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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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舍道:“如果今天不是两个阿兄娶亲的好日子,我真不愿这麽早离开你的床。”

    “那你还不快走!”罗朱已在毛毡中拉好了身上的浴袍,闻言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他,“我也要早起到你家帮忙。”

    “我们一起走。”他斜眼睨她,唇角勾得高高的。

    “鬼才和你一起走!我要把身体彻底收拾干净才走!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一样随便擦擦就行了!”她恼恨地扯开毛毡,小手往他胸膛上使劲推去,却冷不丁被他拉住手腕,拖到胸前一阵狂吻。

    久久,扎西朗措才放开她。粗砺的指腹温柔地抚摸著红豔微肿的唇瓣,浑厚的声音褪去了调笑:“罗朱,我的仙女,真希望我们能早点成亲,这样才能够时时刻刻把你拥抱在怀里。”

    罗朱愣了愣,随即红著脸“嗯”了一声,目光羞怯地躲闪著他火热而深情的注视,心里再度涌起一股温馨的踏实感。

    是谁说过,嫁一个深爱你的人远比嫁一个你深爱的人来得幸福。她没有深爱的男人,却找到了一个深爱她的男人。嫁给他,她肯定会幸福的。

    “朗措,明……明晚……你就……要了我吧……”她吞吞吐吐地说完,头已经低得不能再低。

    “好。”扎西朗措没有露出欣喜若狂的神情,只是眉眼间的温柔更盛更浓。他低低柔柔地应著,将她整个身体抱进怀中,捧起她的脸蛋,强迫她看向自己,以著前所未有的凝重肃穆道,“罗朱,我的仙女,我发誓,我将把生命和灵魂奉献给你,给予你永远的幸福。”

    “呸,谁要你的命,发个誓跟吃饭喝水一样频繁。内容单调,没新意,没创意。”罗朱嗔道,眼眸里氤氲起淡淡的水光,嘴角边溢散出清浅的笑,“你只要记得一辈子对我一个女人好就行了。”都说男人的誓言是最不可信的东西,可在这一刻,她的心被扎西朗措的誓言感动了,居然毫无条件毫无保留地相信了他的话。

    “我会记得的。”

    扎西朗措含住她的唇又缠绵厮磨了好一阵子,才依依不舍地出门。

    ☆、第十六章 欢乐的婚礼

    这一天,老天似乎格外高兴,太阳早早地挂在了天空,寒冷强劲的风出乎意料地变得轻柔起来。

    纳木阿村在这一天好似过节一样,很多人家都没有出去放牧,早早忙完家里和地里的活计後,就换上整洁的衣袍,带上贺礼赶往扎西家参加婚礼。

    扎西阿爸是领主的总管之一,但他并不仗势欺人,反而热情豪爽,经常帮助村里有困难的人家,因此备受村里人尊敬。扎西阿妈则是村子里出了名的贤惠女人,孝顺长辈,敬爱丈夫,爱护儿女,将一个大家庭操持得井井有条,是女人们学习的榜样。这样的人家娶亲,自然热闹非凡。

    扎西阿祖坐在屋堂的卡垫上和村里的老人们拉著家常。扎西阿爸和阿妈时而在屋堂里坐坐,时而转到门口望望,眉眼间溢满喜悦,喜悦中又含著一丝焦急,他俩难得坐立不安的模样不时惹来村人理解的善意笑声。不过大多数前来庆贺的村人并没有进屋堂坐著,而是在奉上贺礼後於屋外坐等婚礼开始。

    屋外左侧的一片大空地处有个很大的篝火堆,堆积的木柴没有点燃,支架上架著一头洗剥干净的肥美羊儿。一张张矮桌围著篝火堆形成了三层大大的圆圈,每张桌子都摆上了炸果子、酒饼、酥酪糕等各种吃食,还有供人饮用的酥油茶和青稞酒。屋外右侧几十米开外的空地上也架起两个篝火堆,跳跃出熊熊的火焰,上面吊著的两口大锅里熬著牛骨和羊骨,有专人帮忙搅动煮熬。旁边的板案上摆著两盆青稞,砍成块的牛羊肉,正等著下锅。浓郁的肉香飘散在空中,勾得人食欲大开。

    人们三五一堆,七八一群,兴高采烈地聊著天,赞叹扎西家婚礼的隆重与富足,眼中都流露出几分羡慕。小孩子则在人群中四处穿梭奔跑,玩著最喜欢的游戏。

    大兄扎西次仁牵著怀了孕的白马,在村里十几个要好的小夥子的陪同下早早出门迎亲去了。另一个新郎扎西泽仁则带著弟弟朗措、德央、格荣、多荣和妹妹格桑卓玛以及帮工罗朱热情地招待村人,随时注意著村子外的动静。

    罗朱在添上一盘炸果子後,瞅空悄悄退到一边,用手捶了捶酸胀的後腰。尼玛的,不是她结婚,她却累得像条狗,亏她还一直进行著体能锻炼。

    屋脊高原是个色彩异常豔丽的世界,它培养了高原人对色彩的敏锐和热爱。站在一角放眼望去,无论衣袍质地如何,无论个人身上的装饰是多是少,到处都是强烈、鲜豔的民族风情。一条条横拉的五彩经幡在风中飘荡翻飞,充满了喜庆和欢快。

    “嘿,我要告诉阿妈,你这个帮工在偷懒。”

    正在入神观察时,右肩突然被猛地拍了一下,她吓得“啊”地一声转过头,刚好对上格桑卓玛笑盈盈的脸庞。

    “我才为客人添了一盘炸果子好不好?”罗朱翻翻眼睛,撇嘴道,目光下意识地落在了她身上。

    格桑卓玛身上的皮袍和大多数女人一样用了红、蓝、绿等颜色作花纹,襟、袖口和底边镶著白色羊绒,头上戴著一顶兔毛金花帽。垂到腰部的细细辫子里夹杂了五彩丝线,缀著绿松耳石、贝壳和银片。耳上挂著松石坠子,脖子上戴著红珊瑚小圈项链,第二层套著一个又大又圆,精刻著莲花花纹的银质宝盒,盒面上镶嵌了玛瑙和松石。手镯、奶钩、小吊刀、银元、雕花带等饰物一应俱全,看起来特别有色彩感和立体感,也将一张秀丽的脸庞衬托出几分典雅。

    “嘿嘿,我美得让罗朱阿姐看入神了吗?”格桑卓玛拉著袍边轻盈地转了个圈,明亮的长眼闪烁著得意的光芒。

    “切,臭美。”罗朱嗤之以鼻,谆谆教诲道,“一个女人美不美不在於外貌,而在乎心灵,懂麽?”说完拉拉身上万年不变的褐色袍子。入乡随俗,她的袍子上也镶嵌了五彩布条,就是从头到脚都没啥饰物,看起来比别的女人寒碜多了。

    这是比较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酸葡萄心理,遗憾的是格桑卓玛不知道这句俗话。

    她偏头看了罗朱片刻,长眼眨了眨,嘴角又俏皮地勾起,“罗朱阿姐说得对,我会记住你的话的。”亲热地挽起罗朱的手臂,指著不远处,欢快道,“罗朱阿姐,你看那边,有个漂亮姑娘正在和朗措阿兄说笑呢。”

    虽然只和罗朱阿姐相处了半年,但她很喜欢这个女人。明明是孤寂一人,却没有半点柔弱的无依感。明明对人对事都有些冷漠,临到头了却又表现出热心。看似沈默寡言,话匣子打开後却能滔滔不绝地和你聊上半天,让你不知不觉地学到了许多东西。看似温柔顺从,眼睛却常常冒出愤怒的火花,甚至会挥舞出有力的拳头。

    罗朱阿姐被朗措阿兄捡回来时,身上背著大大的行囊,里面装著他们从没见过的衣物和东西。她是个身无分文却毫不卑微的坚韧女人,靠著勤劳质朴和自信自爱博得了他们一家人的好感。如果两个大兄晚两天认识阿嫂的话,相信今天的新娘便是罗朱阿姐了,朗措阿兄也会是今天的新郎之一。唉,真是可惜了,她家最出色的朗措阿兄选择了低人一等的入赘,希望他们成亲後会过上幸福的好日子。

    罗朱顺著格桑卓玛的手指看过去,扎西朗措换了一件长袖皮袍,襟、袖口和底边镶上了彩色十字花纹布条和水獭皮毛,头戴狐皮帽,左耳上挂著一个银质耳环,脖颈上套了一条蜜蜡项链和一个圆大的雕刻著象纹的银质宝盒,上面缀满了湖蓝的松石。腰间挎著腰刀、火镰、锥子,足蹬一双黑色平底皮靴。身躯昂藏,面容阳刚,从头到脚都是说不出的剽悍英武之气,这样的男人也难怪会成为众多女人追逐爱慕的对象。

    像是感受到她的视线,扎西朗措突然侧过头朝她这方看过来。在对上她的眼睛时,男人咧嘴一笑,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微眯的眼眸中藏著不容置辩的欢悦和柔情。只见他转头对贴在身边的年轻姑娘说了些什麽,接著又用手指了指这边。

    秀美的盛装姑娘抬头朝这边望了过来,目光在罗朱身上顿了几秒,满脸失望和遗憾地离开了扎西朗措的身边。

    ☆、第十七章 欢乐的婚礼

    “嘻嘻,罗朱阿姐,看来朗措阿兄又为你拒绝了一个女人的邀请呢。”格桑卓玛笑嘻嘻地摇著她的手臂,“等婚礼结束後,你可一定要好好慰劳朗措阿兄的忠贞,争取早日怀上个孩子。”

    “不要脸的死妮子,看我不撕了你那张坏嘴。”罗朱面上腾起一片红晕,脱口啐骂道,伸出手去扭扯格桑卓玛的腮帮。

    “哈哈,害羞了,害羞了,脸皮薄的罗朱阿姐又害羞了。”格桑卓玛一边躲闪著朝扎西朗措奔去,一边笑喊,“朗措阿兄,快救救我,罗朱阿姐要撕了我的嘴呢。”

    扎西朗措笑吟吟地看著一个与自己最亲,一个是自己最爱的女人相互追逐打闹,胸口暖洋洋的。

    “来啦!来啦!迎亲队回来啦!”

    突然,守在村头路口的一个小夥子挥舞手臂,欢叫著跑进来,坐著谈笑的人们顿时沸腾了。

    当扎西次仁牵著骑在白色孕马身上的新娘出现在村口时,扎西泽仁率先迎了上去。

    “黄幡是那自现莲,红幡是那雨调和,青幡是那後裔长;红幡插在草坪上,如鹿角光耀眼;红幡插在屋顶上,如红火永兴旺……”热情的人们簇拥在路两边,口里念诵著民谣,五彩的祈愿幡不停地往新人身上飘洒,带去最诚挚的祝福。

    罗朱作为一个非扎西家成员,不需要去迎接新娘,便夹在人群中跟著看热闹,顺道也洒出自己的祝福。

    扎西家的两个双胞新郎依长幼顺序排在白马右侧,狐帽上插著红布扎成的花,身上的长袖皮袍为乳白的羊羔皮,襟、袖口底边镶水獭毛,自左肩斜斜披挂一条红色彩布。耳饰、颈饰、腰饰等配件一应俱全,英气喜庆。白马上的新娘戴毡帽,一层薄薄的红纱在帽檐边缘披散,隐约显出立体明丽的脸庞。身上也是一件缀著水獭毛皮的乳白羊羔皮袍,外面围著标志已婚的五彩邦典,皮袍镶满以红色为主的彩色花纹布条。发辫上、耳朵上、脖颈上和腰间的饰物是现场所有女人中最丰富最华丽鲜豔的,因为她才是今天婚礼的女主角。

    走在白马左侧的是为新娘送亲的舅舅,新娘的嫁妆则在迎亲队伍後面,由新娘家的人负责运送。

    迎亲队伍来到扎西家大门口时,门外已经铺上了白毡,毡垫上放著一个个装了青稞的袋子,毛毡上还有用麦粒画出的“卍”字符号。格桑卓玛和扎西朗措领著三个弟弟,手里捧著洁白的哈达和飘香的美酒立在门口准备迎接。

    两个新郎扶著新娘下马,新娘的双脚稳稳踩在了青稞袋上。当扎西朗措举酒敬献上去时,新娘舅舅带来的婚使以著特有的固定曲调诘问起美酒的来历、敬酒的诚意和饮酒的意义,扎西朗措对这一连串的“酒问”连说带唱地一一作答。等到婚使满意後,新娘这才接受敬献的美酒和格桑卓玛、三个弟弟献上的哈达,并将自己带来的哈达给予了回献。

    接著,新娘的舅舅赠送了牲畜、布匹、兽皮、食品等礼品,又将嫁妆一一交给新郎家的人。新娘随後在手捧酥油糌粑、彩箭和酒壶、酒碗的青年男女引领下,由伴郎伴娘陪同,绕门边的煨桑台转三圈後踏进扎西家大门。扎西阿祖坐在屋堂首位,扎西阿爸和阿妈坐在副首位,新娘和两位新郎在长辈们欣慰的目光中互相交换了信物,一起行礼接受长辈的祝福和哈达,并向长辈敬献哈达。

    屋堂过小,没法容纳太多的人,拜过礼後,新娘被领进北屋婚房歇坐,新郎出门与宾客同欢。所有的人不分男女老少都移到屋外左侧设置的宴席处,等到依次落座,婚宴便正式开始了。

    大盆的青稞被倒进锅中,大块的牛羊肉被丢入沸腾的汤里。篝火熊熊地燃烧起来,架子上的肥羊烤出了滋滋响声。醇冽甘甜的青稞酒被注入木碗,血肠、肉膘、肉干等菜式相继端上。

    酒过一巡,送亲队里的婚使又唱起了婚礼词,用吉祥的祝福和夸张的言词赞美新娘的双亲、新娘的贤慧勤劳和财富人缘等。新郎这方也踊跃参与,互相尽情赞美祝福。大家在宴席上有说有唱,言辞诙谐幽默、妙趣横生。当年轻的男男女女走下座位,围著篝火载歌载舞起来时,更把婚宴气氛推向了**。

    罗朱缩在最外层的角落里,忙不迭地抓著肉荤往自个嘴里送。大肉啊大肉,这次扎西家娶亲几乎将家里的积蓄耗去一半。他们也是算准了扎西朗措入赘不用花钱,嫁女儿不用花太多钱,剩下三个儿子年龄太小,等过几年要娶亲时,家里又会有丰厚积蓄的。

    嗯嗯,婚礼过後,不知道要隔多久才能有这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珍贵机会。她克服著对腥膻味道的心理障碍,努力吞嚼,拼命汲取高蛋白补充营养。

    “罗朱阿姐。”忽然,格桑卓玛拖著一个男人兴冲冲地从欢跳的人群中跑过来。

    罗朱正在嚼牛肉,冷不丁被这麽一喊,一个吸气,肉团顿时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她连忙端起一碗酥油茶猛灌下去,这才摆脱了噎死的下场。

    “罗朱阿姐,你难道是饿死鬼投胎的?”格桑卓玛笑著帮她拍背,嘲弄道,“怎麽差点把自个给噎死?”

    “谁叫你喊魂的。”她抚著胸口,没好气道,“朗措都去唱祝歌了,你不去跳舞,跑我这儿干嘛?”

    “罗朱阿姐,我给你介绍个人。”格桑卓玛把身边的男人推出去,“这是旺毕家的二儿子旺毕曲姆,跟随做生意的舅舅才从远方回来,你还没怎麽见过呢。今天他来我家道贺,我是专门拉他来见你的。”她扯扯男人的衣袖,催促道,“曲姆,还不快向罗朱阿姐问好。”

    “罗朱阿姐,你好。”

    旺毕曲姆也是个健壮的小夥子,十**岁的年纪,黑红脸膛,笑起来一口白牙,看起来颇为憨厚,然而那双细长的眼睛却闪动著精明的亮光

    “你好,曲姆。”罗朱笑著对小夥子友好地点点头,挪了挪身子,给两人让出位置。

    “罗朱阿姐,曲姆每次从外面回来都会带来许许多多有趣的事儿,我最喜欢听了。”格桑卓玛依偎在旺毕曲姆身侧,抓起一个炸果子扔进嘴里,撒娇地推著男人,“曲姆,这次多了一个人听,你可要讲得有趣些喔。”

    “好。”旺毕曲姆继续憨憨地笑著,大手抚拍上卓玛的肩膀,将她揽在怀里。精明的细眼里涌出浓浓的爱意,显然和他的兄弟们一样深爱著身边的女人。

    至此,罗朱对格桑卓玛的三个未婚夫见齐全了。她暗暗啐了一口,这厚脸皮的死妮子运气倒真好,找了三个对她一心一意的兄弟,看来成亲以後绝对能过上幸福加性福的生活。

    作家的话:

    咳咳,架空架空,此文是在一些史实和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个人爱好架空滴。亲亲们千万不要较真。

    ☆、第十八章 欢乐的婚礼

    “我这次跟阿舅出门,先去的是逻些城,在大昭寺里伏拜了几百年前的伟大赞普松赞干布,还有──”

    “等等,你能给我讲讲赞普松赞干布的故事吗?我以前只听阿祖略略讲过,可是她除了说赞普是无比伟大的天神之子外,什麽好故事也讲不出。我问寺里最博学的僧人,却根本得不到理会。”格桑卓玛张著一双好奇的眼睛渴求地望著旺毕曲姆。

    旺毕曲姆被这双美丽的眼睛望著,心底萌生出被需要的骄傲:“嘿嘿,卓玛,你这次可问对人了。我在逻些城还真听到了不少关於伟大赞普松赞干布的故事,据说他生下来时就能开口说话,十三岁时就继承了……”

    逻些城?大昭寺?松赞干布?

    逻些城不就是拉萨的古称吗?松赞干布是数百年前的伟大藏王,大昭寺是唐朝文成公主所建。那现在的中原该是什麽朝代?五代十国?宋元?还是明初?旁观这里的服饰、饮食、风俗和婚礼现场,没法判断具体属於哪一个地区,所有的东西总是与自己所知的有著一定出入。

    可是这里也有逻些城,也有松赞干布,也有大昭寺和唐蕃古道,那麽是历史中途变轨了?罗朱轻轻扣了扣想得迷糊的脑袋,不管是历史变轨也好,是原封不动地延续也好,反正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了,生活在了古代的高原上。她活著,就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思绪随著旺毕曲姆的讲述翻飞,她想到了那个在和亲历史上留下赫赫声名的文成公主。

    “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种子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禽兽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工匠三百六十行,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绸缎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佛主的光芒照亮了大地……”後世藏民们在歌声中传诵著她的功绩,将她的身影留在壁画上,寺庙里。然而作为一个女人,她真的像传说故事里那般和英俊的松赞干布一见锺情,相依相偎,携手过著幸福的生活吗?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历经艰难跋涉,在拉萨城外又经过漫长的四年等待後才终於以大唐高贵公主的身份进入了拉萨城,她的洞房花烛都是在城外度过的。她嫁过去时,丈夫已经有了三个藏妃,还迎娶了尼泊尔的墀尊公主为王妃。为她修建了巍峨雄伟的布达拉宫又怎样?给了她独有的“赞蒙”封号又怎样?那被女人瓜分後的王者之心到底有多少是属於她这个女人的,而不是属於她背後实力雄厚的大唐国。入城六年,丈夫就去世了。她一生无子无女依靠,寡居了三十年,又是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