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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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公元一七九三年的一天夜里,因为法国大革命爆发而被囚的玛丽·安瑞聂特王后,正计划着一场惊天动地的逃亡计划。

    她与巴茨男爵用金钱买通了数名革命份子,准备利用一名与王后长相酷似的女官进行偷天换日,以便王后逃出监禁塔楼。

    是夜星月无光,寂静的街道上只有一辆单骑马车快速奔驰着。

    盛装打扮的ROSE坐在车厢内,垂首敛眉,虽然马车的目的地是地狱,可是能够为主子而死,仍是身为臣子最大的光荣。

    她应该无怨无悔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一股悲伤的情绪自心底缓缓泛了出来。

    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她,“它”既熟悉又陌生,她记不起有关“它”的任何事,但“它”却深深撼动她的心。

    “上帝!请您让我在死前见这声音的主人一面吧!”终于她再也按捺不住心底的渴望而许愿。

    突然!行经河边的马车毫无预警地翻覆,她被抛出车外,掉落河里,在身体往下沉的同时,意识也飞过高山、大海、森林,直到……

    第一章

    凌晨两点半,毛世善火烧屁股般打电话给他的工作室合伙人、最佳损友兼红粉知己芝芝。

    铃声响了大概半个小时,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

    “该死的混帐、王八蛋,你知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二十四小时内,帮我送一张往法国的飞机票到机场来。”世善用肩膀夹住话筒说话,边手忙脚乱收拾行李。

    “毛大哥、毛董事长,你当我是神?还是开航空公司?I说风就要雨,二十四小时内要一张飞机票,三天我都不一定弄得到啊!”

    “芝芝大姊、芝芝副董事长,我可是公司钻石王老五,最佳活广告。多少客户和学徒是冲着我这张脸而来,要是我死会了,嘿嘿!工作室会怎么样?你自己心里清楚!”

    世善忙着检查护照,幸亏还剩下法国的签证没过期,不然就毁了。

    “怎么?世宇大姊又逼你结婚?”逼婚戏码,每年都要在毛家上演好几遍,芝芝早已见怪不怪。

    “没错,不过这一次上场的人物,多加了我爸妈的神主牌位。”他两手拎着行李打开房门,准备跷头。

    “哇!世字大姊玩真的?”这怎么可以?芝芝可是打和世善上同一所大学时就爱上他了,他要结婚也只能娶她。

    “少废话!要是我跑不掉,有你好受的。”他甩掉电话。反正芝芝一定会有办法的,只要她迷恋他的心未变,她永远是有求必应的活菩萨。

    世善放轻脚步,小声关上房门,跑到楼梯口,遇到同样提着旅行皮箱的大哥毛世真,两兄弟很有默契地点点头,同时比了涸“落跑”的手势,便分头溜了。

    *9  *9  *9

    法国圣哲曼安雷

    坐在RER的车厢内,世善瞠目结舌地瞪着坐在旁边,前来接机的好友克林。

    “有没有搞错,你要我一个大男人去住女生宿舍?”

    “不然警察宿舍,你觉得怎么样?”克林好整以暇地半躺在座位上,打量着四年未见的好友,他比二十岁的时候又更漂亮了。

    他们认识在台湾,那时候法国警官克林和世善的大哥,国际刑警毛世真联合抓一个顶级杀手。

    合作期间,世真招待克林住在毛家。想不到他一看见这个美得不可思议的中国娃娃,所有法国男人的浪漫情怀一下子全爆发了。

    他迫不及待向世善求爱,结果被世善狠狠地扁了一顿。后来不打不相识,两人却也因此而结成至交好友。

    “我不要!”世善大惊失措,站起来高声尖叫。

    全世界的单身汉都一样,干净不到哪儿去。尤其是克林,他是那种一条内裤、三个角轮流,前前后后、翻来覆去可以穿六天的人,要他去跟他住,他宁可去和猪睡。

    克林忙捂住他的嘴,把他按入座位里。

    “形象、形象!”他比比四周因受惊扰,而面露不悦之色的同车旅客,提醒向来把面子看得比生命还重要的世善。

    世善扯扯已经端正得不能再端正的领带,将西装口袋里的手巾拿出来,重新摺好,放回去,摆足姿势,才优雅地坐回椅子上去。

    “你,该死的,害我失态。”他压低声音怒吼。

    那双眼睛里闪闪发亮的怒火依旧十分吸引人,克林再次赞叹于他的美丽。就是因为这张天使面孔,使得他们认识以来,他始终被他吃得死死的。

    就连现在,明明是世善有求于人,却还是摆出高姿态压榨他。换成其他人克林早就一拳揍过去了,哪由得他如此嚣张。不过……唉!既然狠不下心揍他,只好耐心地和他讲道理。

    “世善,你知道警察都很穷的。我根本没钱招待你住大旅馆,唯一可以免费暂住的,只有我的宿舍,或我女朋友沙蔓目前租住的‘玫瑰小屋’,你两个地方都不喜欢,难道想去睡马路?”

    “可是‘玫瑰小屋’里住的都是女孩子,我一个大男人住进去,岂非很不方便。”世善知道克林不会没有办法,他多半是小气的毛病又犯了,故意推诿。

    “不会的,我也常常在那里过夜,就从来没人多说一句。”谁敢啊!克林的坏脾气也是有名的,哪个不要命的多嘴多舌,不怕被扁得三个月下不了床。

    全世界唯一敢在克林下决定后,还不停地和他讨价还价的,大概只有世善了。哦!他的女朋友沙蔓勉强也算一个。

    “那是因为你是沙蔓的男朋友,房客带男友回家过夜是很正常的事,可我是外人,其他女孩子会怎么想?房东会答应吗?”

    最重要的是世善被女人追怕了。她们常常一看到他,就好像狗见着上等牛排似的,立刻死咬紧追不舍。他不想摆脱掉台湾的女人,却受制于法国的。

    “要不我帮你找旅馆,你自己付帐?”克林反正无所谓,只要别让他出到钱,什么事都好说。

    “你这家伙真是一毛不拔!”世善咬牙,若非逃得太匆忙,忘记带钱和信用卡,何苦来这里受他刁难。

    “我以身为铁公鸡自豪。”克林捻熄手上的香烟。

    “克林,”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吧?世善双手搭到他的肩上。“你不是说,我是你最要好的朋友,难道为了我,都不可以破例一次?”

    克林摇头,取出一张白纸和一把精细的小刀,在纸上切开剩下的烟头,将滤嘴和烟草分开。

    “别这样嘛!”可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世善只能尽量压下怒气,放软声音。“这笔钱算我跟你借,我一定会还你的。”

    “除非还双倍,否则免谈。”一听到有赚钱的机会,克林立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准备好好捞它一大票。

    “你敢跟我说这种话!”搞艺术的也不见得富有到哪里去。世善心中暗暗一算,这笔钱一借下去,将来他岂不是要当裤子来还。

    “随便喔!”克林不理他,继续专心分解他的烟头。

    “你……”世善看到他把抽剩下的烟丝收集起来,放进一只小牛皮袋里,不禁疑惑地问:“你在做什么?”

    “收集烟丝,你看不懂吗?”

    “我是问你,收集这种烧一半的烟丝做什么?”这个白痴分明故意气他,早晚要他好看。

    “喔!说清楚嘛。”克林从牛皮袋里捻出一小撮烟丝,塞进烟斗里,点火,叭嗒、叭嗒地抽将起来。

    过足了烟瘾,才对世善解释道:“抽香烟有一个缺点,就是烟燃到靠近滤嘴时,烟草容易燃烧不完全,抽不出好味道,这是很浪费的。所以我把抽剩下的烟丝收集起来,用烟斗再抽一遍,或者拿道林纸卷成小烟抽也不错。”

    世善差点气死,这人还真不是普通小气,败给他了。

    向克林借钱住旅馆是不可能了。他借得起,可还不起,总不能为了一时享受弄得自己破产。

    那么可供选择的栖身之所,只剩下警察宿舍或“玫瑰小屋”。

    和克林这种超级小气、吝啬的人住在一起,未来待在法国的数月里,日子可以想象肯定非常困苦、艰涩、凄惨。不用亲身体验,他光想就浑身冒冷汗,感觉快要晕了。

    为了想多活几年,世善只好选择——“你送我去‘玫瑰小屋’吧!”他万分无奈地道。

    世善站在通往“玫瑰小屋”的石阶人口,怎么也不敢相信克林真的丢下他,只说了句:“去找玫瑰,她会帮你安排食宿。”就跑掉了!

    嘿!有没有搞错?别说这是他第一次拜访“玫瑰小屋”,在曲曲折折的山林小径里,他就不怕他会迷路?而且他一个大男人突然闯进女生宿舍,别人会怎么想?如果她们当他是心怀不轨的大色狼,把他扭送警局怎么办?

    克林叫他去找玫瑰,她会帮他安排一切。问题是他根本不认识玫瑰,谁晓得她长得是圆?是扁?从何找起?

    “这个该死、杀千刀的烂克林、臭克林……”世善气呼呼地瞪着眼前看似绵延不尽的长梯,到底有几级啊?不会他还没爬上顶就累死在半途了吧?

    到底要不要上去?他瞥向西边一大片被夕阳染成酡红的彩霞,真的要以天为被、以地为枕,露宿荒野吗?他打个寒颤。

    还是上去吧!也许克林已经帮他打点好了,她们正等着欢迎他也说不定?万一真的被赶下来,再做打算吧。

    一咬牙,世善背着两只大皮箱辛苦地爬上阶梯,走了约五十阶后,他随即感到后悔。

    这里看起来既偏僻又荒凉,遮天避地的浓密树荫,仅只少许的光线偶尔不具威力地投射在山径上,使得石板铺成的阶梯到处长满了青苔和杂草,石阶两旁的落叶更是堆如山高,间或不断地发出微腐的酸臭味。

    乏人清理的环境,看起来就像是“倩女幽魂”里的兰若寺,阴气森森,十分恐怖。

    “还是回去和克林挤警察宿舍好了,这里怎么看怎么奇怪。”他正准备往回走,突然一阵惊鸟拍翅声,吓得他尖声大叫:“啊——”

    世善拼命地往上冲,直闯进一座植满各式玫瑰的大花园。

    橡木做的大门在夕阳余晖照耀下,闪着厚实的光彩,辉映满庭各样粉色系玫瑰,竞相展露出它们璀璨不凡的花姿,似正招手欢迎他的到来。

    “咚!”怔忡之间,两只皮箱落地。他伸手揉揉双眼,此情此景,莫非太虚幻境?

    适时两只白色的小猫穿过他的脚边,钻进玫瑰花丛里,追舞着蜂蝶。

    大自然欢乐的气氛,吸引着世善的眼神,其中一只小猫淘气地用它的鼻子磨蹭正忙于采蜜的蜜蜂,蜂儿不堪其扰,不客气地在它鼻梁狠狠打上一针。

    喵呜!小白猫吃痛,厉叫一声,绕过他往前跑。

    世善看到小白猫的鼻子肿得有脸一半大,忍不住轻笑,视线也随着它跑。

    世善发现小猫跑进一栋红瓦白墙的两层楼建筑物里。“‘玫瑰小屋’?”

    随即他摇头否认,这栋建筑叫做“玫瑰别墅”还比较相称,小屋?不可能吧?他转头往外走,记得进来前在园子门旁瞄到一块刻字的门牌,去看看就知道。

    “嗨!你是今天新搬来的房客吗?”

    一个清脆飞扬的声音在世善身后响起,他全身如遭电击,心灵充满莫名的悸动与熟悉感。

    世善立刻转身寻找声音的主人,没有!他又四下看了看,偌大的花园里只有他一个人,一时几乎心魂俱丧,难道真见鬼了?

    “呃,对不起!我是一名旅客,本来是要去‘玫瑰小屋’的,但我好像迷路了,很抱歉打扰到你。”世善衷心希望这位女鬼大姊不是个善记恨的人,可以大人不记小人过,放他一马。

    他一朝空气中喊完话,马上脚底抹油想溜。

    “可是这里就是‘玫瑰小屋’啊!”

    “‘玫瑰小屋’?这里?”世善疑惑的定在原地。一栋小屋盖得像座度假别墅那么大,那个屋主是不是疯了?有钱没地方花!

    世善撇撇嘴,反正有钱人都很奇怪。可是这里既然是“玫瑰小屋”,那么她是谁?

    “请问你在哪里?”他试探地问道。心底还是毛毛的,怎么他会找不着她?

    “我在阁楼里,你抬头往上看。”

    世善闻言,眼光朝上搜寻,看见屋顶突出一座小尖塔,上面的窗户开着,白色的窗帘在风中飞扬,偶尔遮住塔内的景象。

    由于天色渐暗,配上他向来不甚灵光的视力,难怪他看不到她。

    “可以麻烦你把行李提离那块草地吗?那块草坪是昨天才移植的,不能被重物压到。”玫瑰说。

    “啊?”世善愣住半晌,因为外表的关系,从来没人这样义正辞严地当场指出他的错处。她是头一个,感觉挺特别的。

    “哦!对不起。”他立刻照做,把皮箱移到自己脚边来,并十分欣赏这个正直不阿的女孩。

    “你好!”世善向她打招呼。

    不晓得她是谁?“玫瑰小屋”里,他总共知道两个人。克林的女朋友沙蔓和他未来的衣食父母——玫瑰。如果他运气够好的话,或许她就是其中一个。

    “小姐,请问贵姓大名?”

    “我叫玫瑰。”

    太好了!真是幸运。“玫瑰小姐你好,我叫毛世善,我是……噢!好痛!”世善正朝阁楼里的玫瑰打招呼,突然一个撞击,他的头狠狠撞上掉在脚边的皮箱。

    “爱菲亚!”玫瑰惊喊。

    “爱菲亚?是另一个房客吗?”世善直盯着压在他身上的女人,她全身都包在一块大黑布里,只露出两只眼睛。

    她的瞳孔是翠绿色的,像猫。他看着她的时候,感觉整个神智都快要被吸进去了。

    “抱歉,我没看到后面有人。”她当然看不到,有哪个倒着走路的人可以看到背后的东西。

    爱菲亚站了起来,顺便拉了世善一把。

    她朝他伸出手,却仍背对着他。“你好,欢迎光临‘玫瑰小屋’!”

    “呃?你好!”世善没试过这样跟人握手,挺别扭的。

    而且她是真心欢迎他吗?他可不记得有哪一国的礼仪是以背相对表示欢迎的。

    加上她始终没正眼瞧他。这一点令他很不是滋味,从来没人可以对他的魅力免疫,难道“玫瑰小屋”里的人比较特别?

    随即世善这种想法被打破了。

    爱菲亚身子不转,却把他强拉到她面前,她的手很快地在他脸上掐了好几把,速度快得让他无从躲避。

    “你……”世善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他没被吃豆腐吃得这么狼狈过。

    “我从没看过长得这么好看的人。”爱菲亚又乘机在他胸膛上摸了好几下。

    世善是很以他的容貌自傲,也常常利用它做很多事,可是爱菲亚的举动,仍然令他很生气,正想拨开她流连在他身体上的手,爱菲亚却自己离开了,她还是倒着走,临走前又瞥了世善一眼,丢下一句令人费解的话。“男生女相、大富大贵,可惜情关多磨!”

    她是什么意思?世善正想问玫瑰,又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

    他看到一个赤身裸体的红发女郎从正门跑过去。

    是不是住在女生宿舍里,女孩子们都很随便,不避讳任何东西?如果是?他怀疑自己是否看得到明天的太阳。

    他抬头,询问的眼光瞟向阁搂,不确定玫瑰能不能够看见。

    但是玫瑰看到了。“那是沙蔓!”她替他解惑。

    老天!那是克林的女朋友!而他见着了她的……哦喔!要是克林知道了,会不会很生气?或者……

    “沙蔓是天体营的会员,平常她在家的时候都不穿衣服的,但是克林说过你要来的事,可是……我想她忘记了!沙蔓很健忘。”

    随着玫瑰的解释,世善一颗紧提在胸口的心,舒缓地放下来,幸好!既然是个失误,克林应该没理由怪他。

    “世善,你还好吧?”玫瑰担忧地问。“玫瑰小屋”里住的全是怪人,虽然大家都是善良的好人,但是第一次见到的人很少不被吓到的。

    “我很好,谢谢你的关心,玫瑰小姐。”世善轻蹙眉头。他一向不太信任人,所以绝不与初相识的人直接称名道姓,那样显得太亲密。

    他喜欢在与人交往相处中,彼此保留一点距离。在他的想法里,将自己完全剖析在另一个人面前,是一件既危险又可怕的事情。

    但奇怪的是,他喜欢她这样叫他。

    “世善!”玫瑰又唤了一声,打断世善的沉思。

    她叫他名字叫得好自然,好像她早已这样唤过千百遍。

    世善惊悸地发现,他的心律竟然和着她的音波一起跳动。

    “玫瑰……”他赶忙捂住嘴。那一瞬间,他差点直接喊她的名字。

    他摇摇头,勉强拉回自己失控的心神。“玫瑰小姐,请问这里方不方便让我借住几个星期。”

    “世善,你不用这么客气,直接叫我玫瑰就可以了。欢迎你搬进‘玫瑰小屋’。”她是真心欢迎世善,并想与他做朋友。

    “谢谢你,玫瑰小姐,请问我该住哪间房?”他依然刻意拉开两人间的距离。

    “世善!”玫瑰的语气里有丝不满。

    “什么事,玫瑰小姐?”不是听不懂她的暗示,但因为对她的感觉太奇怪、太强烈了,反而使得世善更害怕和她过于亲近。

    “世善先生,你可以住左屋,书房旁边的‘藤之馆’!”玫瑰硬着声音说。

    她生气了!她叫他“世善先生”!他如愿以偿拉开了两人之间的距离,可是他一点都不喜欢这个新称呼。

    世善厌恶这种疏离感。该死的!这一点都不像平常的他。

    “谢谢你,玫瑰。”他放弃挣扎,顺从地喊她玫瑰。

    “不客气,世善。”玫瑰的声音恢复到原先的热切与轻柔。

    她的愉悦感染到他,世善松了一口气。“一会儿见!”他朝阁搂方向挥挥手,提着行李满脸笑容走进“玫瑰小屋”。

    世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