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完结(2/2)

学时候,回回都是勤务兵送我们去,四少最受不了的就是这个。

    那帮顽主儿,成天变着法儿地折腾勤务兵,有时候闹大发了,回去最轻的,也是自家老子一顿训,重的,少不了挨顿收拾。

    那时候,不过是孩子心性,总觉着军区大院儿待得我特别不自在。

    那时候最爱干的事儿,除了成天屁颠儿屁颠儿跟着四少惹事儿,就是偷看站岗的哨兵,我记得有个哨兵特别帅气,身姿英挺,五官还特别秀气。

    我每回进出,都会偷偷张望几眼,然后下次见到陆子言,就一个劲儿显摆,“今儿门口儿站岗的兵哥哥冲我笑来着,笑得可好看了。”

    陆子言回回听我这么说,也只是笑,他那时候爱摸我头发,总把我当成个小姑娘。非但是陆子言,顾云清、我哥、付苗苗、甚至是潇潇,他们都把我当小姑娘,所以,我就这么心安理得当了二十来年的丫头片子。

    小时候,军区大院儿的法桐长得好高好高,我常常会盯着看发呆;

    小时候,我只要见着顾云清,就跟打了**血似的;

    小时候,四少还有付苗苗,都在我身边儿,我最亲最亲的人,他们都陪着我……——

    如今的军区大院儿,还是老样子,许多年都没有变过。

    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们也能像军区大院儿一样儿,一辈子都不变,该多好。

    我抬起头,望着头顶一方树荫,有阳光从叶间漏进来,洒在脸上,刚好的温度,捎带着一丝燥热。

    提着手里的六安瓜片,我继续往前走。

    这是潇潇托我的——老爷子身子越来越差,潇潇在日本忙得回不来,就托我有空多走动走动,看看老爷子。

    其实不用潇潇交代,这是应该的。

    军区大院儿,我有四五年没来过了,站岗的哨兵换了一拨又一波儿,瞧着眼生得很。

    我瞧着哨兵眼生,人瞧我自然是更眼生,好在尹家大哥尹自立这会儿已经到地方了,跟哨兵交代两句,接了我进去。

    “大哥,老爷子还好?”

    “不如从前了,这几年,想潇潇啊。”

    我沉默一会儿,笑着说,“大哥,我哥没给你填什么乱吧?你把上海那生意交给他?”

    “景默在国土资源部也有些年头了,这些事儿看得准儿,再者说,肥水不流外人田,便宜自家兄弟那是应该,便宜外人可就不值了。”

    我又笑了笑。

    我哥因为去苏黎世找叶芳菲,就辞了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一年以后,我哥进了尹家大哥公司。

    大哥搞的就是房地产,从前我哥还在国土资源局时候,俩人也有过合作,不过形式不同罢了;这一回,估计我哥也不打算再回锦城,就是回来,也是偶尔的事儿,局子里的工作,自然得辞了。

    辞了以后,也不能喝西北风不是?工作还是得干的。

    我哥不缺钱,从前跟大哥合作过几回,回回生意成了,我哥也有分成,可我哥现在毕竟也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哪儿能这时候就退休哪?就连顾云清顾爷那么大一金主儿,每天不还是辛勤劳动嘛。

    我跟尹家大哥一路走着,只是随口聊几句,就到了尹家。

    依旧是那把金藤太师椅,五年前,也是这么个景儿——老爷子悠然地坐在金藤太师椅上,脚下是搁脚蹬,手里还滚着俩太极球。

    可现如今,太师椅、搁脚蹬倒是没变,变的是茶几上还搁着一家用吸氧机。

    刚才路上听大哥说,老爷子有两回,差点儿过去了,得亏是有人看着,抢救及时,才能保到今儿个。

    “爷爷。”我过去,把六安瓜片放下,“您今儿脸色真不错,待会儿,我陪您在院儿里散散步。”

    老爷子须发全白,眼珠也不如四年前清明,有些浑浊,反应似乎也慢了不少。

    我说完就在老爷子身旁坐下,老爷子却许久都没回我话儿。

    我看看老爷子,又下意识瞟一眼大哥。老爷子要是能好好儿地,颐养天年,比什么都强;万一去了,一家子人伤心事一方面,老爷子家大业大,又极是偏爱潇潇,到时候为了这家产,难保兄弟不反目。

    “潇潇回来啦?”老爷子忽然出声,声音洪亮得吓了我一跳,我一瞧,老爷子正定定望着前方,显示面露喜色,可下一刻,脸色又僵住了。

    “怎么了这是?”我看向大哥。

    “老毛病了,这三年多都是这个样儿。”

    “潇潇一直不回来?”这我一直不理解,撇开我的事儿不谈,潇潇是个孝子,且孝顺老爷子,比孝顺他爸更甚。老爷子现在这情况,照理说,潇潇不能不回来。

    直到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潇潇不是没回来过,他平均半年回来一趟,可一次都没有告诉过我。

    他不想见我,或者说,不大敢见我。

    就像当初我跟顾云清的婚姻,他那晚走得急,且走之前没告诉我,非得到了东京才给我发短信。

    很多年后,我问过为什么,为什么当初不告诉我就走,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为什么回来却不告诉我,让我以为,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回来。

    潇潇说,他怕我哭。

    潇潇说,晓儿,我要是走之前就告诉你,你虽说不会拦我,可指定会哭,那样儿,我就走不了了;他说,晓儿,我要是到了东京再给你打电话,你还是会哭;潇潇说,丫头片子,你忒能哭了,我看着难受。

    他说,晓儿,我看着你哭两年了,那两年,我特别想揍子言;可那两年,我也告诉自个儿,崩管谁让你哭了,我不会,这辈子都不会。

    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去军区大院儿,不是因为这是潇潇交代的,而是因为,这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我一般一礼拜会去大院儿两回,看老爷子。老爷子现在精神有点儿恍惚,我陪老爷子说话儿时候,其实常常是我一人儿在唱独角戏,老爷子基本上不回我,甚至有时候,连听都没进去。

    这是第三个月的最后一礼拜,现在已经是孟冬了,屋里开着暖气,很缓和,我刚从外边儿进来,脱下外套,跺跺脚,孟冬时节的锦城,已经有频繁的大雪。

    大雪如鹅毛,铺天盖地。

    冬天的锦城,从孟冬开始,一直到寒冬腊月,天地都是白茫茫的一片——枯枝被积雪压弯,摇摇欲坠;地上铺着厚厚的雪,而且很干,常常是一场雪下来,一个多礼拜也化不去。

    鞋踩在雪地上,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我来军区大院儿的路上,一边儿走,一边儿听着嘎吱嘎吱的声音,我在想,真好,不管我们变了多少,踩在雪地里的声音,多少年都是不变的。

    我进了屋子,老爷子今儿个似乎还精神些,喊我在他身边儿坐下。

    我过去了,拿了一小板凳,坐在搁脚凳旁边儿。

    “晓儿啊。”

    “哎,爷爷,您说。”老爷子少有能认清人的时候,这是老年痴呆症,三月以来,老爷子是第四次认出我。

    “还记着,爷爷在陆总跟你说的话儿?”

    老爷子突然一问,我有些发蒙,细细回忆后,才想起,是老爷子当初自称“不知轻重”的一番话儿。

    那会子,是潇潇和付苗苗闹得挺厉害的一阵儿,也是我开始和顾云清闹的时候。

    老爷在恰好那时进了陆总,然后我和付苗苗去看老爷子。当时阵仗还特别大,连付家老太太都在陆总,尹家、付家两家人儿,跟打仗似的,齐聚陆总。

    我记得,我进了老爷子病房以后,尹家大哥和潇潇都退了出来,该是老爷子提前吩咐好的,因为五年前在军区大院儿,老爷子就刻意支开过潇潇,为的就是跟我单独谈谈。

    潇潇那小子当时还特别不放心,怕老爷子为难我——其实老爷子最多是跟我说两句,还不至于能说什么为难我的话儿。

    响鼓不用重锤,这道理,老爷子怎么会不明白。

    我从回忆里回神,笑道,“爷爷,您当时说,苗苗年纪不大,但稳重、心思沉,要是能有付家这闺女看着潇潇,那潇潇以后指定能少走弯路。”

    老爷子难得也笑了,“爷爷当时说的是——丫头,潇潇喜欢你,爷爷知道,你要是真能当了爷爷孙媳妇儿,爷爷还能高兴些。虽说潇潇心性躁了,还得打磨,可就是为了你,潇潇指定也能出息。”

    我笑得眼睛有些湿热,揉揉眼角,我想起老爷子那番话儿——前半段就是这样儿,可后来话锋一转,毕竟,我跟顾云清的事儿已经定下了,付苗苗跟尹潇这俩,也是打小儿就指了。事儿不是那么简单,里边儿关系太多,不是随随便便一句话儿,就能散的了。

    “苦了潇潇。”

    我心里越来越沉,又陪了老爷子一会儿,就回了。

    等我回到富锦园,正看见顾云清和顾惜那姑娘闹得欢实.

    我把顾惜哄到一边儿玩儿,然后靠近顾云清怀里。

    “累了?”顾云清下巴抵着我额头,“先睡会儿?昨晚也没睡好。”

    我狠狠瞪他,这时候主要是没心思闲扯淡,不然昨儿晚上的事儿,我指定得跟顾云清好好儿算账。

    我轻轻点几下头,“刚打军区大院儿回来,老爷子今儿挺精神,还能认得我。”

    “老爷子提潇潇了?”我一说,顾云清就立马儿明白了我话里的意思。

    “老爷子说,苦了潇潇。”我心口被压得特别重,因为在我心里,始终觉着亏欠了潇潇,虽说我知道,这种所谓“觉得亏欠”毫无意义,可我就是放不开。

    “晓儿。”顾云清把我抱起来,看着我道,“你觉着亏欠潇潇。”

    “嗯。”我应着,可不就是亏欠?

    “那你觉得,怎么着才是不亏欠?”

    我张张嘴,可一个字儿没说出来,于是又靠近顾云清怀里。回回我不知道怎么面对的,都想找个地儿躲着。

    可顾云清不让我躲,他望着我,眸色深黑,瞧着让人莫名的心安。

    许久,顾云清说,“晓儿,你不亏欠谁,被跟自个儿过不去。横竖你对潇潇没那份儿心思,潇潇现在走了,是难受一阵儿;可要是总拖拖拉拉,潇潇难受的,就是一辈子。”

    “他比我还死心眼儿。”我嘟囔一句。

    “你这么死心眼儿,不也开窍儿了。”顾云清笑着,在我额前吻了吻,然后拉着我往外走。

    出门儿前,我不忘拉上顾惜那姑娘。

    要说顾惜那姑娘,实在是让人头疼,在风月一事上,懂事儿得特别早,这一点,倒是充分遗传了我的基因。

    我当年是六岁喜欢上的陆子言,而顾惜这姑娘,第一朵桃花开在三岁。

    是这么回事儿——我生下顾惜的那一年,顾云清帮顾娆争回了孩子,给了顾娆前夫一笔钱,连忽悠带骗的,终于把顾娆前夫给弄走了。

    顾娆家那小子叫夏朗,当时八岁,样貌尤为精致,当时顾惜这姑娘孩子襁褓之中,尚不知风月为何物;可等着这姑娘三岁时候,就对夏朗变得特别黏糊。

    由于是堂妹,又比夏朗小了不少,所以夏朗对顾惜态度还算是不错。

    以后,顾惜变本加厉,即便是夏朗去厕所,顾惜也要在门外把风,实在让夏朗无语得很。

    顾惜三岁的时候,竟然亲了夏朗的嘴唇儿,还正好让我看见。

    虽说这可能是兄妹间亲昵的表现,但意识到,必须立刻阻止事态继续发胀下去——因为,我不能在故事的结尾处,让它发展成为有乱伦倾向的故事。

    夏朗以后,顾惜又开始转向苏守望那小子。

    我实在匪夷所思——人都说,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可顾惜,招惹的这二位,一是自个儿堂哥,一是自己表弟,可见,顾惜这丫头绝对不是善茬儿。

    在夏朗和苏守望以后i,顾惜还妄图出去寻找自己的第三春,我随后当机立断,决定要转移这姑娘的注意力,不能让她小小年纪就涉足如此复杂的领域,因为,这该是她二十年后干的事儿,要是现在就参透其中奥妙,那么往后可以预见,这姑娘必然要成为锦城最为坑爹的一朵奇葩。

    我就近取材,第二年开始,就让顾惜闲暇时间开始接触种植业——比方说,院儿里的那几棵枣儿树跟石榴树。

    在顾惜四岁那年秋天,顾云清富锦园别墅院子里的枣儿树跟石榴树,终于结果了。

    这是顾出生的第四个年头,这姑娘果然遗传了她爸爬树的本事,看着结满枣儿和石榴的那几棵树,掳袖子就想往上爬。

    我自然是不能让这姑娘胡闹,这小胳膊小腿儿的,哪经得起这姑娘这么折腾哪?

    我看着院里的那几棵树,眼前又浮现出大片的暗红色,纯真的笑脸、嬉笑不识愁滋味的时光。

    我和四少还有付苗苗,认识了二十来年,这些都是我最亲最亲的人,可如今陪在身边儿的,只有顾云清。

    我搂着顾惜,顾云清搂着我,一家三口在一块儿,让我心里特别踏实,我庆幸的是,虽然哦目睹了也经历了许多分分合合,可我到底把握住了自己的幸福,我和顾云清的幸福。

    “晓儿。”顾云清一手牵着顾惜的小手,一手搂着我,嘴角浅笑,眼梢微挑,蛊惑人心的媚。

    我看着顾云清,我们错过了二十年,整整二十年里,我心里都搁着陆子言。

    陆子言,那个如今和我相逢却不识的男人。

    我记得,很久以前,我曾经问过陆子言,“要是有一天,你在大街上看到我,却认不出来怎么办?”

    幼稚的年岁,总爱问幼稚且矫情的问题,像是要证明什么。

    陆子言星子一样儿璀璨的眼睛笑得弯弯的,他说,“不会。”

    “万一呢?”我不依不饶。

    “那你就叫我,你一喊,我指定能认出你来。”这是陆子言的回答。

    当时,我对陆子言是满心的喜欢,所以听说只捡自个儿想听到的,旁的,自动过滤。他说,我一喊,他指定能认出我来,那时候,即便是这样儿一句话,我听了心里都是甜丝丝的。

    马德里的街头,我们擦肩而过,他没有认出我,或者说,他压根儿没看见我。

    我没有叫他,因为已经没什么必要了,我在陆子言身上耗了二十年,而我和顾云清,也错过了这二十年。可往后的许多年里,我没有陆子言、没有潇潇、甚至没有我哥,我有的,是顾云清,还有顾惜。

    我把顾惜搂在怀里,脸冲着我,然后对着顾云清的唇,轻轻吻了一下儿,“爷,我觉着特别幸福,真的。”

    顾云清抬着我下巴,也吻着我。

    在我闭上眼睛前,我看着这满院子的累累果实,心里也是沉甸甸的满足。

    潇潇,我很幸福——

    苏黎世(转入苏景默篇)

    傍晚,落日西下,云层的遮挡下,天空稍有些灰暗。

    粼粼波光,好看得耀眼,飞鸟掠过天空,给宁谧的城市平添一分生气。

    从大教堂的塔顶上,可以俯瞰苏黎世全景,天蓝如洗,俯瞰下,是一个宁静得好像连时间都静止的城市。

    苏黎世的冬日风情,醉人的美。

    叶芳菲抱着叶子安,身旁还有苏景默。

    一年又一年,叶芳菲和苏景默,始终不远不近,叶芳菲不愿意更进一步;她见不得苏景默难受,可也不大敢再往前一步。

    兴许,不是不敢,是有点儿累了。

    正如叶芳菲自己曾经所说,她已经三十岁了,她没有那份儿心力,她有叶子安,有一个不算完整,但属于自己的家庭,这样儿,就足够了,这时候,任何改变都可能会成为累赘或是负荷。

    “快到圣诞节了,佟易安也要回来了。”叶芳菲淡淡看着眼前景致。

    佟易安一般冬天是在四九城过,只有春秋两季会待在苏黎世;可自打有了叶子安以后,佟易安每年平安夜都会赶回来。

    每年的平安夜和圣诞节,佟易安都会陪着叶芳菲、叶子安一块儿过。

    佟易安和叶芳菲之间,无关爱情,但佟易安对叶芳菲确实是好——近乎千依百顺。

    苏景默立在叶芳菲身边儿,静静看她,只是偶尔会开口。

    这三年,苏景默一直在叶芳菲身边儿,可不敢越雷池半步——兴许是因为从前伤得太过,所以如今如今也就格外地小心。

    “过年回去不?”叶芳菲终于转过头来看苏景默。

    “年三十得回去,过了初三得去趟四九城,初六到十四去上海,十五回来。”苏景默把日程安排细细说给叶芳菲听。

    不论叶芳菲是不是在听,苏景默都会详细地说,因为这样儿的感觉,像是在和自己的妻子说话,把自己每天的日程都告诉她,每天要干什么,什么时候要走,什么时候回来。

    “生意还好?最近跟佟易安有来往吧。”

    苏景默略点了头。

    “你跟顾少从前坑过他,这回千万留神,可别让佟易安坑了回去。”叶芳菲笑了一下儿,很浅的一个笑容。

    苏景默凝着叶芳菲,又听叶芳菲笑道,“佟易安可是个无赖。”

    圣诞节前一天,佟易安果然赶回了苏黎世,平安夜他要陪着叶芳菲和叶子安过,可平安夜那晚上,他们刚吃了饭回去,叶芳菲就发现叶子安发了烧。

    佟易安叫了家庭医生,叶子安烧得不算厉害,吃了退烧药就睡下了。谁知半夜叶芳菲因为不放心,去小房间看叶子安时候,一摸额头,发现滚烫。

    家里没有酒精,只能用酒代替,叶芳菲用药棉蘸着酒,给叶子安擦身子。

    等所有都忙活完以后,已经是凌晨两点,叶芳菲下楼,想喝杯水。

    叶芳菲正好开灯,忽然听到佟易安的声音,“丫头,累不?”

    叶芳菲一愣,没有开灯,顺着声音往佟易安的方向走,走到沙发后坐下,脑袋枕在佟易安肩膀上,轻笑道,“我一三十好几的人了,你觉着丫头这称呼,合适不?”.

    “三十三,不算好几,正青春呢。”

    “得了,再者说,你丫比我不大,就成天叫我丫头。”

    “我比你老。”佟易安略低的声音响起,那感觉,像是一条河流,静静流淌的河流,很是安宁。

    “四九城战况如何?”叶芳菲绕开话题,已经避过了佟易安最初的问题。

    “你说莓子?那丫头比你还难缠,要是有你这么好打发倒好了。”佟易安无奈,但话语里没有丝毫厌倦的意思。

    “你对我不错,是觉着亏欠我,想要补偿?”叶芳菲圈住佟易安右胳膊,静静靠着他。

    “丫头,我不欠你什么,我是心疼你。”佟易安不让叶芳菲再兜圈子,“你晾了苏景默三年,什么打算?”

    “没打算。”叶芳菲懒懒道,“这样儿其实挺好,再进一步,估计就够呛了。”

    “男人的耐性一般不大好。”佟易安低声笑起来。

    “佟易安,你丫管好自个儿的事儿。烂摊子一堆,你还有心思替**心呢?”叶芳菲顺手在佟易安胳膊上掐了一把,“我就是有点儿累了,年纪打了么,没那个心力了。”

    叶芳菲接着道,“我这辈子最疯的那段日子,都好在苏景默身上了。佟易安,你知道不,我回回看到苏景默,就疼,我没办法跟他过日子,我成天对着他,我觉着特难受,可我知道,要是我不乐意对着他,那苏景默就得难受。我见不得苏景默难受,只能自个儿难受。”

    “丫头,你要不嫁我得了,顺便儿断了苏景默念想儿。”

    “滚犊子,”叶芳菲毫不客气,“别拿我开涮,跟你说正经的呢。”

    叶芳菲握着佟易安右手,然后把佟易安右手放到自个儿左手心儿上,“这儿疼,烧的时候,一点儿没觉着疼,可你知道,烧完了是什么感觉?”

    佟易安轻轻摩擦着叶芳菲左掌心,边缘的皮肤还是细嫩如初,可中间那一块儿,要粗糙些。

    “你打算一辈子就这么着?”

    叶芳菲松开佟易安,摸着黑要去倒水,“要是苏景默乐意一辈子这么过的话,未尝不是件好事儿。可我估计,苏景默待不了一辈子,佟易安,你刚才不是还说呢嘛,男人的耐性一向不大好,我过了做梦的年纪,我只想安安生生过日子。”

    “砰!”的一声,叶芳菲刚刚倒满的水杯从桌上掉到地毯上,热水泼在叶芳菲手上,火辣辣的疼。可叶芳菲没管,没管手更美管杯子,而是径自上楼了,上楼前她说,“佟易安,你看看,这杯子掉地上了,我不想弯腰去捡,因为它刚才烫了我,还疼着呢。即便一会儿不疼了,指定还会留下印子。又是疼、又有印子,那我何必还去捡那杯子,给它第二次机会烫我么?”

    佟易安听着叶芳菲上楼的声音,渐渐觉着有些困,就在沙发上睡过去了。

    第二天是圣诞节,叶子安的烧已经推下去了,可叶芳菲不愿再带叶子安出门儿——毕竟是冬天,屋里屋外一冷一热,难保发烧感冒。大人就算了,孩子未必扛得住。

    圣诞节这天,是佟易安陪着叶子安过的,抛开其他所有事儿不说,这是他亲闺女,也是这辈子第一个孩子,自然也是宝贝这哪。

    叶芳菲是一个人出的门儿,没有人陪着,也没那必要,在苏黎世都住了四年多,还能丢了不成?

    圣诞节的苏黎世更是热闹非常,叶芳菲沿街逛了逛,吃过午饭,下午则一直沿着较为安静的河畔散步。

    夜幕垂临时分的苏黎世,一向是叶芳菲最喜欢的——天空从白天的海蓝色转为夜晚的宝石蓝色,处处灯火通明,河畔行人三三两两,叶芳菲时走时停,有时候停下来,便目不转睛盯着河水看。

    起初,是看河水,又过了会儿,发现桥上立着一个人,因为隔着一段距离,所以脸看不大清。可叶芳菲还是能感觉到,夜色与灯火交织下,熟悉的眉目,清浅却又极美,唇是最吸引人的,似乎没有初时那么凉薄。

    叶芳菲放慢脚步,缓缓向桥走去,因为走得极慢,所以好久才到。

    “叶芳菲。”苏景默极少连名带姓地叫她叶芳菲,可这样儿的叫法,反倒显得柔和,而非生疏。

    “手怎么了?”苏景默一眼就看见叶芳菲手上的痕迹。

    凌晨烫得实在厉害,滚烫滚烫的热水,一整杯倒在手上,到现在,还有一大块儿淡红色的印记。

    “还疼不?”苏景默握住叶芳菲的手,刚握住,叶芳菲又抽了回来。

    叶芳菲先是摇头,这才道,“今儿凌晨安安发高烧,我给他降了温 以后口渴,就去倒水喝,结果因为懒,摸着黑去的,刚倒满一杯水,全洒在手上了,倒是不怎么疼,可那杯子,我没再要,因为我想,这回它烫了我,我捡起来,下回指不定还得烫我,我不想被烫,所以索性不要了。”

    “可下回它不一定会再烫你,再者说,你喝水总是要拿杯子,兴许,这杯子以后不会再烫你,倒是旁的杯子会烫你。”苏景默说的话听着有点儿绕,其实和叶芳菲是一个意思——话里有话。

    “那我就不喝水。”叶芳菲望着桥下的河水,像是忽然想到什么,笑道,“以后只喝酒,酒总不能烫我。”

    “叶子,”苏景默轻轻把叶芳菲身子扳过来,对着自己,“对不住!”

    “苏景默,我之前说过什么,你还记得不?我们的关系仅止于此,你要是乐意,我们就这么着,要是不乐意,你想去哪去哪儿,我不会赶你,更不会拦你。”

    “就这样儿一辈子?”苏景默沉默了一会儿,说了一句,“我心疼你。”

    “没事儿,我扛得住。”叶芳菲转生就走,一刻不想多待。

    苏景默就像是那杯子,烫疼了,且疼得过了,所以叶芳菲不愿再让他烫一回。

    当年不管不顾时候,只知道甭管他要干什么,她都随着他,可他压根儿不在乎,不看她一眼,避之不及。

    后来她走了,他有了个儿子,她也有了个闺女,结果这时候,他追来了。

    苏景默,你的话儿,究竟有真心实意的不?

    苏景默曾经那么肯定地说,结婚时一辈子一次的事儿,不能出了岔子,尤其刘桑还怀了孕,更是万事得留神。

    可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刘桑甚至给苏景默生了个儿子,苏景默还是跟刘桑离了婚,来了苏黎世。

    人年纪大了,也就没那么多想法儿,叶芳菲如今已经是三十三岁的人儿了,也是当妈的人了,不能再像当初那么不管不顾。

    叶芳菲走得极快,跟上桥时缓慢的步子截然不同。

    脑子里还是苏景默那句,“我心疼你。”

    叶芳菲走出好远以后才停下,面前还是河,静静流淌的河,叶芳菲深深吸了几口气,忽然觉得,左手心儿疼得像是要烧起来。

    苏晓儿当初说,有人说,手心儿有朱砂,且又能合到一块儿的俩人,将来指定能成夫妻。

    当时叶芳菲听了这话儿,心里偷着乐哪。

    现如今再看看手心儿,那块儿特别难看,跟周围肤色都不同的色泽,每看见一次,都像是要提醒她——什么手心儿朱砂能成夫妻,全是扯淡。

    现在朱砂也没了,叶芳菲反倒觉着,那话儿不是扯淡。她手心儿的朱砂被自个儿给燎了,所以说,她跟苏景默这辈子都没戏。

    叶芳菲抹了把脸,有些湿,好像是哭了。

    抬起头看向河对岸,各色灯光倒影在河面上,煞是好看——有莹莹的碧色,也有温暖的橘色。

    叶芳菲继续沿着河岸走,走了很久,终于到了另一条街。

    街头各色店铺林立,路灯是五星的形状,灯光亮眼,却不刺眼。

    刚到苏黎世的那一段儿,叶芳菲还不知道自己怀孕,佟易安也不会每天都陪着她,有时候,叶芳菲一个人走在街头,她想,要是哪个街头、哪个街角、哪个河畔、甚至是哪座桥上能突然看见苏景默,那她二话不说,指定会立马儿跑过去,在苏景默怀里大哭一场,委屈完了以后,她就会跟苏景默走,无论去哪里。

    整整一年零十个月,从刚开始不切实际的瞎想,到后来完全斩断念想儿——一年零十月,这段儿时间,陪着她的,是佟易安和叶子安,苏景默甚至就像个从没在她生命里出现过的人儿一般。

    生下叶子安的头一年里,叶芳菲也想过,苏景默知道这事儿以后,会不会来找她。

    叶芳菲最后给了苏景默一年,这才是叶芳菲真正的底线,结果苏景默没来。

    等到叶芳菲彻底断了念想儿,想着,就当苏景默这人儿从来不存在过,自己好好儿过日子的时候,苏景默竟然来了。

    现在来,他想干什么?

    叶芳菲不是晾了苏景默三年,而是这三年,她真的不大想看见苏景默,第一眼在苏黎世看见苏景默,叶芳菲的反应是漠然。

    后来跟苏景默见面儿机会越来越多,叶芳菲甚至是厌恶,这张脸、尤其是凉薄的唇,叶芳菲回回看见,就觉着厌恶。

    再后来,就是疼。

    疼着疼着,叶芳菲就彻彻底底没那份儿心力了,她不是矫情,也不是刻意为难苏景默,就是真的特别累,还有点儿害怕。

    割心割肉的滋味儿,一辈子一回就能要了人的命,要是再来第二回,叶芳菲不敢想……——

    圣诞到新年,中间其实没有多长时间,苏景默是年二十九从苏黎世回的锦城,一年就这么一回,年三十,肯定得一家子一起过。

    吃年夜饭,刘桑也在,还有苏守望。刘桑过得还不错,苏景默给了刘桑一笔钱,不是觉着用钱就能补偿什么,而是因为刘桑和孩子都需要这笔钱。

    苏守望一年也只能见着亲爸那么一两回,所以对苏景默不大亲近,甚至头两年,苏守望见着苏景默,压根儿不知道这就是他爸。

    年三十到大年初三,苏景默都是陪着苏守望过,甭管再怎么说,这是自个儿儿子,平时尽不了父亲的义务,只能这两天多陪陪苏守望。

    一般都说儿子像母女儿像父,苏守望长得确实跟刘桑有些像,不光和刘桑像,甚至跟叶芳菲,也有些像。

    苏景默想起在苏黎世的时候,叶芳菲常常带着的叶子安。叶子安跟佟易安,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眉眼鼻唇,每一处都像极了。

    独独是脸型,是叶芳菲的瓜子脸。

    苏景默在锦城带到年初三,临走前,顾三哥又在凯旋宫弄了个场子,说是给苏景默践行,其实就是想知道叶芳菲现在到底怎么样儿。

    那晚上,也是因为确实一年没见,个儿几个高兴,都高了,顾三哥一个劲儿拍着苏景默肩膀,每一下都拍得特别实在,“景默啊,你小子行啊,那是你嫂子知道不?”

    苏景默任顾三哥拍着,顾三哥对叶芳菲也有心思,这事儿,圈儿里都知道。再者说,叶家曾经的确跟顾家有过意向,要撮合叶芳菲跟顾三哥顾风,不过后来砸了.

    “你小子有魄力啊,都追到苏黎世去了,老婆孩子一个不要了,工作也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顾三哥还使劲儿拍苏景默肩膀,就差没给拍出内伤来。

    顾三哥最后喝得眼睛通红,临了,给苏景默这么一句话儿,“佟易安不可靠,景默,三哥就指你了,好好儿待她。”

    初三以后,苏景默打锦城直奔四九城,初六到十四,苏景默是在上海过的,到了十五那天儿晚上,苏景默又回了苏黎世。

    飞机晚点,晚了俩小时,苏景默回到家以后,已经是凌晨一点。

    刚打开灯,放下行李箱,手机就响了。

    苏景默一看号码,立马儿接了,电话那头儿,是三年不变的淡淡语调,“回来了?”

    “刚刚,飞机晚点,晚了俩点。”苏景默还是那样儿,回回叶芳菲只是简简单单一句话儿,苏景默偏是要细细回答。

    “那就好,睡吧。”叶芳菲没等苏景默再说话儿,就撂了。

    一个半点以前,叶芳菲给苏景默打过电话,关机;一个点以前,打了一个,还是关机;半个点前,关机;直到刚才,终于通了。

    那一个半小时里,叶芳菲的心始终提着,就怕飞机出点什么事儿。

    怎么可能不记挂着?——

    凌晨两点二十,叶芳菲看了眼手机,又合上。

    电话忽然想起,叶芳菲看都没看,立刻接通,结果不是苏景默,而是佟易安。

    “又没睡。”佟易安低低的笑声传过来,“你也知道自个儿不年轻了,身体哪儿能这么折腾?”

    “睡了,谁让你丫给我打电话,又给我叫醒了。”叶芳菲嗔道。

    “睡了?睡了电话刚响一声儿就接了?丫头,你以为这电话是谁打的?”

    “佟易安!”叶芳菲忍无可忍。

    “我在。”

    “难得糊涂不懂么?”

    “不懂,”佟易安又笑了一声,道,“丫头,你就是个傻子。”

    佟易安知道叶芳菲要反驳,立刻又道,“你听我说完。苏景默这些天上上海,是跟我谈生意签合同去了,苏景默回家才过一个礼拜,瘦得厉害。你这头儿过得照样儿不怎么的,一到晚上就睡不着,一到白天就睡不醒,丫头,你就是个傻子。”

    等了一阵儿,叶芳菲还是不说话儿,佟易安这才道,“其实我觉着,自个儿也是一傻子——哪儿有我这样儿的,把自己老婆孩子往外人怀里推,老婆不乐意,我还硬是要推,忒傻了。”

    “嗯,你是不大聪明。”叶芳菲回了句,然后开怀地笑了。

    “佟易安,”叶芳菲握着手机,轻声道,“你也是个傻子。”

    佟易安挂了电话,扯出一个笑。他知道叶芳菲指的是什么,这一句傻子,既不是反驳自个儿的话,也不是自己刚才的意思。

    佟易安回想起那双熟悉的笑眼,从那一年开始,就是自个儿眼睛。佟易安笑笑,他觉着,自己当真就是个傻子。

    第二天,天气晴好,叶芳菲带着叶子安外出散步,午后的日光很充裕,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叶芳菲拉着叶子安,一直沿着河畔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桥边。

    还记得那天晚上,华灯初上,她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离这座桥不远的地方。

    桥上立着的那人,有好看的眉眼,还有凉薄的唇。

    苏景默那天对叶芳菲说,“就这样儿一辈子?我心疼你。”

    然后叶芳菲就逃了,落荒而逃。

    心里特别慌,有慌、有涩、有疼,还有自个儿想要逃避的东西。

    叶芳菲领着叶子安,走上那座桥,她在想,佟易安凌晨跟她说的,佟易安说,丫头,你就是个傻子。

    可不是?她就是个傻子——从前想要跟苏景默死磕到底的时候,她是傻子;后来跟佟易安来了苏黎世,她还念着苏景默,她是傻子;现在苏景默来了苏黎世,她却逃了,她还是傻子。

    她跟苏景默,似乎总是在错过,就那么一步之遥。

    在锦城,她追逐苏景默;在苏黎世,苏景默追逐她。

    可偏偏,苏景默是个念旧的人,所以在锦城,叶芳菲跟他隔着的,是苏景默和顾从月的过去;而叶芳菲是个喜欢向前看的人,所以在苏黎世,她想抛开一切,不想再过从前的日子。

    一步之遥,步步错过。

    叶芳菲立在桥上,看风景,看过往的行人,甚至去看河面上的倒影,却始终没有看见熟悉的身影。

    许久,夜色阑珊,夜幕垂落,各处灯火再次亮起。

    叶芳菲正准备走下桥,刚一转身,看见河畔的苏景默。

    叶芳菲牵着叶子安往桥下走,苏景默顺着河畔向桥边儿走来。

    这一次,是不是还要错过?

    苏景默抱起叶子安,很自然的动作,然后在叶子安的脸上亲了一下儿。

    叶子安对苏景默倒也是亲近,甚至主动亲了苏景默的脸。

    “苏景默,”叶芳菲开口喊他,“佟易安说,我是个傻子。”

    “嗯。”苏景默过来牵过叶芳菲的手,一旦牵起,就紧紧地握住,不给叶芳菲挣脱的机会。

    “苏景默,我们以后怎么过?”叶芳菲斟酌了半天儿,始终不知道该怎么说,那一步,怎么跨过去?

    “好好儿过。”

    “过不了呢?”

    “不会过不了。”苏景默松开叶芳菲的手,改去搂她的腰,“叶子,往后的日子,我们好好儿过,你乐意在苏黎世,我就陪你在苏黎世;你乐意回锦城,我就陪你上锦城。你乐意干什么,我都陪着,成不?”

    叶芳菲想了想,这是她曾经说过的话儿。

    叶芳菲又细细想了会儿,她不年轻了,她三十三岁了,她没有多少时间再去错过,再去挥霍。

    她把最好的那些年岁都耗在苏景默身上,现在既然她终于捂化了苏景默这座冰山,她没有道理再把苏景默推开。

    心里别扭和委屈还是有的,但不能因为这个,配上幸福,配上自个儿这一辈子,不值当的。

    叶芳菲认真想了个明白,然后伸手搂住了苏景默。

    叶芳菲在苏景默耳边低声说了一句,然后苏景默吻了吻她的额头。

    静谧的河畔、宁静的桥上,就是这样儿一副绝妙的景儿——景里,不再是只有叶芳菲一人,还有她的爱人和孩子。

    故事说到这里,就算说完了。我想讲述的这个故事,其实是一个关于失去与珍惜的故事。

    或许,每个人的年少,都会有这样一段几位难忘的回忆、这样一个终生不忘的场景。那一年,垂杨柳下、清溪河畔,是最初的懵懂;那个金秋,满目的暗红色,是成熟与收获的颜色;那个夜里,漫天的星子,炫目的笑;那年冬天,恣意妖娆,如火一样灼了人的心神。多年以后,我们想起这些美好的过往时,会握着身边人的手,会心一笑,这些,我们错过了,可眼前人,我们把握住了。懂得惜福,幸福就会被我们牢牢抓在手心。(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