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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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狐狸的尖叫

    北伊州大学的“性派对”

    回到美国后,阿东对维也纳浪漫之旅的记忆全部就聚焦在那个女妖式的“妓女实习生”身上。他搞不清自己究竟在那儿呆了多久,以及有没有去过维也纳歌剧院的金色大厅听过音乐会,因为他觉得自己完全被搞糊涂了。

    周山岭倒是真的从柏克莱赶到芝加哥为阿东接风洗尘,但当阿东颠三倒四地讲述维也纳的之艳遇时,周山岭笑歪了腰,完全是一副不相信的口吻。阿东就急得诅咒发誓,说自己绝对没有说半句谎言——虽然连他自己都觉得不相信,可世界上不少事情就那么不可思议地发生了啊。

    周山岭最后就说,“行了,行了。我相信你就是。”

    但语气里显然安慰多于信任。阿东真是有理说不清,他甚至提出一个荒唐的验证法,声称自己不是处男了——正是那个“妓女实习生”搞得他“破了身”。这样的话当然也只能当作笑话说说而已,谁去验证你啊——连医生也难以证明你啊。

    “为什么女孩子就能通过医院验证是否处女,为什么男的就不行呢?这样的话,岂不减去了那些不贞男人胡所非为的心理压力,却也增添了那些有贞男人的心理焦虑。因为反正说不清啊。”

    这个问题像维也纳之旅一样,很长一段时间萦绕在阿东的脑海里。有时阿东甚至想,自己是否真正去过维也纳,跟一个人做了爱,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跟一个人做了爱,却又不能证明自己这么做过。后来,阿东就想,算了。也没有必要弄清这类问题。退一步说,弄清了又有什么意思呢?美国对阿东来说,本来就是一个疯子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了几年后,你就不能用习惯思维去看问题。

    美国人的口号是:“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这个口号按阿东的解释就是:如果你愿意相信,没有发生的事也真正发生了;反之,如果你不愿意相信,真正发生了的事也没有发生。

    真正荒唐的不是事情的不合理,而是你总是想不到。那些天,美国社会上一连串事让阿东深深地感到,“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秩序可言,也没有什么理由可言,可它恰恰又秩序井然,而且都在依法办事。”

    比方:一位联邦调查局的成员挪用公款二千元去赌博,结果被解雇。但他却联邦调查局上告法庭,理由是,他“对赌博控制不了”,该当伤残处理,而伤残者是受联邦法律保护的。

    法庭竟然支持他,判他获胜而复工!

    另一个例子是,某学校一名职员,上班老是迟到,被校方开除。他竟然状告以前的雇主,理由是他是“长期迟到征候群”的受害者,法庭也支持他。

    更可笑的事件则是:在麻州,一个窃贼从停车场偷走一辆车,在逃去时撞车身亡。他的家属控告停车场,现由是,他们的“防盗设备不全”,导致车毁人亡。结果这个家属也从停车场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赔偿金。

    正是在这样一种没有是非、没有标准、“怎么着都行”的自由社会里,阿东凌乱的思绪渐渐得到一整合,他认为自己去了维也纳,并在那里与一个没有留下名字的“妓女实习生”有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次性生活。慢慢地,阿东变得坚定、从容,他继续读书,读研究生,读博士,打工,再打工。积极参加当地人举行的各类“个性活动”。他也开始看黄色录相,并与真正的妓女进行“实战演习”。

    阿东突然发现,生活原来是这么简单,这么真实而轻松!

    有一次,阿东在一位当地朋友家参加晚会,到了更阑兴尽的时候,竟然发现其中一位朋友的太太,搂着另一男子狂吻,而她的丈夫有旁边熟视无睹。

    事实上,这对夫妇非常恩爱,结婚十多年了没有闹过离婚。

    后来从别人那里得知,那天主持晚会的朋友,原来是北伊州大学“性派对协会”的主持人,而狂吻别人的女子及其丈夫,都是该会的会员。

    怪不得那天晚上,阿东总感觉到那里的人“有点怪怪的”,如果不是互相介绍了,他真分不清谁与谁是夫妻。

    因为当晚有事,阿东离开得早,不知道接下来他们就在搞“性派对”活动了。

    而据说,这种“性派对”活动在美国已属司空见惯,所有大城市都有机构主持其事。

    有性心理学家频频在报上发表文章,认为“交换配偶”可以作为一种心理治疗,有助于稳定家庭,使夫妻关系常日常新。

    尽管阿东已慢慢习惯了美国光怪陆离的社会——“怎么着都行”,但碰上交换夫妻这样的“性派对”活动,他的思想还是有些“转不弯”来,觉得有些“别扭”。

    不久,芝加哥大学东亚系从中国大陆请来一名专事女性研究的专家来讲学,阿东听了他的一次讲座。

    这位学者说,最近读到高尔基的一篇回忆文章,说有一回,高尔基跟几个文坛朋友在一起谈女人,托尔斯泰突然说,“等我一只脚踏进坟墓时,再说出关于女人的真话,说完立即跳到棺材里,砰的一声盖上。来捉我吧。”紧接着,这位学者又举了另一个例子:一个德国人想编一本名家谈婚姻的书,向肖伯纳约稿,肖伯纳回信说,“凡人在其太太未死时,没有能老实说出他对婚姻的意见的。”

    这个学者在分析这两个事例时指出:一个要在自己临终前说,一个要在太太去世后说,可见说出的都不是什么好话了。

    不过,其间又有区别。

    自己临终前说,说出的多半是得罪一切女性的冒天下大不韪的话。

    太太去世后,说出的必定是不利于太太的非礼的话。

    有趣的是,托尔斯泰年轻时极为放荡,一个放荡的男人不能让天下女子知道他对女人的真实想法;肖伯纳一生恪守规矩,一个规矩的丈夫不能让太太知道他对婚姻的真实看法。

    最后,这个中国学者向听众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男人要对女性保持有美好的感想,他的生活是否应该在放荡与规矩之间——既不能太放荡,也不该太规矩呢?

    更为重要的是,有什么办法可以将这两者调节起来的吗?听到这里,阿东脑海里突然一亮:“性派对”就是这种“中庸之道”的最好办法啊。他觉得自己不但理解了北伊州大学的“性派对”活动,而且感到自己已经参与了这类活动。他认为维也纳的艳遇就是一次变相的“性派对”,只不过“派对的人”只有他和那个“妓女实习生”——两个人都既不放荡,也不太规矩,并且彼此都保持了美好的回忆。

    “生活,抖落了身上的一层鳞甲,你会感觉特别轻松。”有一次,阿东到加州大学去看望老朋友周山岭时,感慨万千地说:“我们原来也可以这样子生活!”

    第二章狐狸的尖叫

    屈乡楠文件夹

    一种全新的生活在我面前展开。

    我不知道自己能否胜任这项挑战,但我愿意尽力一试。

    这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自称为“遮阳部落”,倒是很符合他们的性格特征。

    这些天,我们白天四处玩。晚上就到钟国军家中搞“性派对”,日子过得特别丰富多彩。

    由于我没有女人,每次都有一个人“放空档”。奇怪的是,这几天,我倒是没放过一回“空档”,跟谢双依、桂妞、温尼都有着激动人心的收获。

    我敢说,我跟妻子做爱时,从来没有如此感觉,如此的兴奋!

    是否,跟妻子在一起时,义务的东西将人性的东西压抑住了呢?而“性派对”活动,根本不用考虑这一切。

    真是轻松极了。

    说真的,最初我也是内疚万分,但现在慢慢好像也习惯了。

    我与他们很快混得厮熟。

    他们对我也无话不谈。

    今天上午,阿东给我看一份当地华人报纸,上面有一则消息,讲的是深圳爱滋病的情况。我将它抄在这里,也许日后用得着——本报讯深圳自一九九二年发现首宗爱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迄今已发现爱滋病人数十宗,其中多人已经死亡。据官方公布的统计数字,深圳累计发现的HIV病毒感染者有二百多人,但该市的医疗卫生界人士认为,目前检出的感染者仅是冰山一角,估计没有被发现的爱滋病患者多达数千人,他们混杂在各类人群之中,成为爱滋病主要传播源。

    阿东给我看这则消息时,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在他看来,“性派对”至少可以杜绝这种可怕的病患。

    我对阿东略带传奇色彩的经历很感兴趣。他告诉我的这一切对我了解他们这个群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也许将来的某天,我可以将他们隐秘的生活写出来?

    阿东不是给了我鼓励的暗示吗?

    第三章爱情杀手

    租赁家庭:机场上的红玫瑰

    温尼去上海虹桥机场去接阿东的时候,是带着已经读初二的儿子贝贝去的。

    那一天是寒假中的第一个星期天,阳光很好。

    这也是温尼离婚后第一次去上海。

    上海有她的记忆,有她的痛。

    温尼真的不愿意去上海,她害怕陷入那些旧岁时光的忧伤回忆。

    可表妹桂妞说,“你无论如何得帮我这个忙。”

    因为“这个忙”一般的人还真帮不了——这个三十多岁的怪怪的男人在美国读了博士,现在又在香港某证券所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居然没有结婚,而回国探亲还要来“租赁一个妻子和一个孩子!”

    换言之就是“租赁一个家!”

    娃妞没有对这个男人的情况说得更多,只是说他头上有一块光疤,个子高高的,叫什么“阿东”来着。

    桂妞请温尼去机场接他时,只要在胸前别一支小小的红玫瑰就行了。

    “阿东会主动向你走来的!”这是桂妞反复交待过的。

    这种神秘的接头方式真像白色恐怖时期的“地下工作者”。温尼觉得有些刺激,就勉强答应了。

    由于路上堵车,温尼到达虹桥机场时,飞机早已着陆了。她拉着贝贝急急地跑到出站口,然而,那里几乎没什么人了。问了一个值班服务员,回答说,“香港来的飞机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所有的旅客早就出了机场。”

    温尼一听,暗暗叫苦。她没想到飞机还有提前到达的。她原想,即使迟到一点,因为出站要办各种手续,等她到时,也不至于人去楼空。现在好了,人都出去了。哪里有什么头上有块光疤的“阿东”?要是没接到人,白跑一趟,那可就真是惨了。从浙江湖洲到上海,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啊。路途虽不远,可心路远啊。

    温尼不停地注视着机场四周的人流,并将别在衣领上的小小玫瑰干脆插到头发上。这样更加显目,却也有些滑稽。

    贝贝不停地说,“妈妈,怎么没见着叔叔呀?”

    温尼心里急,就没好气地对孩子说,“你嚷什么,妈妈不正在找叔叔吗?”

    “你好,温尼;你好,贝贝!”

    一个男人的声音从身后突然响起。

    温尼回头一看,正是头上有光疤的高个子阿东。

    阿东将温尼头上的红玫瑰拿到鼻孔下嗅了嗅,然后又很自然地将温尼和贝贝拥抱在一起,脸上露出那种很家庭化的男人的微笑。

    旁边有人“咔嚓”接连拍了几张照片。温尼发现了,正要制止那人。阿东说,“没事。是我要他帮我照的。我付了钱的。”

    在出租车上,阿东告诉温尼,打从他出国十多年来,这是他第二次回老家看望年老的父母,也是他在香港工作以来的第一次回国。父母总是担心他是否成亲,有没有孩子。他总是告诉他们,有了,一切都有了——老婆、孩子、家庭等,样样不缺。

    阿东说,他不想让两个老人家担心。可上次回国,父母亲就不停地责备他,为什么不将老婆孩子带回去,让他们看看。然后还发气地说,下次回来,如果还是一个人,就不要回去看他们。说得阿东惭愧不已。

    “你为什么不结婚啊?”温尼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自己结了婚,不也离了吗?与其这样,还不如不结婚!但是她又想,以阿东这样的条件,真是要找什么样的女子不可以呢?当阿东很优雅地拥抱她时,一股强烈的柔情从她心底泛了出来,她偷偷地、长长地吸了几口阿东身上散发出来的混合着男人香水气的独特气味,这气味刺激她的柔情更加灿烂。她原以为再也不会有心动的感觉了。可是,如今,一见到眼前的这个男人何为就这么快地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感觉呢?她甚至“可耻”地想:他要是跟我做爱我也愿意。

    “天啦,我都想了些什么啊!”温尼的脸“唰”地红了。阿东却敏感抓住了这一瞬间,他将温尼的手握进了自己的掌心。贝贝坐在出租车前座,按温尼的说法是“坐到了最重要的位子”。贝贝很高兴,他对这个从未见过面的“叔叔”也很有好感,阿东给他买了一整套“追兵出击”的电子玩具,让他兴奋不已。

    温尼小声地对阿东说,“贝贝总是叫你叔叔,你的父母不会感到意外吗?”

    阿东也小声作答,“没事。如果他们问起,我就说在香港有不少父亲就被孩子叫‘叔叔’的。”他稍稍用力握了握温尼的手,又说,“刚在我们在机场上的照片都是很有用的。”

    温尼明白阿东的良心苦用。可她还是不明白阿东为什么不结婚。当然,她不会蠢里蠢气地直接问他的,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当阿东用力握她的手时,她也用力回握着他。

    温尼感觉阿东的手很有肉感,很暖和,也很有力度。她的心再次荡起了春水。

    第三章爱情杀手

    “结婚,就是要出乎意外!”

    阿东的父母见阿东带着老婆孩子回来了,高兴坏了。他们忙上忙下,拉着贝贝问这问那,还拿出好多他们平时都舍得吃的东西来。

    可贝贝对山里人的话听不懂,还得要阿东在一旁作翻译。

    阿东便利用这个机会,过滤了他们的语言,也过滤了阿东父母对温尼与贝贝的怀疑。

    温尼倒是显得贤慧,她不停地帮着“婆婆”做这做那,真是“说得少,做得多。”

    阿婆就说儿子阿东有福气,“娶了个好婆姨”。

    说得阿东和温尼惭愧不已。

    当天晚上,最严峻的挑战终于来了。按照阿公阿婆的安排,阿东、温尼“夫妻”睡一个房,贝贝睡另一个房。

    小孩子毕竟不懂事,加之一天的长途旅行,已经累了,因此,吃了晚饭,就早早地睡了。

    反正在家里,他也是一个人睡。

    阿东和温尼陪着阿公阿婆说了好一会儿的话。两位老人家觉得一个孩子太少了,他们劝温尼还年轻,赶紧再生几个。

    温尼便朝阿东眨了眨眼。

    终于进了一个房间。阿东对温尼抱歉地说,“对不起,我只想应付一下老人家,没想到睡觉这个具体的难题。”

    温尼也只是有些尴尬地说,“我也没想到。桂妞要我帮你这个忙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只是想,事在人为呗。”

    阿东是何等聪明的人,当温尼说“我也没想到”时,话里似乎透出了她“不该来”的信息,因为“太冒昧”了;但当她最后说“事在人为”时,他又放心了。根据他与无数女人打交道积累的经验,这句话的意思是,只有把握时机,“假戏也可以真做。”

    重要的是“分寸”。这是男女交往中许多人面临的最大难题。

    这个难题对阿东来说,并不难。

    房间气氛有些古怪。这是事情进展的开始,是正常的“开始的艰难”。

    阿东说他很喜欢贝贝。这句话让温尼理解成:他很喜欢我。

    温尼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阿东的确喜欢她,当他在机场看见她时,他就在心里说,这是一个有魅力的女人,只是她的魅力压抑得像那朵红红的玫瑰一样——要是放松地长,一朵红红的玫瑰其实也就是一个红红的玫瑰园。

    温尼的确压抑太久。这种压抑被阿东温情地一抱,像是触到了某一个开关,她的风情自然地流了出来:我原本就是一个生性温柔、向往浪漫的纯女人啊。只是她的初恋遭遇到爱情杀手,而她的婚姻更是将她的女人味彻底磨掉了。

    女人的最大不幸莫过于初恋和婚姻的双重失败。

    离婚,对身心疲惫的温尼而言,她并不期望能回归到最初的激情;但她想,也许至少可以回归成一个有欲望、有向往的“小女子”。

    “今天你一定累了,咱们睡吧。”阿东对温尼轻声说,“这样吧,你睡床上,我就睡在地板上。”

    温尼本来想说,“哪怎么行?”因为天气太冷,睡地板上无疑是要得病的;但是,她将这句话压了下去,因为,她不能表现得过份“热情”,否则,“人家不会觉得我太轻浮吗?”

    因此,她轻轻说了一声“谢谢”,就上了床。

    当然是和衣而睡。

    但在拉灯前,温尼还是好心地提醒了一句,“实在太冷的话,就到床上来吧。我相信你是个君子。”阿东的心里一热。这年头很少有人还讲这种“君子”或“小人”之类的“幼稚”的话。

    有一团火在阿东的心底里慢慢地升腾起来。他躺在冷冷的地板上,蕾仙的裸舞在这个时候竟然重新从脑海里翻放出来,那么逼真和生动。

    情窦初开和第一次手yín都与这个裸舞联在了一起,与裸舞联在一起的还有那绵绵的像薄雾一样弥漫在他心中的忧伤。

    这忧伤直到“维也纳之旅”才算彻底清理掉。

    床上的温尼传出了轻微的鼾声。这种女人味十足的鼾声将阿东心底里的火挑拨得更加透热、更加明亮。

    阿东想,人,真是奇怪。他有过多少女人啊。与女人做爱,只是排泄激情的一个渠道而已,他并不期望与女人一进入房间就有“因为‘爱’而想去‘做’的冲动”。

    但温尼让他有了这种感觉。这是一种很好的感觉,很美丽的感觉。

    阿东并不相信温尼真的睡着了。作为试探,也作为对诱惑的考验,他轻轻翻了个身,嘀咕一句道,“呀,这地板真是冷。”

    “快上来吧。”果真,温尼说话了,而且是那种善解人意的柔情的话,“这床上一个人也睡不热呢。”

    阿东应声而起,一把将温尼搂在怀里。

    激情如潮。

    温尼已经很久没有性生活了。这一下被阿东的火一点,身子一下子软得像要融化似的,她紧紧地粘在阿东火热的身体上,令阿东有了从未有过的冲动。

    温尼轻轻地叫了一声。但她自己立即用手封住嘴巴——因为她担心隔壁的阿公阿婆会听到。但她的手被阿东揭开了。

    阿东将粗鲁而又文雅的吻填补去。

    紧接着,一阵泥湿的声音便像蜥蜴爬墙一样在房间响起。

    折腾了好长时间,阿东才淋漓尽致地喷出他的精华。

    温尼来了三次高氵朝,她兴奋而幸福极了。

    “有这种生活,我真愿意去死。”温尼在心里这么说,同时觉得以前的日子真是白活了,也白白地浪费了她最好的年华。

    阿东习惯性地要去洗澡,可突然想起,老家没有这种方便。

    看来,性生活也要在高雅场所做,那样的话,更能将“兽性”和“文明”完美地结合到一起。

    温尼心满意足地躺在床上,浑身无力,但她还是感激地用手轻轻触摸阿东那强壮的身体。

    “人与人真是不同啊!”温尼又在心里发出这样的感叹。

    那天晚上,他们又一股作气地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到第四次时,阿东实在没有弹药了,可他又不愿从温尼那磁场般的白嫩的身体上下来。

    温尼则完全成了一团温热的肉团,任凭阿东折腾,她连叫喊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了。她觉得这一夜比她结婚十一年与前夫全部的性生活加在一起所用的激情还要多。

    “这头蛮牛”。温尼已经欢喜地这么叫阿东了。

    阿东的肩膀上写满了温尼因为激动而咬出的深深浅浅的牙痕。

    那是一道道爱的张显。早晨起来时,阿东用十分平静的口气对温尼说,“此刻你最想要做的事是什么?”

    温尼脱口而出的竟是:“我想跟你结婚。”

    阿东笑了,说,“这也正是我要说的话。”

    两个最不想结婚的人“闪电般”结了婚。

    返回香港前,桂妞从北京打来电话,问阿东:温尼表现得怎么样?

    阿东说,出乎意外的好。

    桂妞难得听阿东这么评价一个人的,连忙问:“你们假戏真做啦?”

    阿东说,“这不更好吗?”

    这时,温尼接过阿东的手提,对桂妞说,“阿妹,这回你给了我一笔好生意——让我赚回了一个老公。”

    “太出乎意外了!”桂妞在电话的另一端尖声叫道。

    阿东哈哈大笑,对着电话吼道:“桂妞,我告诉你——结婚,就是要出乎意外!”

    第三章爱情杀手

    爱情杀手,在燃烧的肉体上“阳萎”(1)

    温尼对胡乃一的印象已经模糊,像一场早春的蒙蒙雨,落在嫩嫩的叶片上,被太阳、风、岁月一打磨,最多只能留下一些可疑的、无法辨认的残迹斑点。

    胡乃一是一个作家,专写爱情小说。一九八九年秋天,他在上海复旦大学作家班读书。温尼是从胡乃一发表在报刊上的作品了解到这一信息的。

    事实上,温尼怀着少女的情怀对胡乃一注视已久。她读了他不少作品,惊讶于他作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怎能写出如此深沉动人的文字来。

    在她的想象中,胡乃一头上戴着王冠,闪烁诱惑的光芒。

    因此,她刚刚从浙江一所中专学校毕业,分配到湖州城南区工商银行工作的时候,她就有了一种冲动,要找到胡乃一,看看他究竟长得是个什么样子。

    恰巧此时,温尼读了胡乃一发表在《作家》杂志最新的一篇小说——《镜子里的爱》。温尼被故事中男女主人公的纯情深深地感动。小说的落尾,胡乃一标明了写作地点“复旦大学作家班”。

    温尼当即就胡乃一写了一封信去,谈了她对这篇小说的看法。因为不知道能否收到,她没有写得太多,就买了一张八分钱的邮票将信匆匆地寄了出去。

    客观地说,她并没有对这封信寄予太大的希望,心想,像胡乃一这样才华横溢的作家,每天一定能收到不少像她这种文学爱好者的来信。因此,即使他收到了温尼的信,他也不一不定有时间和精力来回复她。

    但出乎意外的是,温尼很快收到了胡乃一的回信。他的信写得很简单,却又像诗一样的美。信的最后,他希望能看到她的玉照。

    温尼兴奋极了。她立即回了一封长信,并在信中夹寄了一张满意的生活照。

    两人就这么认识了。

    胡乃一对温尼每信必复,而且他还时常在信中夹寄一些短诗,情意绵绵,让温尼的心像得到了阳光的照射一样,明朗而欢快。

    她还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