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编 辑 说 明(1/2)

    一

    魏文帝黄初元年到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二二○——二八○),是中国历史上魏、蜀、吴三国鼎立的时期。记载这六十年历史的比较完整的史书,是西晋初年陈寿著的这部三国志。

    唐代以前,本以史记、汉书、东观记为三史,后来东观记失传(现存的东观汉记是后人辑佚书),就称史记、汉书、后汉书为三史,后人推重陈寿的史学和文笔,於是又加上三国志,称为四史。三国志继承史记、汉书而作,成书远在后汉书以前。司马迁的史记是通史体,班固的汉书是断代史体,三国志把三国分成三书——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共六十五卷,在断代史中别创一格。

    陈寿成书的年代虽然不能确定,但知他死在晋惠帝元康七年(公元二九七),这时候魏的最后一个君主陈留王尚未死去。当时魏、吴两国已先有史,官修的有王沈魏书、韦昭吴书,私撰的有鱼豢魏略,这三种书是陈寿所根据的基本材料。惟蜀国无史,必须由陈寿直接採集资料。陈寿是蜀人,又是史学家谯周的弟子,在蜀未亡时即注意蜀事,他所採集的虽然不及魏、吴官史那样丰富,也终於完成蜀书,与魏、吴两书并列。总的来说,因为陈寿见到的史料有限,所以三书的内容都还不够充实。三国志没有志表,正是因为材料不足;后来裴松之所以要给它作注,也是要补救这个缺陷。

    魏、蜀、吴三书曾各自为书。旧唐书经籍志以魏书入正史类,蜀书、吴书入编年类,这种分类法,固然错误可笑,但由此可以知道三书在宋以前曾经是独立流传的。三国志最早的刻本——北宋咸平六年(公元一○○三)国子监刻本,吴志分上下两帙,前有刻吴志牒文。后来绍熙的重刻本里,也保留着一页咸平国子监刻蜀志的牒文。可知咸平刻书时虽已合併,但三书还是分别发刻。

    二

    陈寿死后约一百三十余年,裴松之为三国志作注,至宋文帝元嘉六年(公元四二九)告成。东晋以后,史料的发现已经渐渐多起来,裴松之广泛地搜辑,利用这些资料来补充陈书,正像他自己所说“绘事以众色成文,蜜蜂以兼採为味”。裴注的体例,在他的进书表里提到有以下四个方面:一、“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二、“同说一事而辞有乖离,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纳以备异闻”;三、“纰缪显然,言不附理,则随违矫正以惩其妄”;四、“时事当否及寿之小失,颇以愚意有所论辨”。按隋书经籍志著录裴注三国志,除本书六十五卷外,还有叙录一卷。可惜唐以后叙录失传,使我们对於作者的意旨不能得到更深刻的瞭解。

    一般注释古书,大都专门注意训诂,裴注的重点则放在事实的增补和考订上,对於原文的音切和解释并不详备。四库提要称:“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欲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删弃,故或详或略,或有或无。”这话毫无证据,只能认为撰提要者的臆测之辞罢了。

    裴注多过陈寿本书数倍,明以前人若王通、刘知几都讥其繁芜,叶适至认为“注之所载,皆寿书之弃余”(文献通考一九一)。清代学者虽然推重裴注,但也有人指责他有的应注而不注,有的不应注而注,引书有改字等等(见赵翼陔余业考六、四库提要四五及卢文弨的批注)。其实这些都是小缺点,并不能因此掩没它的长处。裴注引用的魏、晋人著作,多至二百十种,著录在隋书经籍志中的已经不到四分之三,唐、宋以后就十不存一了。而且裴注所引的材料,都首尾完整,侭管说它“繁芜”,说它“寿之弃余”,单就保存古代资料这一点说,也是值得重视的。

    作后汉书的范晔和裴松之同时,以年龄论,裴比范长二十岁,范死在宋文帝元嘉二二年(公元四四五),裴死更比范后六年。两人虽然生在同一时期,同样搜集史料,但他们运用史料的方法不同,范晔组织所得的史料编或后汉书,裴松之则用来注陈寿的三国志。试取陈寿、范晔两书中篇目相同的十六篇列传比较,范书比陈书篇幅增多约一倍,那些多出来的材料,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