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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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干是个什么玩意儿

    歌是偏爱,酒是拉菲。

    调酒师鸽子笑着调侃我:“雅俗共赏啊你。”

    我一口饮掉拉菲,忽略鸽子那吃惊的眼神,反正我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一次两次了。每当小漏看到我用美宝莲的BB霜却涂DIOR的口红时,都会默念几句阿弥陀佛。

    我其实好久之前就想告诉她了,阿弥陀佛不管这事儿,我佛忙着呢。最最痛苦那阵,我买了一尊佛,天天搁家里看。一个月后出关,大家都问我,对着我佛,你悟出来点什么没有,我佛在想什么呢。

    我憋了半天,才说出来一句:“想动动。”

    三个字换来无数唾弃声,才女称号从此荡然无存,江湖上再没有姐的传说。

    事实上我还有一个想法憋在心里没有说,饿的时候,我其实总想问问我佛,头顶上那松子能给我吃么。

    现在这么空口无凭的说出来,您一定觉得我是那街口说相声的,跟这儿红口白牙的抖包袱呢。事实上我还真没那雅兴,那阵子真是太难了,觉得整个天都塌下来了,其实现代人都是很坚强的,在改革的春风下成长,知道rain也知道闰土,见过奥拓也见过奥迪。眼瞅着一夜爆红的小燕子现在当了妈,人人敬畏如女神的王菲也安定了下来。大风大浪大起大落的,咱什么没见识过。

    但是人最最忌讳的,是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一块儿崩塌。其实我一直认为我的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不在一个层面,哪成想这俩哥们儿倒是关系好,商量好了一起跟我玩叛变。

    所以我个人认为我的颓废是十分有必要的,人总得要有个什么契机来思考人生和未来吧。

    歌被人掐掉,换了一首上档次的外文歌。我翻了个白眼,不用想也知道是小漏来了。

    小漏坐在我旁边的空座位上,店里白天人极少,她也没化多浓的妆,纵然如此,一双小鹿一般的眼睛还是那般的勾人心魄。

    “哥们儿……”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喝拉菲听中文歌?你俗不俗啊?”

    “叔什么叔,还大爷呢。”

    小漏显然是习惯了我这插科打诨,满不在意的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而后用发现新大陆的口气喊道:“哇塞亲爱的你居然穿了白蕾丝!”

    要是五年前有人这样说,我肯定觉得没什么,因为那时候我最迷恋的就是白蕾丝。爸爸一出国就能给我带回来好几件美丽的裙子,穿着去上学,连老师都忍不住夸我几句。当真光芒四射惊艳四座。

    好吧,好汉不提当年勇……

    好好讲故事不带显摆过去的。

    我推开她摸着我裙子的手:“别乱碰,我就剩这一件了。”

    “干嘛?”小漏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挤眉弄眼的问道“想要出家了?再癫狂最后一次?”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有一次大家聊到了出家的事情,我就说以后撒手不管酒吧,我就去出家。

    当时就有个姐妹儿反对我说:“然后第二天带回来十个和尚是吗?”

    从此往后我再不提出家的事儿。

    关键我这个人和那些个干净的事儿就是扯不上关系,多美好的事儿安我身上都能叫人想歪了。

    三叔!忒三叔了!

    我笑出声来:“你个犊子……我今儿有正事呢。晚上不在店里,你看好了,别出岔子。”

    “放心吧,也不看看我是谁。”

    “你是小漏。”我斜睨她一眼“昨天是不是打碎了一瓶香槟?鸽子,记好了帐,年底扣她钱!”

    说罢,拎着柜台上我的prada包包,摇曳生姿的踩着一双雪纺系带高跟鞋往外走。

    后面隐约还听到小漏指控我杨白劳的话语,其中夹杂众多国骂,为了不成为三叔,我决定就不全部写出来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写作文,题目是让你最高兴的一件事。

    我写的是我爸爸带我们去玩。

    写了一溜十三招,就是没写地点。老师上作文课的时候果不其然把我的文章当反面了,反面就反面吧,还非得把我名字公之于众。

    我那时候跟个小公主似的,哪里受得了这些个委屈?再说又不是我不想写地点,是我妈妈告诉我别多问的。

    于是回家绝食俩小时,可吓坏了家里的大人,连我那个双耳渐渐失聪了的太奶奶都惊动,全家老小召集家庭会议听一个失足少女倾诉心事。

    我把事情从细枝到末节,说了半个小时之久,为什么要死撑半个小时呢?因为我爷爷最爱看的新闻联播就是半个小时,军国大事,国际要闻,都是那半个小时阐述的。

    所以我想我也要跟新闻联播接轨。

    死撑着讲了半个小时的故事,后来因为实在是饿的不行了,故事说一半就跑到厨房饱食一顿,饱食之后压根就忘了自己曾经被人当过反面教材的事情。直到我那个优秀教师骨干的作文老师被调到外省,我才隐约了解我那次小型新闻联播起了作用。

    说这些干什么呢,是因为我要检讨,深刻的检讨。

    我这人打小就犯的错误,还被当过反面。可就是一直不长记性,我妈妈说过我,认准什么事儿就不改了。比如说我喜欢蝴蝶结,那么不管什么时候给我买新衣服,我绝对是最喜欢带蝴蝶结的。

    你看,我小的时候写作文就总是忘记四大要素的地点。所以我现在才介绍我的地盘,也不算特过分,最起码我没有忘记。

    我叫初晓,性别女,爱好钱,特长是三寸不烂之舌。

    十八岁以前人生是风调雨顺,名门望族。

    十八岁以后人生是电闪雷鸣,知名老鸨。

    魔都里面有头有脸的人士,没一个不是我酒吧里的常客。我的酒吧叫天下晓,名字起的大俗大雅。

    十八岁到现在,整整五年的时间。我不知道对于别人来说,五年的时间可以意味着什么,但是对我,五年的时间是我全部的人生。

    所有曾经的设定,在那一天戛然而止,命运站出来说,卡!重来。

    于是我再不是人人喜爱的初家小公主,再不是高高在上的晓小姐。我开始要学会生存,学会收起自己的性子。学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长得漂亮其实就是资本,学会与其想着怎么省钱不如想着怎么赚钱。

    从我的店里走出去多少位豪门太太,也走出去过多少位豪门小三。头两年的时候还有人劝我也陪酒,那时候还有点姿色,而且水灵灵的透着股清纯劲儿,后来被我拒绝的多了,大家也就不说了,再后来不知不觉间我眼睛中总是有着刻意的疏离,于是这件事儿大家就彻底不说了。

    疏离,该死的傲慢。

    我其实只是见多了那些男人的嘴脸,白天的时候衣装革履满口仁义道德,晚上的时候自己就变成了那最最让人不齿的*。所以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呢?你看,我自己也可以赚钱,我自己也可以经营,我可以跟着黑道大哥梗着脖子理论一点点的装修费,我也可以暖暖的对刚刚做过流产的姐妹笑。

    我不要什么所谓的好归宿,我就是我的归宿。

    今天是我的高中同学聚会,不然我干嘛翻箱倒柜找出我仅存的最后一件白蕾丝连衣裙。

    有一年我走在魔都的马路上,凌晨三点钟,我刚刚把一个喝醉了的姐妹送回家,走出小区的时候,看到这个白日里张牙舞爪的城市,此刻如同沉睡的狮子一般人畜无害,心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决定一路走回天下晓。

    夜里静极了,晚上的风还透着一点点白日里难得的凉意,路边的叶子软塌塌的挂在树上,经过江面的时候,我停了一会儿,路灯将我的影子拉的好长。我笑出声来,这么多年,也就我的影子对我不离不弃。

    我愿意成为你的影子。

    你想看到我的时候,我就来。

    你不想看到我的时候,就躲到黑暗里,我就不见了。

    那一年我上高一,班里最帅的男孩子也叫高一。数学课代表,我同桌。

    全国第二套广播体*我做的倍儿熟,尤其体转运动。因为我每次总是借着提转运动这机会来回过头恣意的看着队尾的他。

    人这一辈子,见过的景色很多,但是真正扎在心里的,*也带不走的,寥寥无几。

    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是在入学榜里,第一名,理科满分。

    我笑着跟霍妩说:“高一?那他弟弟是不是叫高二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有人说道:“我倒是缺个妹妹,你挺二的,正合适。”

    他离我极近,说话间热气都喷到了我的脖子上。声音清清冷冷的,是我听过最有磁性的男性声音。

    以至于一段时间内,我都迷恋那种清冷的调子。

    那个瞬间,从头到尾,五分钟都不用。

    我却用五年的时间,都无法忘记。

    宁愿一辈子都不忘,就这样为了一个人画地为牢。

    歌是偏爱,酒是拉菲。

    调酒师鸽子笑着调侃我:“雅俗共赏啊你。”

    我一口饮掉拉菲,忽略鸽子那吃惊的眼神,反正我暴殄天物也不是这一次两次了。每当小漏看到我用美宝莲的BB霜却涂DIOR的口红时,都会默念几句阿弥陀佛。

    我其实好久之前就想告诉她了,阿弥陀佛不管这事儿,我佛忙着呢。最最痛苦那阵,我买了一尊佛,天天搁家里看。一个月后出关,大家都问我,对着我佛,你悟出来点什么没有,我佛在想什么呢。

    我憋了半天,才说出来一句:“想动动。”

    三个字换来无数唾弃声,才女称号从此荡然无存,江湖上再没有姐的传说。

    事实上我还有一个想法憋在心里没有说,饿的时候,我其实总想问问我佛,头顶上那松子能给我吃么。

    现在这么空口无凭的说出来,您一定觉得我是那街口说相声的,跟这儿红口白牙的抖包袱呢。事实上我还真没那雅兴,那阵子真是太难了,觉得整个天都塌下来了,其实现代人都是很坚强的,在改革的春风下成长,知道rain也知道闰土,见过奥拓也见过奥迪。眼瞅着一夜爆红的小燕子现在当了妈,人人敬畏如女神的王菲也安定了下来。大风大浪大起大落的,咱什么没见识过。

    但是人最最忌讳的,是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一块儿崩塌。其实我一直认为我的精神世界和现实世界不在一个层面,哪成想这俩哥们儿倒是关系好,商量好了一起跟我玩叛变。

    所以我个人认为我的颓废是十分有必要的,人总得要有个什么契机来思考人生和未来吧。

    歌被人掐掉,换了一首上档次的外文歌。我翻了个白眼,不用想也知道是小漏来了。

    小漏坐在我旁边的空座位上,店里白天人极少,她也没化多浓的妆,纵然如此,一双小鹿一般的眼睛还是那般的勾人心魄。

    “哥们儿……”她把手搭在我的肩上“喝拉菲听中文歌?你俗不俗啊?”

    “叔什么叔,还大爷呢。”

    小漏显然是习惯了我这插科打诨,满不在意的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而后用发现新大陆的口气喊道:“哇塞亲爱的你居然穿了白蕾丝!”

    要是五年前有人这样说,我肯定觉得没什么,因为那时候我最迷恋的就是白蕾丝。爸爸一出国就能给我带回来好几件美丽的裙子,穿着去上学,连老师都忍不住夸我几句。当真光芒四射惊艳四座。

    好吧,好汉不提当年勇……

    好好讲故事不带显摆过去的。

    我推开她摸着我裙子的手:“别乱碰,我就剩这一件了。”

    “干嘛?”小漏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挤眉弄眼的问道“想要出家了?再癫狂最后一次?”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

    有一次大家聊到了出家的事情,我就说以后撒手不管酒吧,我就去出家。

    当时就有个姐妹儿反对我说:“然后第二天带回来十个和尚是吗?”

    从此往后我再不提出家的事儿。

    关键我这个人和那些个干净的事儿就是扯不上关系,多美好的事儿安我身上都能叫人想歪了。

    三叔!忒三叔了!

    我笑出声来:“你个犊子……我今儿有正事呢。晚上不在店里,你看好了,别出岔子。”

    “放心吧,也不看看我是谁。”

    “你是小漏。”我斜睨她一眼“昨天是不是打碎了一瓶香槟?鸽子,记好了帐,年底扣她钱!”

    说罢,拎着柜台上我的prada包包,摇曳生姿的踩着一双雪纺系带高跟鞋往外走。

    后面隐约还听到小漏指控我杨白劳的话语,其中夹杂众多国骂,为了不成为三叔,我决定就不全部写出来了。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写作文,题目是让你最高兴的一件事。

    我写的是我爸爸带我们去玩。

    写了一溜十三招,就是没写地点。老师上作文课的时候果不其然把我的文章当反面了,反面就反面吧,还非得把我名字公之于众。

    我那时候跟个小公主似的,哪里受得了这些个委屈?再说又不是我不想写地点,是我妈妈告诉我别多问的。

    于是回家绝食俩小时,可吓坏了家里的大人,连我那个双耳渐渐失聪了的太奶奶都惊动,全家老小召集家庭会议听一个失足少女倾诉心事。

    我把事情从细枝到末节,说了半个小时之久,为什么要死撑半个小时呢?因为我爷爷最爱看的新闻联播就是半个小时,军国大事,国际要闻,都是那半个小时阐述的。

    所以我想我也要跟新闻联播接轨。

    死撑着讲了半个小时的故事,后来因为实在是饿的不行了,故事说一半就跑到厨房饱食一顿,饱食之后压根就忘了自己曾经被人当过反面教材的事情。直到我那个优秀教师骨干的作文老师被调到外省,我才隐约了解我那次小型新闻联播起了作用。

    说这些干什么呢,是因为我要检讨,深刻的检讨。

    我这人打小就犯的错误,还被当过反面。可就是一直不长记性,我妈妈说过我,认准什么事儿就不改了。比如说我喜欢蝴蝶结,那么不管什么时候给我买新衣服,我绝对是最喜欢带蝴蝶结的。

    你看,我小的时候写作文就总是忘记四大要素的地点。所以我现在才介绍我的地盘,也不算特过分,最起码我没有忘记。

    我叫初晓,性别女,爱好钱,特长是三寸不烂之舌。

    十八岁以前人生是风调雨顺,名门望族。

    十八岁以后人生是电闪雷鸣,知名老鸨。

    魔都里面有头有脸的人士,没一个不是我酒吧里的常客。我的酒吧叫天下晓,名字起的大俗大雅。

    十八岁到现在,整整五年的时间。我不知道对于别人来说,五年的时间可以意味着什么,但是对我,五年的时间是我全部的人生。

    所有曾经的设定,在那一天戛然而止,命运站出来说,卡!重来。

    于是我再不是人人喜爱的初家小公主,再不是高高在上的晓小姐。我开始要学会生存,学会收起自己的性子。学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长得漂亮其实就是资本,学会与其想着怎么省钱不如想着怎么赚钱。

    从我的店里走出去多少位豪门太太,也走出去过多少位豪门小三。头两年的时候还有人劝我也陪酒,那时候还有点姿色,而且水灵灵的透着股清纯劲儿,后来被我拒绝的多了,大家也就不说了,再后来不知不觉间我眼睛中总是有着刻意的疏离,于是这件事儿大家就彻底不说了。

    疏离,该死的傲慢。

    我其实只是见多了那些男人的嘴脸,白天的时候衣装革履满口仁义道德,晚上的时候自己就变成了那最最让人不齿的*。所以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呢?你看,我自己也可以赚钱,我自己也可以经营,我可以跟着黑道大哥梗着脖子理论一点点的装修费,我也可以暖暖的对刚刚做过流产的姐妹笑。

    我不要什么所谓的好归宿,我就是我的归宿。

    今天是我的高中同学聚会,不然我干嘛翻箱倒柜找出我仅存的最后一件白蕾丝连衣裙。

    有一年我走在魔都的马路上,凌晨三点钟,我刚刚把一个喝醉了的姐妹送回家,走出小区的时候,看到这个白日里张牙舞爪的城市,此刻如同沉睡的狮子一般人畜无害,心里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决定一路走回天下晓。

    夜里静极了,晚上的风还透着一点点白日里难得的凉意,路边的叶子软塌塌的挂在树上,经过江面的时候,我停了一会儿,路灯将我的影子拉的好长。我笑出声来,这么多年,也就我的影子对我不离不弃。

    我愿意成为你的影子。

    你想看到我的时候,我就来。

    你不想看到我的时候,就躲到黑暗里,我就不见了。

    那一年我上高一,班里最帅的男孩子也叫高一。数学课代表,我同桌。

    全国第二套广播体*我做的倍儿熟,尤其体转运动。因为我每次总是借着提转运动这机会来回过头恣意的看着队尾的他。

    人这一辈子,见过的景色很多,但是真正扎在心里的,*也带不走的,寥寥无几。

    第一次看到他的名字,是在入学榜里,第一名,理科满分。

    我笑着跟霍妩说:“高一?那他弟弟是不是叫高二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身后有人说道:“我倒是缺个妹妹,你挺二的,正合适。”

    他离我极近,说话间热气都喷到了我的脖子上。声音清清冷冷的,是我听过最有磁性的男性声音。

    以至于一段时间内,我都迷恋那种清冷的调子。

    那个瞬间,从头到尾,五分钟都不用。

    我却用五年的时间,都无法忘记。

    宁愿一辈子都不忘,就这样为了一个人画地为牢。

    从此以后我就有了个小名叫二。京调,儿话音特别重,念起来这个字其实还挺好听。

    尤其高一念起来的时候,活像我是他家养的小宠物什么的。那时候我们班有一倍儿美的女生,那简直是迎面走过来的时候叫人恨不得连呼吸都屏住了,生怕惊动了这样天神赐予的美貌。

    只是人品极差。

    似乎美女的人品都有那么一点点的缺陷,主要是因为人们都爱好美好的东西,所以对于美丽的人,我们往往习惯性的骄纵她们的一些小脾气,并称之为可爱的任性。

    美女名叫白晶,于是乎一段时间内我对大话西游里面的白晶晶的所有印象,都来自于这位美人。

    白晶很喜欢高一,其实这不算什么秘密,我认为只要是一个有着正常审美观的女性,都会喜欢上高一这种标准的大众情人。

    当然,出了霍妩。

    上天赐给了霍妩绝世的容貌,和极低的情商。

    又跑题了……继续说故事。

    白晶坐在我和高一的前面,有一次上自习课,她忽然转过头来巧笑倩兮的对高一说,你叫初晓是二,那我做三儿行么?

    那时候我们多单纯啊,社会也没有如今这样和谐,所以我还不太懂什么叫三。只是看到高一冷冷的一笑,眼睛里含着冰似的:“我家三是个狗,你跟狗抢名字么?”

    刹那间白晶的脸就如同布满了一道彩虹,紫了绿,绿了红,红了黄,黄了白……

    我咬着手指头观看美女的变脸,果不其然的玄幻。

    白晶也只是难堪了不到一分钟,马上又巧笑如花的对着高一说:“你这个人……”

    六个点里包含着多少的感情,美人轻蹙眉,不知心恨谁。

    高一却只是低着头,看不太清楚表情,只我觉得他应该是不太高兴的。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无论什么样的人,都会多多少少有些秘密。这些秘密大到家国天下,小到街坊邻里,谁也躲不开,谁也逃不掉。就如同秋天来了会落叶,冬日来了会下雪。

    所以说,你所经历的生老病死,喜怒哀乐,是这世间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痛苦,实在无需过分执着,念念不忘。

    冬日下雪又如何?它总有一天要冰消雪融。

    聚会的地点选在魔都一家知名的酒店,说起来,酒店的大堂经理还是我们天下晓的座上宾呢。

    大堂经理大概也没想到会在这样正经的地方遇见我,表情一时间极不自然,但人家毕竟是社会上混了许久的人,哪里会被这点小事儿就shock的魂不附体五神具散了呢。

    “哎哟!初老板!”

    这一声“初老板”叫的真是上道。

    我微微颔首,实在不知道要客套句什么出来,总不能让我学着电视里那些老鸨的样子,请求他多去我店里关照吧。

    还好天下晓当家的是个冷美人这件事路人皆知,我此番态度大堂经理也并未觉失礼,我报明了来意,由他引着上了楼。

    天下晓每一年的尾牙都是在这里办的,故而我知道这里的价钱非等闲之辈所能承受,最里间的包厢常年不开放,就算有人出了天价,也绝对进去不得。我曾听人说起过,大抵是酒店老板专用的包厢。

    但是今天我们的高中聚会,居然就请动了这传说中神秘昂贵的包厢。

    我停住了脚步,问道:“是谁来定的酒席?”

    大堂经理回过身来,微微躬着身道:“是一少爷。”

    我失笑出声:“一少爷?我还二少爷呢……”

    身后有淡漠的男生响起:“你可不就是二少爷么。”

    恍惚间就跟五年之前的场景重合,我不敢回头,甚至连呼吸都小心翼翼。

    是了,此时此景此番心境,正应了那句,

    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他的样子一点都没变,笔挺的西装裤衬的他的腿修长而单薄,模样英俊的不输任何当红的小生。许是因为热,他的西装外套搭在手上,白衬衫叫他穿的那叫个脱俗,领口微微敞开,露出里面一小截健康的皮肤,袖口上有一枚银色的袖扣,晃的我眼睛微痛。

    我赶忙收回目光,再不敢看。

    高一走到我的前面,推开包厢的门,而后转过身来看着我,表情探不出悲喜:“二少爷,进来吧。”

    我麻木的走到门前,他微微侧过身子,我快步打他身边窜进包厢。

    还未等反应过来,他已经泰然自若的关上了门,而后侧身靠着门,直直的盯着我,我被他瞧的手足无措,只好坐下来翻着桌子上的菜牌道:“是AA制么?那我可要点几个我爱吃的菜。”

    他不答。

    我本也没指望和他聊天,遂只定定的看菜牌,再不说话。

    他却忽然道:“看你瘦的跟个**崽似的,你能吃多少。”

    “这你就不懂了吧。减肥是女人是终身事业,在这项事业中,我是佼佼者。”

    高一再没说话,缓步走到我身边坐下,过了一会儿说道:“我抽根烟。”

    我耸肩:“请便。”

    他从西服上衣的兜里掏出一包白色的烟,上面都是外国字,我也看不太懂,香烟盒里放了一个打火机,我一看,眼泪差点飙出来。

    那是他高二那年的生日,我一个月没吃零食,攒钱给他买的zippo,他当时收下的时候,也不过漫不经心的一句谢谢。

    此时此刻再见旧物,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物是人非,岂是人力所能控制。我纵是有钱又如何?有钱也买不回过去的时间。

    高一没有看我,只是低着头点燃了烟,而后就把打火机那在手里*。我偷偷的瞄过去,银色的zippo上面的纹路都已经不清晰,边角处也有刮掉了漆的痕迹。

    一室烟雾缭绕,我们二人却再无交谈。

    又过了半个小时,同学都来的差不多了。我找了那时玩的好的同伴,过去凑了坐在一起。他也被一堆男生围在中间,谈笑生风。

    只是,我和他彼此之间,再不相干。

    酒过三巡,大家才终于玩开,先前那种几年不见的尴尬再也没有,气氛一时high起来,我也被按着灌了好几杯酒。

    酒喝的有点急,头晕晕的。

    我撑着头坐在那儿,看文艺委员和班长大人在抢麦克风,那神色哪里像是二十几岁的大人呢。

    最终还是勇猛的文艺委员抢到了麦克风,他得意洋洋的看着班长,而后拿着麦克风“喂”了几句。边上有人哄他说别装范儿了,快唱吧!

    王卓笑嘻嘻的扫了一圈包厢,而后目光定在我身上:“那个,这首歌送给咱们班美丽的初小姐!五年过去了,你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无与伦比的美丽。”

    哗!

    包厢里就像是有人点燃了爆竹一样,顿时沸腾起来。起哄声连绵不绝,刚才还在抢麦克风的班长仿佛嫌不够乱似的,居然大喊起:“表白!表白!”

    王卓笑着摇摇头:“我就是对美好的事物有向往,但是唐突佳人的事儿我可不干。今儿喝大了,酒壮熊人胆!头上学那两年,初晓叫高一占着,咱们班多少男生是心里想着嘴里馋着,偏偏不敢有所作为。我今儿没别的想法,就是了一心愿……”

    话说完,就接起来屏幕里的歌。

    “天上风筝在天上飞,地上人儿在地上追……”

    唱的真挺好,文委宝刀未老,依旧是当年那个过五关斩六将最佳校园歌手的王卓。

    唉……毕业都*五年了,我才了解到原来当年我也是个受欢迎的主。

    遥想当年……

    高一上学期刚开学没几个月,有一天早上我意外在书桌堂里发现一张情书。

    隔壁班体委写给我的。

    当时高一就坐在我身边,比我看的都快,我才读到第三段,就听到他“叱”的一声。

    我瞥了他一眼:“干嘛。”

    他斜睨了我一眼,道:“瞧你激动的那怂样,没收过情书啊你。”

    我没理他,这种人是不会理解女生心里的那点点小虚荣的,不管怎么说,收到情书就是魅力的证明,谁会不开心这种事?

    高一抿着唇,面色yīn郁,也不知道我是哪里惹到他了,一上午都没跟我说话。

    下午上完体育课,回班级的时候就听说高一和隔壁班体委打起来了。我心里咯噔一下子,忙四处打听。

    据说是打球的时候隔壁班体委玩脏的,高一看不过去就给人揍了。

    晚上上晚自习的时候,他才从班主任的办公室里受教育回来。

    我一看他那张青青紫紫的脸,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他重重的坐下来,道:“他被我踢折了胳膊,没比我好哪去。”

    我再笑不出来了,脸色僵僵的:“你怎么下那么重的手啊?”

    高一冷着一张脸看我:“心疼了?”

    我当时真想脱口而出一句我心疼的是你。

    他见我没说话,面色更沉,像是三九天里放在外面的水一样:“就丫那样你也能看得上眼?”

    越说越乱,我索性不理他。

    他却一反常态,整个晚自习都没完没了的跟我唠叨,说隔壁班体委的人品怎么怎么差了,说人家哪里哪里难看了,说人家四肢发达大脑简单考试总是他们班倒数巴拉巴拉巴拉……

    后来高中三年,我就再没有过一朵桃花。害我一度自卑的觉得自己长的不符合大众的审美观。

    聚会到了十点多,有几个女同学吵吵着太晚了,要回家。男生都意犹未尽,于是说送走了女同学再去续摊。

    十点多对我来说那是*刚刚开始,天下晓方方客满的时候,实在算不得晚。但我实在不想跟着这些人去续摊了,于是随着众女生下了楼。

    到了前台我说把单买了,刚从钱包里抽出卡,身后就有人按住我的手。

    我回过头去,高一微微皱着眉:“你干什么?”

    “付账。”

    他从我手中抽出卡,而后对前台服务员说道:“记在我账上。”

    服务员乖巧的点了点头。

    我的卡都被人家拿在手上了,说什么都没用。他拽着我的胳膊往外走,问我:“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抽出胳膊,道:“不用,我自己回去。”

    高一难得好脾气的跟我解释:“这里不好打车。”

    “我自己有车。”

    他好像有点生气,眼睛亮亮的:“你喝酒了,不方便开车。”

    我低着头不看他,却打定主意要和他抬杠到底:“你也喝了。”

    高一抬起手来要握我的胳膊:“二……”

    我一闪身,他的手落了空,银色的袖扣又晃了我一下,我赶忙别过头去。

    过了良久,我才说道:“我要走了。”

    他没说话。

    我自顾自的往下说:“我希望……我希望我们两个,后会无期。”

    夜里有风,我穿着薄薄的蕾丝裙,说完这段话,也不知怎的就打了个寒战。

    高一上前一步,脱下西服披在我的身上,宽大的西服还带着他的体温和香味,我被罩在里面,像是回到了母亲的怀抱一样的安心。

    还未来得及出口说谢,他已经转头离去。

    他走的很快,身影迅速的消失在夜色中,而我却呆呆的伫立在那里,许久都动弹不得。

    他远去的身影叫我无端心慌,却又不由得鄙视自己的矫情。明明刚才心里还不知所措恨不能立时消失。然,当我真正独自伫立在这夜色苍茫中时,当我被瑟瑟晚风吹的五脏六腑都感到寒意时,身上这件并不算厚重的外套,竟奇迹般的给了我无与伦比的力量。

    我想,爱一个人,往往就会将一件小事给无限放大吧。

    十点,回家太早。我蹬着高跟鞋走向停车场,还是决定去天下晓看看。

    方一下车,就有泊车的小弟走来,看我这笑意盈盈:“初姐。”

    我把钥匙递给他,无意间看到停在门口的豪华跑车。泊车的小弟极有眼色,马上跟过来说:“今日来了一位贵客,我也不太认识。”

    我点点头,这样的贵客怕是连我也没见过的。

    抬脚走进夜店,喧闹的音乐像是洪水一样涌进耳朵,难受的紧。我一手拿着包,一手捂着耳朵,穿行于各色人之中,看他们或沉醉或高兴或压抑或痛苦的表情,简直比任何一部好莱坞大片都要精彩和真实万千倍。

    前台的小漏看见我,招手叫我过去。我急着跑了两步,走到她身边:“何方神圣?”

    小漏摊手:“我也不清楚,可我看啊,陈公子都对他礼遇有加,想必是名副其实的*了吧。”

    我笑笑,吹着口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