭的福利。不过这一点让罗朱又是喜来又是忧,喜的是她不至於肮脏成街边乞丐,忧的是万一不小心暴露出原本肌肤就完蛋了。听释迦闼修的口气,似乎禽兽王嗜好凌虐肌肤白嫩的女人。想活命,就一定要注意遮掩。

    居住条件和洗漱问题总的说来尚属小事,最让她手脚发软的还是面对十几头狂冲过来的凶悍獒犬。银灰色的、黑色的、白色的、虎斑色的,只只都有一米三四高,硕大的头,厚密的毛,剽悍身形筋骨强健,肌肉坚实。一双双三角吊眼凶残森冷,血盆大嘴中长满锋利的牙齿。獒犬中还夹著两头雄健的雪豹,看似优雅高贵,可爱如猫,金褐色的豹眼中却同样是森冷的凶残。

    释迦闼修临走前说什麽来著?好像是每天都有宫奴被咬伤或咬死。从今天开始,打扫獒犬房,清理獒犬身体的任务就落在獒奴头上了。

    ☆、第四十三章 獒奴的日子

    那是十几头犹带野性的吃人獒犬!那是两头动物界中出了名的冷酷杀手雪豹!那白森森的利齿比起刀剑来毫不逊色。一旦这群猛兽张牙舞爪地狂扑过来,她们脆软的身体必定会在眨眼间成为碎片。

    白马过隙的刹那,罗朱突然十分怀念二十一世纪的社保制度和商业保险。算起来她干的也称得上是非死即残的高危工作,在现代如果买了保险,伤残後还能靠不菲的保险赔偿金勉强养活一辈子,而在这里伤残了就等於是直接跨进地狱大门,蒙主恩召。

    脚下一软,她和格桑卓玛虚脱地瘫坐在山顶平地上,死死盯著奔过来的猛兽大气也不敢出。豆大的汗珠密密麻麻地涌出额头,被寒风一吹,几乎凝结成冰。

    “嗷──”

    一声闷雷长嗥,领头的个头最大的银灰色獒犬突然在距离她们两米远的位置处刹住脚步。随後的十几头獒犬像是听到了命令一般,倏地全部刹住奔跑的四肢。喉间狺狺,保持著上肢半伏,後肢微蹲,随时都能扑跃撕咬的姿势。

    两头雪豹没有刹住脚,而是悠闲地从獒犬中间踱出来,一左一右地站在银灰色头獒身边。

    三头畜牲冷冷地注视著罗朱和格桑卓玛,一动不动。像是在打量从哪儿下口更为合适,又像是在进行某种深层次的思考。

    罗朱和格桑卓玛相依相靠,瑟缩著任由三头畜牲打量,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在不停地颤抖瑟缩。不远处杵著几个面容清秀,身材高挑的女宫奴。她们对这人与猛兽对峙的危险情况仿若已经见惯不惊,个个半垂了头,如雕像般静默地守著面前的巨大食盆,死水一样的双眼无光无华,无波无澜,没有一丝活著的生机。

    右手被格桑卓玛掐得越来越疼,罗朱不得不从令人战栗尖叫的人畜对峙中率先挣脱出来。眼角的余光瞥到格桑卓玛骇恐到僵滞的面庞,心一片透凉,小妮子那副模样一瞧就是没办法指望同舟共济的。她微微叹息,做人要有责任感,既然是她拉著格桑卓玛当獒奴的,她就要对小妮子的性命负责到底。

    深深吸进一口冷风,似雪的冰寒灌进喉咙,将痉挛的胃部冻结,也将紧窒到要爆裂的心脏冻结。

    “银……银猊……你……你好……”她将视线凝在正对面的银灰色獒犬身上,努力露出一个温和讨好的笑容尝试与它进行良性沟通。这头刚从战场中下来的獒犬浑身都散发出嗜血的戾气,凶残的野性,气势比纳木阿村和努日笼沟里的它恐怖多了,也让她由衷地畏惧起来。

    银猊凶戾深邃的蓝色吊眼闪了闪,朝她一步步走过来。巨大的獒头凑到她脖颈左边嗅了嗅,又换到脖颈右边嗅了嗅。温热微腥的湿漉气息扑颈环绕,罗朱瞬间浑身僵直,笑容凝固,脑子里开始泛起茫茫白雾。她木然地看著獒犬伏低了身体从她的靴子开始嗅起,逐渐嗅过小腿、大腿、腿间、腰腹……嗅完了她全身每个地方後,又绕著她和格桑卓玛转了一个圈,在她和格桑卓玛的靴子上淅淅沥沥地撒了一泡尿,低嗥著侧身退开。

    接著上前的是两头雪豹,它们先在罗朱身上嗅个不停,然後又在格桑卓玛身上嗅闻,最後咧咧嘴,露出满口尖利的锐牙和一条长满倒钩的糙舌,在两人凝滞的眼神中也将一泡腥臊的尿洒在了她们的靴子上。

    “嗷──”等雪豹撒完尿,银猊扭头朝身後的十几头獒犬嗥了一声。

    十几头獒犬低沈哼应,然後十分有秩序地依次上前嗅闻罗朱和格桑卓玛,绕著她们撒尿。

    当最後一头獒犬撒完尿後,十几头獒犬和两头雪豹一起昂头朝天嘶吼。吼声中充满了诡谲的欢快和得意,再看向两个獒奴的獒眼和豹眼变得温和多了。

    无奈罗朱和格桑卓玛从头到脚已呈僵化状态,大脑空白冻结,完全看不见这一点。两头雪豹叼住她们的後衣领,将她们从地上分别拖到了一个食盆前。

    “嗷──嗷──”十几头獒犬对著食盆前的几个宫奴发出凶狠的嗥叫,龇牙咧嘴,扬爪刨地,一副跃跃欲咬的模样。

    几个宫奴面色惨白,“啊”的一声惨叫,吓得落荒而逃,转瞬就没了踪影,徒留空地上一群野兽和两个吓傻了的獒奴。

    银猊对罗朱嗥叫一声,罗朱木木地蹲坐在地上毫无反应。另一边的大雪对格桑卓玛也吼嗥一声,格桑卓玛眼珠子往上翻了翻,突然昏倒在地。

    “嗷──”银猊暴躁地嗥了一声,守在罗朱旁边的小雪咧咧兽嘴,伸出右前肢,一巴掌拍向她的後脑。

    砰──

    毫无防备的罗朱被雪豹强而有力的巴掌拍倒,脸庞与食盆里血淋淋的犛牛肉进行了最亲密的接触,而这一巴掌也将她吓飞到九霄云外的魂魄给拍了回来。

    她双手撑住石头凿成的食盆,慢慢抬起头,棕黑色的小脸糊上了生犛牛肉的血迹。将遮盖脸颊的几根细辫子摇头一甩,恼羞成怒地吼道,“尼玛的那个打……我……”声音在看到身边一头漂亮雪豹扬在空中的前爪时倏地微弱下去,嘴角僵硬地扯出个极度扭曲的笑容,“呵呵,随便打,不用客气,不用──啊──”

    谄媚的话还没说完,右手臂遽然传出压迫性的锐痛。她连忙瞧去,却见上臂被一张巨大的獒嘴含住,上下两排尖利的牙齿只需稍微用力,这条又脆又嫩的手臂就可以和躯干说再见了。

    释迦闼修的话再次浮出脑海:每天都有宫奴被咬伤或咬死。

    不要吧!她欲哭无泪,求救无门,瞥见晕倒在地上的格桑卓玛,心里顿时涌出无比豔羡。为毛她活了二十年就没被吓晕过呢?为毛她会吓得连嚎哭一声都难得好比上青天?

    “银……银猊,放……放开我……”她陪著笑,很没有骨气地谄媚道,“我……我好伺候你吃饭。”淡定,千万要淡定。她是獒奴,刚才被这群畜牲闻了又闻,撒了一泡又一泡尿,它们应该……应该已经将她圈定为所有物,不会再咬她了。拿起食盆中一块血淋淋的犛牛肉,她小心翼翼地递到银猊嘴边。万幸,食盆里没出现人的断臂断腿,也没出现人的五脏六腑。

    银猊放开她的手臂,没有张嘴接过犛牛肉,却诡异地从食盆中含出一块沾了血污的糌粑放到她曲跪的大腿上。

    “嗷──”它朝罗朱轻声低嗥,用嘴轻拱已冻成冰坨的糌粑。

    罗朱呆了呆,无意识地丢开生牛肉,拿起冰坨糌粑,傻乎乎地问了一句:“你是要让我吃它?”话一问完,她就想抽自个嘴巴。她面对的是畜牲!畜牲!不是人!不是人!

    然而不等她抽自己嘴巴,围在她身边的两头雪豹和一干獒犬忽地全部发出与银猊相似的轻低嗥叫,一双双兽眼灼灼发光地盯著她,还配合地点了点兽头。

    二十年来,从懂事起她就骄傲地宣称自己拥有太空金属的外壳,强力橡胶的内心,是踩得扁,但永远也打不死的超级小强。然而此时,她握住冰坨般坚硬的染血糌粑却觉得自己快要不堪负荷,不堪承受生命之重了。这些毛茸茸,散发著兽腥味的到底是畜牲还是妖怪啊?

    在十几双兽眼的强大压力下,僵硬地将糌粑送到嘴里。一咬,那坚硬冰冷的质地几乎将牙给咯坏。她不敢吐,也不敢扔,最终还是慢慢地,一点点地将冰冷的糌粑艰难吃下肚。

    当最後一点糌粑消失在她手中时,围观的双双兽眼都迸发出兴奋的亮光。银猊大嘴一张,一块带著獒犬特有腥黏涎液的糌粑吐在了她的手中。暖暖的,软软的,很容易就能吞进肚子里。如果她不怕得狂犬病,能对糌粑表面的獒犬涎液视而不见的话。

    什麽时候这头妖孽獒犬发现了她吃冰坨糌粑极为无能的事实?捧著手里温软腥黏的糌粑,罗朱颤抖起来。吃?还是不吃?这是个关系到身体康泰,关乎到身家性命极端严重严肃的问题。

    “嗷──”像是看出了她的迟疑,银猊朝她凶戾地嘶嗥一声,一口咬住她的小腿,利齿不慌不忙地逐步施压。紧跟著两头雪豹和其它獒犬也全都龇牙露出一副凶相,其中一头雪豹还将大嘴搁在了昏迷的格桑卓玛的脑袋上,金褐色豹眼森冷狠诈无比。

    威胁,这是**裸的威胁!尼玛的这个世界难道不仅历史发生了更改,还变玄幻了?为毛一群低等畜牲会对她这个万物之灵长进行威胁?!偏偏她还是不敢有丝毫反抗的弱势群体。

    罗朱用颤抖的手将湿答答的糌粑掰成几小块,闭上眼,把一块块糌粑合著屈辱和恐惧囫囵吞下。微微腥黏的气味让喉头一阵痉挛,胃抽搐得发痛。她双手紧紧捂住嘴巴,努力不让咽下的食物反吐出来。

    她是獒奴,是獒奴,吃獒犬嘴里的食物很正常,很正常。她不断地告诉自己,眼角却无法抑制地溢出两滴晶莹的泪花。

    ☆、第四十四章 獒奴的日子

    守著她将食盆里的两块糌粑吃完後,一群野兽心满意足地走到各自的食盆里大口咬嚼起来。

    吃了一块咯牙的冰冷糌粑,吃了一块沾满獒犬涎液的温软糌粑。在她强大意志的打压下,喉管的恶心痉挛总算是偃旗息鼓了,胃部的抽搐也宣告结束,只是胃里很不舒服,像是揣了无数条蠕动的寄生虫,千百万活跃的狂犬病细菌,冰凉中带著恐怖的骚乱。

    她的胃部会不会在不久後就开始腐烂?腐液会不会流淌到五脏六腑,将整个身体从里到外蚀成千疮百孔?或是在某一天,她会不会突然怕光怕风恐水,像疯狗一样张嘴乱咬?

    尼玛的穿越真的是坑爹的活计,风险性太高了,她的运气又太衰了。如果穿越前她是在西安武则天陵墓旁竖的无字碑边转悠,估计就能回溯到大周盛世。穿在则天大帝执政的中原,不说当个上官婉儿第二,至少也不会沦落成獒犬的奴隶。难道说她的穿越命运之所以会如此悲催是因为她体内含有四分之一的藏族血统,所以穿越地点冥冥中自有定数?

    网络小说里十个穿越至少有九个都是魂穿,剩下一个身穿的十之**都会穿到人以稀为贵的兽人社会中。以前看文时她觉得反正都是穿,魂穿身穿穿到哪儿没啥太大差别。经过大半年的亲身实践後,她才恍然醒悟这之间的差别由多麽多麽的巨大。

    首先说身穿地点的巨大差别,穿在兽人社会,不管性别是男是女,只要她是个纯种人类,那她就是兽人手里的宝。而穿在人类社会,尤其是这种由奴隶制向农奴制过度的古代社会,她就连路边的杂草都不如。

    其次再来谈魂穿和身穿的巨大差别:

    魂穿,她可能会重新拥有家庭和亲人;身穿,从头至尾都是光杆司令一个。

    魂穿,她可能从婴儿或孩童重新成长,奋发努力地开辟第二人生;身穿,人已经定型,不可能再活到老学到老地培养第二能力,基本只有一条道走到黑的命。

    魂穿,她可以在皇後妃嫔、和亲公主、豪门贵女、有钱小姐、武林侠女、小家碧玉、家庭主妇、青楼名妓、丫鬟通房、懦弱小妾、傻子弃妇、悲惨军妓、低贱女奴等等或高或低的身份中碰个运气,撞个前程;身穿,她是异时空的黑户人口,没有丝毫选择身份的余地,再一个倒霉就成了被烙印的獒奴。

    魂穿,她可能有空间、有人脉、有金钱、有田地、有山林,发家致富,翻身做主;身穿,她就是个一穷二白,隶属最底层的赤贫阶级。

    魂穿,她可能貌美如花,倾城倾国,红颜祸水,就算穿成肥猪也还有瘦成美女的希望;身穿,眼睛还是那个眼睛,鼻子还是那个鼻子,嘴巴还是那个嘴巴,身材还是那个身材,想依靠美色改变命运几乎无望。

    综合比较,魂穿实在比身穿优越了不知N个等级。难怪魂穿虽然会让人死一次,可能变形又变性,但它依然是穿越的主流,穿越的王道。

    尼玛的是哪个白痴说的我命由我不由天?把他拎到这里来试试。一无强权,二无本事,三无美貌,一把刀随时都能把人宰了,还掌控个鬼的命运。她从来就没想过要混个风起云涌,名垂青史。只想找个男人,找个美丽的好地方过点温馨的小日子,这愿望多平凡,多种田,但偏偏那老天就是见不得她。不幸从自由人沦为低贱的女奴,奢望逃亡,结果杀头獒犬就跟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