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 5 部分阅读(1/2)

    林飞菱不动声色的将身子一寸寸往阳台移,心里暗骂这个口恶心的中年长胡子男人。“我很普通的,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当然也就没有谈论的价值。”

    他似乎没察觉到她的退缩,继续以自以为“撩人”的方式,“拨撩”着林飞菱。“不,你会这么说就表示你一点也不平常。”他突然抓林飞菱的肩膀。“你知道吗?里面的女人没一个比得过你。”说这话时,还不断的往前进犯。

    骗犭肖仔!谁信你的屁话啊!林飞菱有股想将他过肩摔的冲动。但是,她是个“文明人”,而一个文明人是不会动不动就诉诸武力的。“先生,请你尊重我,不要随便碰我。”她很是温柔的扯开他的手——温柔中还加了点力道就是。

    “呵,我就喜欢你的矜持。”

    这王八蛋说得好像我和你多熟似的!林飞菱冷眼瞪着这个有严重幻想症的“可怜”男人——如果他再这么下去,待会儿他的确会很可怜。

    “对不起,先生。”拷!满身酒味,八成是想借酒装疯!林飞菱嫌恶的站起来,准备告退,把这个绝佳的吃饭地点让给他。“我想我的朋友可能在找我了,我得离开了。”

    “嘿,时间还早嘛,你的朋友也许现在正玩得起劲。”这男人颇不识相,似乎不打算顺林飞菱的意,让她离开。

    “不,一点都不早了。”真的不早了,要是在台湾,她早瘫在床上睡死了,“现在已经十点半了,该是上床睡觉的时间了。”古有明训:早睡早起身体好!

    “你要真想‘睡觉’,我知道个好地方,走吧。”他以为林飞菱这句话语带双关,急切的拉着她的手。

    “喂,你放开我!”林飞菱使劲的想要拉回自己的手,却发现对方的手劲大上她许多。“我叫你放开我,听到了没?!”要是他再不放心,就别怪她“脚下”无情——有时力道要是弄不好,可能让他绝子绝孙……真的,她真的不喜欢这么做,可是有必要时,她绝对不会犹豫的!

    “别这样嘛,等一下你和我都会非常、非常快乐的。”

    快乐个屁!林飞菱在心中暗骂这个不知廉耻的家伙。“

    比蛮力,她绝对赢不过对方,不过她老妈生给她的脑袋可不是摆好看用的。她大嘴一张,直朝那只拉住她、害她动弹不得的手腕露出利牙,猛猛的咬上一口——这咬,还要配合上两排牙齿上下磨动,才够劲儿。

    对方料不到林飞菱会有这种举动出现,一时间连忙抽回自己的手臂,却发现他手腕上头已经有两排既深且红的齿模。

    “你喜欢来硬是吗?”被林飞菱这么一咬,他发火了了!懒得再用“绅士”的方式。既然她喜欢诉诸暴力,那么他就陪她玩玩。“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的硬家伙!”他语带淫秽的说着:“到时,我要你跪在我面前,渴求着我让你登上极乐仙境。”

    “天啊,这家伙快抓狂了!”她看到他眼神露出令人不寒而颤的神情,不禁吓了一跳——难道我的女子防身术这会儿真的要派上用场了吗?林飞菱不自觉的紧握双拳。接着,她引颈大叫:

    “救命!”这个字简单、明了、易懂,尤其在好莱坞的强势宣导下,几乎世界上人人听得懂——HELP!瞧,多么的言简意赅!

    为了怕自己的肺活量不够、中气不足,她又鼓足力气再叫一次。可是这次那个中年长胡子男人已经有了准备,林飞菱还来不及喊完,她的嘴巴已经被一只厚实的大手给捂住了。

    “呜……尼……叭……哦!”她想要说的是:你这个王八蛋,放开我!可惜嘴巴被人给捂住了,只出了不连串的单音。

    “闭嘴!你要是再吵,小心我把你从阳台上丢下去!”他这么威胁着。

    不过,他这威胁根本没奏效,因为刚才林飞菱那声求救声把在附近的人全引到阳台前来了——其中当然也包括找人找得快发疯的亚历山大。

    “放开她,皮耶!”亚历山大赶到时,就见这个被他称作皮耶的男人,一只手捂住林飞菱的嘴巴,另一只手则勒住她的颈子。

    皮耶见众人皆到齐了,自知没戏唱了,自动自发的放开林飞菱。“嘿,各位,这只是个误会,别那么紧张。”他摊开双手,向众人示好,同时作势要扶住林飞菱。“我刚刚只是和她开个玩笑,谁晓得她的幽默感这么差,以为我要非礼她。”他这叫不打自招。“你们知道的嘛,黄种人总是这样——再说,就凭她这副德性,我怎么可能看得上她。”

    他话是这么讲,但可没半个人在听他的自圆其说,因为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苦主——林飞菱身上。

    她一被皮耶放开后,二话不说飞扑进她最熟悉的人——亚历山大——的怀里不停的深呼吸,像是要抚平自己所受到的惊吓。亚历山大又是心疼又是自责的安慰她,对于皮耶的行为更是无以复加的愤怒。“你这话侮辱到两个人。”要是眼光能杀人,这皮耶早成了蜂巢了!

    “侮辱?”皮耶以为自己的说词见效了,沾沾自喜的说:“怎么会?我说的可是实情。”

    “她是我心爱的人,我打算共度一生的人,而你居然胆敢在我面前以如此不堪的言语批评她!”亚历山大这么说,无非是在众人面前公开他和林飞菱之间的“关系”——当然,皮耶这说法等于是骂他没眼光。

    “如果,仅仅如此,我不会计较。”要是因为别人批评自个儿喜欢的女人长得丑而动怒,那实在没有必要——因为审美观这东西,因人而异。“但是,你居然试图非礼她——我绝对不原谅!”很少有事能让他如此愤怒,但是现在情形不同!皮耶这家伙居然如此胆大妄为,简直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误会!这真的是个误会!”皮耶着急的想解释,不过众人的眼神以及亚历山大如此明白的表态,早就显示解释无用,只是白费力气。

    或许,上流社会真的存在种族歧视,但这可不表示那些人就能允许一个被称为“上流社会的一分子”的男人,做出这种泯灭人性的事——强暴?这是心理有严重偏差所导致的犯罪行为!即使没成功,也是一样的!

    第六章

    这意外事件发生后,亚历山大片刻也不愿久留,便带着林飞菱直奔他的别墅。

    “林,你还好吗?”亚历山大仔细端详着林飞菱,就怕她哪里受到伤害。

    林飞菱这时的精神状态还算稳定,对于一般的问题也都还能应答自如,只是就亚历山大的眼光看来,她似乎少了点笑容。为此,他相当的担心,怕她不能自“阴影”中走出来。

    “应该还算好。”林飞菱衡量了自己的情况——有点被吓到,不过不算太严重,她可以应付得来。“只是有点……吃惊而已。”想起那个中年长胡子男人,真让她浑身不舒服——还好,她回台湾之后,这辈子大概应该不可能再见到他。唉,总算是老天保佑啊。“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他相当自责的说:“是我带你去参加宴会,竟然让你遇到那这种事。”早知如此,说什么也不让林飞菱离开他的视线。

    “这不是你的错嘛。”早先,她为了亚历山大丢下她和另一群人有说有笑的事生了许久的闷气——其实也没多久,就吃饭的那几个小时——不过呢,当他满脸歉意的向她道歉时对于当时的情况,现在想想也没什么。再说,亚历山大毕竟得做些社交,要不然以后没客户,那他不就别混了吗?做人,有时也得替别人想想才是。

    “更何况,你也已经给他教训了。”真看不出亚历山大斯文俊秀的外表下竟然是一个重炮攻击手——仅仅一拳而已。“没受到什么实质伤害。不过话说回来了,要是亚历山大那时没出现,她想她应该能力可以对付他——没法子,那男人横看竖看,都像是只软脚虾。”够了。“冤冤相报何时了?还是算了。

    “你的手还好吧?”林飞菱突然想起“作用力与反作用力”这则定律。亚历山大肯定使了很大的劲,所以才能一拳见血;但是相对的,他的拳头也承受了这股力量……要是换成她,那一定很痛。“我看看。”她主动抓起他的右手,仔仔细细的端详。“啊,都瘀青了。”看样子真的很痛。“回去之后用冰袋冰敷一下,明天就会好一点了。”这是经验之谈。

    “没关系,只要你没事,一切都值得。”亚历山大用柔情似水的眼神看着正专心在检查他伤势的林飞菱。“如果可以,我会再给他一拳。”十拳都不够,要不是那时林飞菱拉住了他,他还真不晓得会做出什么出人意表的事!

    这时,林飞菱放下他的手,目光仍是朝下,未曾和亚历山大的相遇,以至于她没看见他那充满爱意的眼神。

    “还有,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希望你诚实回答。”其实,对于她即将启口的问题,她仍有些犹豫——是问还是不问——如果问了,怕自己会错意,那么两个人会变得相当尴尬;可是不问的话,憋在心里怪难受的……。

    “对你,我绝对没有半句的虚假。”亚历山大真诚的说。

    和林飞菱在一起,所有虚应了事的话都可以摆在一旁放着,因为这些话她不爱听——这话,她从没对他说过,但是很奇怪的,他就是知道;仿佛有很多事,她连说都不用说,他就已经了解了——也不见得会信,与其如此,不如从实招来,或许会好一些。这么做,很舒服,也很快乐。

    人生的伴侣不必得是自己的梦中情人,因为那太虚无了。就算那人真的存在,这短短的几十年内也不见得能遇到。亚历山大这三十多年来见过的美女无数,但她像泡沫般的消失,不留痕迹,当然也就不具任何意义了。与其去追求一个梦里的形象,不如找一个能让自己快乐的人。

    因为快乐,所以生活里少了烦恼和争吵;因为快乐,所以心情多了平静与祥和……这种感觉,也许就叫幸福吧。而和一个能让自己快乐的人生活在一起,岂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吗?

    亚历山大心想:这命运的安排也真是有趣。依照他的生活圈子以及所接触的人来看,他未来的另一半不是模特儿,再不然就是社交名媛。他从来不曾想过,有一天,他会爱上一个来自东方的女人,而这个女人非旦没有惊人的美貌,更没有雄厚的家族背景……一个完完全全和他的心。她甚至什么也不必做、什么也不必说。

    当她出现在他眼前的那一刻起,或许他已经爱上她——不需要任何言语、行动,一切就发生在初相识的那一瞬间。

    他是这样的,就不知道对于他,她作何感想。

    “是这样的,”林飞菱的声音打断他的冥想。“这问题其实也没什么,”是没什么,只是一想到这个就让她满脸通红。“我只是想知道,你先前在晚宴里对那个皮耶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她是懂一些意大利文,不过那仅限于“这东西多少钱”,或者是“老板,算便宜点”,再不然就是“我要一份今日特餐”,就这么几句话而已。要是亚历山大对那个叫皮耶的家伙说的那一大串话全是意大利文,她根本就不会去追问那段话的内容。只是非常不幸的,他不是以他的母语说这话,而是用她唯一懂得的外国语言——英文说的。

    天啊!他说的那段话……光用想的就足够教她的心跳直飙上一百多下了!要是听到他亲口再说一次,那还得了——想想,她还真是个容易害羞的人——或许,他说这话根本没其它特殊意义,纯粹是为了帮朋友出口气而已,她根本不必小题大作,只是……她还是想问问。

    “什么话?”亚历山大这是明和故问。“我先前可说不了少话,我需要点提议才行。”会让林飞菱感兴趣的话也不过那几句,他怎么可能会记秒得。

    “就是……。”她犹豫着要不要将那些话说出来。要是她一字不漏的说出,那岂不表示她非常在意?!可要是不说清楚,那是不是就变成——我爱你?而这话她是如何也开不了口的。“就是……。”还真不是普通的麻烦,而是非常的麻烦!她深吸了口气,决定原文转述:“她是我心爱的人,我打算共度一生的人。”呼!最困难的部份过去了,她深吸口气。“我想知道,这是真的还假的。”

    要是假的,当它是笑话,笑一笑也就过去了。要是真的……会是真的吗?或者她该问:怎么可能是真的?又如果,这要真的是照着他说的,那……那要怎么办。

    “你说这是真的还是假的?”亚历山大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并且期待她的答案。

    “我又不是你肚里的蛔虫,怎么可能会知道。”要是她知道,又何必多此一举!浪费时间嘛。“再说,是我先发问的,理当你先给我答案,而后你再发问,我再回答——这才公平啊。”

    “是这样没错。”他的心情很是愉快——她会这么问,表示她在乎。“不过,我实在很想先听听你的答案。”她开始在乎他,嗯,是个好现象!

    “想要知道我的答案?”老实说,她都还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答呢。理智上,她很想说——这是假的,纯粹是要敷衍其他人,她只要将它一笑置之即可;可是情感上,她又希望这是真的。能被他这么爱着,应该是件幸福的事才对。“我……这……奇了,说这两句话的人是你,何以我要回答你。”也就是说,问题该丢回给问题制造者。

    亚历山大开怀的笑了。

    “算了,我们先别讨论这些问题。就让她自己去体领悟吧,必要时,他会点化她的。

    “对了,你饿了吗?”亚历山大突然将话题给扯开。

    林飞菱下意识的摸摸自个儿的肚子。晚宴中她虽然没吃“太多”东西,但总算拿了点食物往胃里塞……饿吗?应该不至于。

    “还好吧,我有吃些东西。”

    “你不饿,我可饿惨了。”这是实话,因为整个晚上他除了那些个酒精浓度不是很高的鸡尾酒外,其余的东西他是连碰都来不及碰。“有这个荣幸邀请你和我共进晚餐吗?”

    “现在出去吃饭不会太晚了吗?”林飞菱看看墙上的钟。都十一点多了,外面的餐厅纵使还开着,可能也不供餐了。

    “谁说我们要出去吃的?”

    “你可别指望我煮。”林飞菱只有在心血来潮时才下厨露个两手,其余的……自助餐也很好吃嘛。

    “当然,你是客人,哪有主人教空人作菜的道理。”亚历山大要林飞菱放一百二十个心。

    “你要煮?”

    “不然,你想还会有谁?”这房子里就他和她,她不想煮,要是他不煮,还有谁能下厨?

    “你真的会煮?”她怀疑的看着他。不是她歧视他,可她就是很难将服装设计师和穿着白围裙、戴着高帽子的大厨给联想在一起……嗯,或许是她想像力差了点。“确定?”

    “放心吧,相信我的技术,好歹我是和法兰可一起长大的哥儿们,从小耳濡目染,多多少少学了点功夫。”意思是,他的厨艺还见得了世面。

    “真的?!”说得也是,毕竟法兰可是他的朋友,应该会教亚历山大几手才对。她想,他作的菜或许还真的挺不错的。“那我想吃海鲜蛤蜊面!”她准备好好的点几道菜来吃吃。

    “我是很想满足你吃的欲望,只可惜,我有的只是些冷冻牛肉、蔬菜罐头……当然啦,还有些新鲜的蕃茄。”

    “好吧,那看你的了。”就看看他能弄出几道菜了,点菜这事还是到外头的餐馆吧。

    至此,林飞菱的心已经完完全全被食物给勾着走,根本忘了“她是我心爱的人,我打算共度一生的人”这话的真伪。

    亚历山大果然没唬她,他煮的东西虽然称不上“大师”,不过呢,还算在水准之上。林飞菱这一餐吃得惬意极了。没有苏菲亚的“忠言”和那个中年长胡子男人的打扰……很棒的用餐气氛,无怪乎她能吃下比平常份量更多的食物。

    这时,亚历山大拿了瓶看起来很高级的酒放在餐桌上,随后又取来两个没有任何装饰的高脚杯,用开瓶器打开软木塞制的瓶盖,一时之间酒香四溢,连林飞菱这个不太接触酒精饮料的人,都禁不住想要喝上那么一、两口。

    “这是什么酒啊?”餐后来点酸的饮料最能去油腻,还兼助消化,不过那是她在台湾的习惯;既然她现在人到了国外,那么饭后一杯酒也无妨。再说意大利的酒也挺有名的,和它皮革工业的地位不相上下——地中海型气候,适合葡萄,适合葡萄的生长——不喝点原产地的酒,似乎有些可惜。

    “这是红酒。”他姿势优美的在林飞菱面前搞脚杯里倒了一小杯的份量。“我想你应该会喜欢才是。”他选的这瓶酒,是他在造访法国葡萄酒酒乡波尔多的某个小酿酒厂时,意外发现的极品。和举世闻名的各大酿酒厂比起来,可是一点也不逊色。

    “颜色挺漂亮的,”林飞菱以一个美食家的观点看着眼前的这杯酒。“闻起来挺香的。”她在电视上看过一些品酒师都会将杯中的酒给摇一摇、晃一晃,最后才拿起来浅尝一口。“嗯,不错,有点甜甜的。”品酒嘛,还不就是依照着美食的标准——色、香、味这三字真言。她是不太懂酒,可是她有眼睛可以看、鼻子可以闻,还有个可以尝味的舌。“味道很好。”的确很好,不像家里拿来煮烧酒鸡的米酒头,就只有酒味。

    在放了心之后——林飞菱怕亚历山大拿出来的酒和她某一次心血来潮、在台湾的7-ELEVEN买的某品牌的白葡萄酒一样口恶心——便学着蒙古人般,以大口吃肉、大碗渴酒的精神,一口气干了杯中的红酒。

    “好喝!”有点像葡萄汁,她喜欢。

    “林,这酒不能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