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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汉见追赶不上,便从后面连续猛扔几颗拳头般大小的石头,连发几枚都没砸中目标物,于是又胡乱抓过小贩摊摆着的蔬菜瓜果,一应草鞋、笔砚、瓷器、纸扎的人偶,甚或元宝蜡烛,乱七八糟搜刮到手就朝骏马奔驰的方向扔去。谁知非但没砸到马,倒砸中了不少无辜的旁观者,惹得众人一片片怨声载道。大汉被逼无法,并从粗壮的腰身处抽出一条约莫五米长的皮鞭,欲从后面抽打这匹畜牲,进而驯服它。

    “嘶……”马嘶鸣一声,声音嘹亮悦耳,直奔弯弯和之书这边而来,其步伐已然放慢,似乎有停下来的意思。

    “姑娘小心!这匹畜牲不认人的,快走开……”异族大汉施展轻功,追赶上来,正要挥鞭,却惊见一双小小的纤长美丽的素手,牢牢拉住了缰绳,马却在瞬间飞腾起来,以直立的姿势嘶鸣不已。

    燕朔见状,看到车内满是夜千洵那堆从各国顺手牵羊得来的物什,都是些女子所用之物,金钗玉簪,累丝凤坠,一并连各式各样的肚兜也收集了不少,何况那些黛粉胭脂等物,更是不胜枚举。

    随手拿了一把血玉羊角梳,眸芒犀利冷冽如狼月,瞅准马身各处,确定好下手的位置,正要丢出去杀了劣马,却见眼前一红,夜千洵的宽袖就近在咫尺。

    “难得看到一件新奇的趣事呢,朔。你若出手可就没意思了。”夜千洵依旧笑靥如花,绿幽幽的眸底闪逝过一抹激赏。

    燕朔奇怪地扫了他一眼。

    “此女不仅胸大,而且连胆子也大得很呢。”夜千洵自言自语。

    听到他这冷不防的一句,车内的男子只觉一股闷气绕胸,差点憋得中了内伤。

    燕朔别过脸去,冷哼一声。

    待骏马稍稍安顿下来,那拉住缰绳的手延至手腕处,流下一丝鲜艳温热的血液。女子仿佛浑然不觉一般,几步走上前,死死勒住奚Φ啦淮螅窗崖砥ダ卫吻V圃谝凰厥种小?br />

    马儿低下头,接受她的抚弄,鼻间‘呼哧’、‘呼哧’声不曾间断,但是很快又平稳下来,给了在场受惊过度的众人一种温驯的错觉。

    “小姐!”之书在后面试图叫了自家小姐一声,可是正主儿似乎没听见,唯独和马儿故人叙旧一般,旁若无人。

    异族大汉也惊讶不已。

    作者题外话:各位MMGG,今天懒人的事太多了,更晚了啊~实在对不住,偶绝对不是故意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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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汗血宝马

    女子凑近宝马,低头垂眸,似在对着马儿温声软语,低低劝慰着。

    马蹄声渐渐静下来,周遭人声寂然,目光只汇集在一处不动。纵使赵画师、崔画师一众等见过大小场面无数的宫廷画官,也对着这戏剧性的一幕景观哑然不已。

    “老赵,这回咱们就是没有楼夫人的画像,也可以向皇帝交差了。此情此景,竟是可遇而不可求,单只女子姿容体态,便已超过李美人,冠绝后宫。何况还有此匹宝马添彩,更是凤凰比翼,美若天仙了。”崔画师慨然一叹,又叹又笑,神情间有些滑稽。

    赵画师听他如此说,也笑道:“可不就是。这不须马上临笔作画,也觉此情此景跃然于胸,闭上眼都可画出来,是为心中有画。恩师早年教导,眼中有画不如心中有画,我等也可借此机会一决雌雄了。”

    “既然崔画师和赵画师都如此说了,不才倒有一个提议。不如就今日之人,之物,之景,任凭个人喜好和观感,画上一幅‘美人驭马图’,择最优者呈入宫廷。虽则没按圣旨完成差事,皇上见此美人,一时喜欢了,也不会苛责我等。”随行最后的诸葛画龙说道。

    论起家世地位财势,他不如崔赵,不过若论起画功,则二人皆不如他。

    “美人驭马,此提议甚妙。就这么办吧。”崔、赵二人都纷纷附和道。

    一行人商议定了,便各自取好视角,都想要得到一处能更好显出画中人神韵的位置,不由得四散开来,自去了。唯有诸葛画龙仍站在原地,静观其变,隔壁的小厮见他如此,不禁多嘴问了一句:“公子还不快去,晚了可站不到好位置了。”

    “既是画由心生,我站在哪里也一样,也不用腾来腾去的费工夫。”诸葛画龙笑答道。

    只见他文质彬彬,纤瘦身材,益发显得身形颀长。星眸淡扫,神态轻松自如,颇有冷眼旁观之态,再不多言只字片语。小厮因知他素日行为乖僻,也就不作打扰,跟着其余人等一起散去了。

    异族大汉收起鞭子,上前一步,声如洪钟,躬身抱拳道:“姑娘,此乃我从马贩子手中高价买下的血马,一时大发兽…性,冲出了马棚。如今没的惊动了众人,害无辜之人受伤,惊乱市集,造成恐慌,在下实在对不住诸位。”

    弯弯没有理会他,只顾马身上搜寻,终于来到马脖子的地方,突觉指腹被锐利一刺,马儿也不复平静,略走了一会儿。她也大着胆子,硬着头皮在马背周围摸了几摸。刚才那马匹腾空跃起,以后蹄支撑向后仰起不住嘶叫时,她就发现了不对劲。

    作者题外话:恢复更新了~!oo ~

    汗血宝马

    果然这一摸,就在马鬃毛左侧靠头部的位置,发现了一枚坚硬的细针。素手环绕过去,再次抚摸了马儿的颈背,以及细针周围的部位,舒缓了马儿不安的情绪,再拔下半根约莫一寸多长的银针。

    银针没有变色,看来动手脚的人并没有对马下毒,只不过要引起马儿的不安来引发混乱罢了。

    弯弯不动声色,只把银针一溜,收回宽袖中,继续假装安抚这匹受惊过度的马儿。指尖溢出一滴温热的红珠,一根细针顺势滑落,也没什么人注意。

    “天生一张芙蓉面,胸中一颗玲珑心。这样的女子,该称作什么呢?”红衣花美男微启朱唇,漫不经心的目光落在女子身上,饶是眼神中尽是冷漠和轻视,车内的燕朔却依然感觉到他的好心情。

    “祸水。”燕朔冰唇一动,语气稍冷,逸出两个字。

    “孤就知道你对人的看法最为精辟。”夜千洵无事人般漾开浅笑。

    那笑意彷如吹皱了一池吹水的春风般,温暖而多情;又如随风摇摆的柳絮般,恣意而放纵。绿眸浮过清明睿智的流光,更显熠熠发光,宛如珍藏于海底的绿宝石般沉静深翠,跃然欲动。

    “别忘了你寝殿中的如花美眷啊,阿洵。色字头上一把刀,自古沉湎于美色的好色之徒,大多做了石榴裙下的风…流鬼。”

    世上再好的女子,送到夜千洵的床上,过不了几天就和马厩里的老马一样,不招人待见了。

    燕朔看向安抚马匹的女子,视线一移,落在女子绾起的青丝上,“听说天朝女子一经嫁作人妇,必须绾发,弱水三千,这一瓢已让他人率先所夺。你再争也无用。”

    “如今天下不过是一个‘争’字。区区一女,孤岂会放在眼里?无非是闲着无事无聊一番罢了。朔,你太多虑。”

    夜千洵笑说,一张春风狐狸桃李莫敌的俊脸妩媚无比,呢喃道,“不过,孤认识你这么久,从来没见你像今天这样帮着外人说话。”

    劝了他反遭他奚落,燕朔也不好怎的,竟忍了一时之气,等离了这里再说。“阿格罗,还不快上来赶马,速速离开此地。”

    他这样吩咐着,无奈阿格罗一门心思在之书丫头身上,加上周遭人声喧哗,压根儿没听见主子的话。就是听见了,这一时半刻不等众人散开了,让出一条路来,马车也走不出这里三层外三层的包围圈。

    作者题外话:看官们记得赏PP,不然某人懒态重萌^_^

    汗血宝马

    “白等了那么久,事情又是因我们而起,这么急着走反倒显得是我们的不是了。不如静坐着看热闹,等美人先离开,岂不两好。”

    夜千洵转身入轿,坐在黑衣冰山男旁边,修长纤细如女子的手微撩开锦绣帘子,斜眸看着弯弯如何处置这一团混乱。

    说到底还是不想走。

    燕朔不语。

    “这真是一匹顶级好马。”弯弯抚摸着马身,此刻一门心思都在宝马身上,再没空理会刚才的无聊男子。

    马身流汗若血,色泽鲜艳无比,手摸上那马汗,只见晶莹温润,呈现出粉红至玫瑰红的瑰丽色泽。难怪此马初看起来,竟像是一匹远奔而来的浴血战马,气势浑成,矫健雄姿,让人望之生怯。

    异族大汉听她如此说,一时间如高山遇上流水那般得遇知音,聒噪开了。

    “姑娘好眼力!此马乃百年难遇的千里马,买家跟我说,这血马是西域的荒原里极难驯服的骏马之王,因其野生野长,轻易绝不会让人骑它。我竟也糊涂了,将这马和其它马匹牵在同一个马厩里,须知‘一山不容二虎’,这不同的马儿,也有‘马不同厩’的习性。这畜牲冲破马厩,飞跑出来,它跑得太快,我也追不上。还好姑娘将它制服,在下在这里多谢姑娘了。”

    弯弯点点头,只不过对大汉称这马为‘血马’,不禁觉得有些怪异。思忖了片刻,还是忍不住问道:“我听说西域有一种千里马,滴汗如血,家乡那边的人便称之为‘汗血宝马’。此种马千金难寻,只不知此血马和我家乡人所说的汗血宝马是不是同一类?”

    “天朝人都称其为‘血马’,如今听姑娘这么一说,在下虽然不才,但也觉得汗血宝马的称呼更雅更妙。且听闻天朝女子皆深居闺房,轻易不出门,不像我们大漠的女子,自小在马背上长大。姑娘既有如此识马之才,又能驯马,便是此马的伯乐,非寻常女子可比。我虽是粗陋贱薄之人,但也愿将此马献与姑娘。”

    “无功不受禄。这马已经驯服,你还是领了它走罢。”如果这真是汗血宝马,搁现代那是国宝级别的待遇,她可养不起。况且这天上掉馅饼的福分,她这个一级懒的懒人还无法消受。

    弯弯叫上之书,就要离开。之书丫头觑见马夫那虎视眈眈,豺狼野虎般的目光,心里兀地打了个冷颤,听见弯弯唤她,再不愿多留在这边,巴不得赶快走了干净。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书包网

    赤马认主

    “姑娘,在下当真是诚心赠马,愿为美谈,绝无其它非分之想。”异族大汉也不明白了。自己都出手大方对她免费大赠送兼倒贴了,女子非但不领情,还想要一走了之。

    “小姐,我们快走吧,等久些城门就要关了!”

    之书已经被逼急了,本来想要雇马车,现在倒好,和一干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们蘑菇了这么久,马车没雇上,天色也越来越晚了。

    弯弯不理会之书,只对大汉说道:“壮士的好意,小女子心领了。自古宝马赠英雄,我非英雄,只怕白得了它,除了当寻常坐骑之外,也无其他用处。没的还辱没了此匹千里马。”

    弯弯一副正气凛然的神情,连她自己也突然感觉自己好深明大义,好……虚伪狡诈。

    当她的魂儿还在现代时,就是门口现成的有堆金子等着她,她也不敢拿。不是她品格高尚,视金钱如粪土,而是害怕被麻烦缠上,脱不开身,臭了名声不止,搞不好还要吃官司。最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她不想宅在法庭或是监狱里发霉。

    此时此刻弯弯只想着老祖宗的一句名言: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虽不知对方图没图她什么,但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嫁了人,至少要先学会安分守己,再守妇道。

    楼玥啊楼玥,你看我待你不薄吧,丫的竟然眼拙不识货!

    不识货也就算了,丫的还把她当成一只全自动多功能型花瓶,只看不用,这也忒欺负人了。

    弯弯这一想,自尊心再度受挫,不禁又勾起自己的伤心事来,也就没精打采的低头走路,无视众人。

    绝代风华的倩影散发着无尽的哀戚和幽怨,像孔雀羽翎般美好的翠眉微微颦起,衬着雪白细腻的玉颊,风吹起衣袂,缃裙飘飞,女子轻移莲步,徐徐而行。

    血马的主人听见她这么说,也觉得有理,但只听女子淡淡言语,也能使人十分信服,实在是以理服人,因此更敬佩女子为人。

    岂料弯弯走几步,那马儿竟像是认定了主子似的,也跟着跨出几步,‘哒哒哒’的马蹄声,若在平时,根本不会有人注意;而此时此刻,在场的人几乎是屏息看着那血马的马蹄儿,细数它踏出多少步,心里暗暗纳罕此马能通人性。

    “小姐,那马……在跟着我们。”之书扯了扯自家小姐的衣袖,表情很奇怪,似被吓得半死却又不敢大声叫喊,声音像是从喉咙中挤压出来一般。

    作者题外话:这一章实在太不容易了。写到一半,停电;再写,我妈帮我开房间的灯,啪错了开关,把我的电脑和网络全关了。阿紫没有事先保存,另外一个文写了几千字,也同时没了,oo 唉。我看到留言区mangobabu亲叫我‘紫酱’,研究了好一会儿,这位亲是不是常看日语动画?呵呵。不才阿紫也曾学过一半日语,你的称呼我才明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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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马认主

    被人跟踪已经算不上怪事,但是被一匹马跟踪,却是一件罕事。弯弯细想开来,心里毛毛的,也怪不得之书的声音那么奇怪,这的确有些恐怖啊。

    弯弯回头看见雄壮高大的骏马,亦步亦趋地跟在她们后头,旁若无人。

    见她回头,那马也先一步停住马蹄,竟表现得十分矜持内敛,站在她身后宛如一尊雕像般静止不动。

    只见它紧闭着嘴,两只大眼睛似晶状体的黑宝石那般透明澄澈,不染一丝一毫多余杂质。这还是弯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凝视着马儿的眼睛,突然觉得这种生物不发飙的时候也挺可爱。

    弯弯没想到自己的魅力强大到竟能让一匹马以身相许。进而想到,要是她家那位也肯对她宽衣解带,以身相许,翻来覆去,那该多好。

    厄,扯得太远了。

    之书的手儿抖呀抖,像是嫩豆芽那般极容易被折成两半,很没出息的藏在主子身后,畏畏缩缩。

    弯弯也没空鄙视她,但见异族大汉走上前来,将一条约半米长的马鞭交给她。那马鞭手柄为纯银锻造,造工精细,且大汉十分坚持,一副就算用塞的也要塞到她手上的强悍气势,弯弯只得接过来,纯银手柄还有那人的温度。

    “现在看来,也不是我强要送它给你,竟是它选择你当它的主人。我听卖家称其小名儿为‘踏云’,云易消散,喻此马能踩云飞奔,速度若疾风闪电。且听说这种马性情忠烈,一旦认定主人,便会誓死相随,是一种至情至圣的灵性宝马。姑娘今日得之,也是你和此灵物的缘分。”

    听得异族大汉如此说,人群间传来一阵赞叹唏嘘,似感慨似艳羡,就连刚才差点为此马所伤的人,也不得不对此马升起敬佩景仰之心,再没有怨怒嗔怪的。畜牲尚有情至此,只可叹人情苍凉!

    弯弯则想,‘踏云’之所以会跟着她,一定是刚才她动手帮它拔下银针,解了它的痛苦,这下子才屁颠屁颠的跟她后头,要报恩了。

    如今马鞭也在她手上,马的现任主人又说了这么神乎其神的一大堆,赠马热情高涨,她再不接受反倒显得太小家子气。

    “也罢。今日也该我碰上它。照壮士方才所说,也是一场缘分了。只是这马我也不能白受。这样吧,你照着你买下的价格,我再酌情添一些银子与你买下此马。”如此银货两讫,便可两不相欠。须知钱债易还,人情难还。从今往后,这‘踏云’要跟着她,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赤马认主

    “在下名曰赠马,就是要将此马让与姑娘。如今你又说和在下买马,却是辜负了我的一番心意了。是否姑娘嫌弃在下是个粗人,不懂礼数,才不肯受这匹马?”大汉是个爽快之人,头一回送礼还送得如此艰难,顿时浓眉一皱,不高兴了。

    “壮士多虑了。小女子欲以千金买的却不是此马,而是答谢壮士的赠马之情。今日小女子得遇此马,也是你的功劳,想必壮士之前也为它费了不少力气。况且这马既认了我做主人,以后就是跟着我了,我怎能不代它报答壮士的识马之恩呢?”弯弯说完,唤过之书拿出银票,之书想也不想,把一叠银票通共三千两交给她。

    “这些都是小女子的心意,还请壮士收下。”弯弯将银票递过去。

    异族大汉也不再推托,只说了一句:“此马得遇明主,纳兰晔也替它欣慰。若他日姑娘有用纳兰之时,纳兰必定来投!”

    “原来你叫纳兰晔。”弯弯微微一笑,桃花瓣般娇嫩粉红的樱唇扬起,竟似有花落之音。“我记住了。”

    “姑娘,后会有期。”纳兰晔对她一抱拳,粗糙的大手磨挲了一下马背,片刻后退出人群,潇洒走了。

    “好奇怪的一个人。”之书看着异族大汉远去的背影,喃喃道:“他也不知小姐是什么底细,姓甚名谁,家住何处,竟这样就走了。”

    弯弯也觉得奇怪,不过现在有一件事更让她好奇。“还说呢,你一个丫头怎么随身带那么多银票?快从实招来。”

    之书露出无辜的神色,“路府跟随小姐的丫头们,通常都腰缠万贯啊,路府别的没有,银两却从不曾短过。而且老爷吩咐过,出门在外,用钱的地方多得是。还亏我带了这么多银票,不然小姐你拿什么给人家?刚才也不问问,小姐你又是不带银子的,若是我也恰好没带,那岂不丢脸丢到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