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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才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桃花宝鉴 > 11.第十一章 我的野蛮同居

11.第十一章 我的野蛮同居(2/2)

君,告诉仙王。”委屈的眼泪已经将美眸打湿,换来的是她带有些许狠毒的眼神。“混蛋,你出去,你出去啊。”

    “我…我,你,你别告诉我师父行不行,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要不,要不我脱光衣服,让你看个够,咱们互不相欠,你,你看行吗?!”慌了神的林杰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找出这样的烂借口。

    “谁要看你啊,混蛋,你出去,出去!”倾城不耐烦的吼道。

    半个小时后…

    “砰!”

    一张纸被她的美手重重的扣在茶几上:“从今天,不,从现在起,房子以南是你的底盘,房子以东是我的住所,诺,就是你现在踩的地方为分界线。”说完,她恶狠狠的瞪了林杰一眼,双峰也因为刚才之事还在生气而产生着巨大的起伏:“你要是敢超过这条线,我一定焚烧天书请你师父下来好生看管。”

    “厄…”看着那张图纸上的圈圈叉叉满布,林杰实在搞不懂上面表达的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好在这丫头还会说人话,悻悻的点了点头:“不超过就不超过呗,有什么大不了的。”

    “好!”再次瞪了一眼,倾城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喂,就这么走了?!”林杰忽然有种想捉弄她的想法,见她回头后顿时一副流氓的样子:“你不是说要我爱上你吗?这么快就放弃了?!”

    换回来的是,倾城杀人一般的眼光…

    一下午的时光,倾城都在属于她的势力范围内自由活动,对于刚接触的一切新事物她显得比林杰当初还要好奇,偶尔间林杰还能听到她欢快的笑声。而林杰,则橇着二郎腿抖着腿认真的品茶看报。

    时光匆匆流去,转眼间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当倾城将那黑不溜秋,黄不垃圾的所谓食物摆满整个餐桌的时候,林杰顿时已经少了大半的胃口。不过好死不如赖活着,有的吃总比没有吃的要好得多。于是,林杰起身往餐桌走去,顺便带着一杯方便漱口的清茶。

    “等等!”忽然间,穿着大花围裙俨然一副美女主妇的倾城十分得意的拦在林杰的面前:“想吃饭了?!”

    “恩!”乖乖的点点头。

    倾城得意一笑,单手一摊:“行,没问题,东西先交出来。”

    “什么东西?!”

    “你的钱包,银行卡,信用卡,包括你身上的零钱,香烟、打火机,以及网银口令卡、支票本!”她稀里哗啦的说了一大堆,总之是跟钱有关的,她都说了个遍,但是林杰已经没心听下去了。

    “我的大小姐,您这是抢劫呢还是卖饭呢?!”

    “我不管,这是我们同居的协议。”

    好吧,感情一下午的事情这丫头全废在了这上面。天知道这笨头鹅是不是从哪本什么所谓的妻管严之类的书籍里学来的招数,要说倾城现在就懂的什么是网银,支票,只要打不死林杰,林杰压根儿就不会相信。

    “同居协议,我……好好好,我给,我给行了吧。”屈服在女人的淫威之下,还不是因为她手中有着自己的把柄,要是这丫头真一不高兴焚烧天书告到师父那了,下辈子没准就成了八戒他老弟,猪九戒。

    “恩,以后厨房、卫生间的打扫;卧室、客厅的整理;还有什么洗碗、拖地都由你来做。”

    “什么?!”林杰瞪大着眼睛:“什么活都成我的了,那你干嘛啊?!”

    “我?!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受累的,在你劳动的过程中我会全程的劳累着我的眼睛监督着你。”

    “我…好好好,吃饭,吃饭。”

    “等等。”

    疯狂的一抓头发:“大小姐,又怎么了?!”

    “以后每天早晨你必须六点起床,然后陪我一起晨跑到七点,之后我会为你做早餐,不过早餐需要你买回来我才能帮你放到桌上,吃过之后你打扫完卫生即可去上班。中午的时候不允许你在医院吃饭,必须准点回来向我报道。吃过午饭后你需要去浇阳台上的花,之后你有半个小时的午休时间。下午两点准时上班,六点半必须在家看到你的身影。夜晚时分必须陪我在家看电视,不得出门,更不能去酒吧,十点关灯睡觉。对了,还有,饭前请你洗手。恩?林,林杰,你,你怎么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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