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一章(1/2)

    第一章

    亲爱的母亲当年真是大大地失策,她让我守在缝纫机旁当帮手。我经手的大都是破旧的半成品:一个裤腿拆开后改成一个袖套什么的。那些针眼和旧线以及光线幽暗的家令我感到窒息。这酿就了我对母亲说不清道不明的怨恨,母女骨肉分离的灾难只是个时机问题。

    十六岁的春天,我是个病怏怏的女孩。发育得不好,又拼命害羞,驼着背,用手肘护着胸,像是怕那儿会掉下些什么。那时像是存了些阴郁的恶意,对谁都爱不很深。特别鄙视已婚妇女,觉得她们过于丰满招摇,不晓得遮盖自己,出卖了女人的含蓄美。唯有母亲是清白的,我固执地对自己说。

    人们都说女儿会仿效母亲,又说从母亲的品行中能看到女儿的将来。所以母亲的微妙变化都会引起我一番惊恐。

    母亲原是事业女性,文绉绉的,我喜欢有一个爱捧书的母亲。她能使家庭充满清高的情愫。"文革"葬送了她的前程,于是她从此归依家务。现在想来,她不高明在于把苦衷带进这家庭,把怨气迁在亲人头上。她很蠢地抱怨着,为些小事对父亲暴跳如雷。这简直是我的蒙难日,只要他们一吵,我就会神经兮兮地跳起来关紧门窗。假如这时有人往我家方向多看一眼,我就视那人为仇敌。

    我菲薄的自尊心很快就被撕破,是母亲亲手撕的,像平素斯一块碎布。她开始大声跟邻居吵架,责骂别人缺少教养,脸上依稀寻得一丝职业妇女鹤立鸡群的自鸣得意。她每一个尖锐的发音都刺痛我的太阳穴,我躲在家里,老觉得谁在抽我的脸,抽得肿起来,疼得龇牙咧嘴,忍不住要呻吟,要昏厥。

    我常常产生幻觉,仿佛那个可怜又可恨的女人就是我自己。痛苦化成了深刻的怨恨,它教会我斜着眼瞧她,眼光很邪恶;有时我想死,用之来报复母亲。可是那股恨里却很复杂地裹着一种特别的爱,简直畸形。我越是在心里遗弃她,就越发想维护她,弥补对她的遗弃。我想,这大概是血缘带来的一脉相承的亲近感,它真叫要命。

    那种既爱又恨的感情折磨我:灵魂早已飞走,在远处飘摇;躯体却厮守在母亲身旁,寸步不离。母亲去水龙头洗衣,一身单薄的夏装被风掀弄着,我必警惕地守在那儿,挡住任何男性形形色色的目光。我分不清到底是爱母亲的纯洁还是在捍卫自身的纯净,两者搅成一片,天昏地暗。

    最使我难堪的是母亲很爱我。我惶惑,感到自己辜负了一个人,堕落了,成为十足的伪君子,一个为世人不齿的黑心女人。我难以自拔,只好期望出奇迹--一场大战乱,我逃到天涯海角,从此隐姓埋名一生,晚年凄惨;或是战死疆场,寄一绺额发献给母亲。总之,唯有那些苦难的结局才能惩罚和洗刷自己。

    枯燥冗长的生活犹如沙漠,人能生存下去,不被吞噬,细细寻去,必是那人心里有些希望和欢乐。我当初的欢乐在旁人来看或许太渺小,可它确确实实是我的甘泉。

    我亲密的女伴美妹就是最好的见证人。

    美妹住在我们楼上,美丽的小脚踩着我家的天花板。她与我同龄,说话软绵绵娇柔柔可心里成熟得吓人一跳。她体态婀娜多姿,尤其令我羡慕不已的是她漂亮的夏装;这致使我记不起她其它季节的装束。

    赤日炎炎的十六岁夏季,她趿一双厚底本屐,鞋带鲜红鲜红的;那时少女们流行穿"越南衫",就是圆圆的和尚领,拉链装在背后的短袖衬衣。独独她拆除袖子,挖低领口,再镶上一圈用本料做的抽绉花边;这就洗清椰林丛中苦兮兮的越南少女味,显得大富大贵,很有一番日本仕女的妖娆风范。母亲曾说美妹善于修饰,意思指她并不漂亮。对于一个陌生女孩我能立即判断她是美是丑;但对朝夕相处的人就困难了,我觉得美妹的长相本该如此,没什么可挑剔的疵点。母亲的目光竟如此锐利,我想她肯定也不满意我的外貌。

    美妹已恋爱了整三年。对方是我远亲,浙江人,很有江南才子的风度。小多阿哥一九六七年初来我家住过几天,处处宠着我,眼光温和得让我想放声大哭。他走后不久就越过我频频跟美妹通信,把他的远房表妹冷落在一边。表妹在一个雨天跑出去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发了一天高烧,烧退后嫉妒也就消除;反倒觉得一旦美妹成为嫂子,身边又多了一房亲眷。

    很快我就发觉自己富有恋爱的天赋。早恋是秘密的,我不仅能做到守口如瓶,而且时时会冒出许多新点子,比如教美妹在信封下端只写"内详"二字;或是让她在回信里夹一片可爱的树叶;要么署名时化一个洋气的假名玛丽什么的。美妹为此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有关爱情的事全部向我公开,仿佛我真是个恋爱老手。

    他们靠情书维系爱情,然而不论美妹这边的去信如何情意绵绵,那边的来信总是干巴巴的,大谈形势,有点像重要文献。我怎么也不相信那多情才子会如此乏味,总疑心是邮电局有个坏邮差在搞恶作剧。

    初夏时小多阿哥终于报名去黑龙江,知青专列路过上海,我陪美妹去火车站见他。刚说了两句话,递上美妹千辛万苦攒钱买的一盒桂花蛋糕,火车就启动了。匆忙中我听他热烈地对美妹说,我自立了,从今后就有谈恋爱的资格。乍听此言,我差点冒出一头冷汗:原来男人把资格看得比爱情更重要,太冷酷无情!那些树叶那个玛丽全都变得可笑而又轻佻,有点故作多情,我险些大叫上当。

    美妹用手绢擦着眼角,没等我前去安慰,她又偷偷地笑了。我做梦也未想到,她是听了他那句话后才真正爱上他的。世上最傻的是女人,最聪明的也是女人。

    从此,小多阿哥的情书有了深长的情思,仅称谓就三天一大换:从美妹简化成妹,再演变成心上的爱妹,一封比一封花哨。热恋中的美妹变得鬼里鬼气,不再全信公开,只允许我从某一行某一字起读,还未过瘾她就信手夺去。那些句子真挚得催人泪下,激情得如火如荼,我震惊,爱情竟然能迸发出如此炽烈的热情!回想起自己那一套小技巧,简直是捉襟见肘。寂寞时我就痴痴地背诵那一段段情书,感觉到心里不断流淌出什么。母亲拍我的肩,说我呆若木鸡,神情古怪,然后她就笑;再后来我也笑,却不知为何笑。

    多少年后的一个大雪纷飞的除夕夜,香气袭人的少妇美妹告诉我说,当时向我出示的片断是全部情书中的精华。无论如何,我至今感激她的美好的虚荣和慷慨,它们使一个原本站在爱情大门外的孤独女孩,窥见爱情美妙的圣光,从此她狭窄的心灵之中多了一份光彩。

    郑闯就在那时闯入我的梦。

    在那个年龄,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个高年级男生。仿佛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哥哥;但又绝对不能是高中生大学生,那些人太老成,像叔叔似的。他必须有点贪玩,不怎么仔细,甚至带点瞧不起女生的野气;跟这样的男孩好得难分难舍,把他驯服得温文尔雅。那才叫女孩的理想!然而,东拼西凑起来的那个飘渺的白马王子,竟会被一个木讷得不起眼但活生生的男孩击败。

    十六岁那个百无聊赖的暑假。我们居住的里弄发生一起怪现象:弄口的大批判专栏天天遭人破坏。里革委不好交帐,就让些中小学生轮流在弄口值班。我跟美妹踊跃报名倒不是贪图积极分子的名声,而是因为那段时间实在是渴望一些零花钱:每值一天班,就可去里革委领一碗阳春面的钱和粮票作为津贴。粮票我们存起来,钱就派了大用场,或是买黑丝发带,或是一两苔条梗嚼嚼。我不怎么会花钱,支派钱都学美妹,果然,不仅买回了心爱的东西,手头还很阔绰地剩余了块把钱。

    郑闯也属领津贴之列,他跟我们同届,在学校默默无闻缺少权威。他母亲是里革委主任,所以他在这班看守中地位特殊,变得引人注目。美妹常跟他搭讪,问他如何花销津贴。他回答说吃光。脸上带着饿汉的自豪,说得斩钉截铁。

    一日值完班,他不知从哪弄来一部黄鱼车,说要带我跟美妹去全市名气顶响的面店吃面。美妹拽着我跳上车,连声问你请客吗?郑闯不露声色,把车蹬得飞快,像是在兜风。路旁贷树呼啸而去,郑闯野心勃勃地说在检阅大部队。美妹叫他快门嘴,他有些不悦。

    他真的带我们进了一家大开面的店。我们各自要了一碗阳春面,这是最低档的面,除了光面就是酱油汤和几瓣葱花。郑闯像个老食客一般,沉着老练地在每碗里添了许多米醋和胡椒粉。面又酸又麻,但因为佐料是不必各自付钱的,大家仍觉赚了一票,心头很是满足。

    那以后,我发现郑闯对我随随便便说的每一句话都记得极牢。比如我说我外婆住在老西门净土街,隔几天他必说,净土街是条小马路,查过地图了,它跟南市中华路相近。我原对细致的男孩深恶痛绝,没料到关怀临到自己头上,感觉也开始走样。我时常注意郑闯,他是个瘦弱男孩,白净得近乎于病态,衣着合体,脚上的松紧鞋白滚边始终用白粉抹得刷白,甚至他还有一块叠成四四方方的麻纱手帕。我吃惊男孩怎么整洁到这种地步。

    我们之间从此有了说不清的默契,很细微也很奥秘,精灵般的美妹都体会不出。那时我不懂得打扮,老穿母亲的旧华达呢裤,厚厚的,腿上全是汗也不在乎,只因听说华达呢料贵得要命,就当成宝贝四季穿。一天,郑闯突然递了张纸条给我,动作如不及掩耳的迅雷。我激动得发蒙,耳朵里响着音乐,撇下美妹,慌慌忙忙地奔进家。那天是母亲发薪的日子,家里空无一人。纸条的内容毫无诗意,写着:请把裤子改得小一点。可是重要的是递纸条的这种非同小可的方式,意味着一个长相平平的女孩受到男生的青睐,从此炽烈的爱情会将光环罩在她的额上。

    我激动得想大哭一场,最好哭得死去活来。造世主是那么公正那么怜悯地对待人;我觉得从此再跟光彩耀人的美妹在一块,心里就不再含有隐隐约约的卑怯。

    我快乐地走来走去,在一面泛色的穿衣镜前观察自己的眼睛,那儿温顺、潮润,像小动物的眼睛一样安详。我站后一步,看清了全身,然后再转动身子看每一个侧面。裤子确实肥大得可以装下两只胖母鸡,况且裆太长,拖拖拉拉只配给老太婆穿,我一股脑地把它脱下来。风吹在腿上,愉快让我想起郑闯常哼的歌:小裤脚管三寸,越小越漂亮……

    最不甘心做缝补的我居然量呵剪呵,废寝忘食地把裤腿改成窄窄的那种,裆也短去三四寸。穿针引线时我不停地哼着歌,宛如一个懂得包罗万象事物的成熟女人。我是在为另外一个人效力,为了称他的心,我在所不惜。

    裤子改得成功,套上它能显出秀丽的轮廓,我的腿本来就挺拔而又健美,完全没有必要掩饰它们的曲线。美中不足的是两条裤腿的内侧有点吊起来。我想好到人多的场合就把双腿紧紧并拢。这缺陷能够弥补就算不上是什么缺陷,我就是那样认识万事万物。

    母亲领了薪金归来,几乎一进门就察觉了我的新潮裤子。我至今仍相信她对我拥有特异的敏感。她把眼睛瞪得大大的。我耸耸肩,等着暴风骤雨,以为母亲会责怪我变坏,会疼惜那条价格昂贵的华达呢裤,可这一切只发生在想象中。母亲什么也没说,偏过脸去看着墙。但我已经看到她眼里的惊恐,这对于我是陌生的。

    隔了三天,我差不多把这一幕忘光了。母亲在一个夜晚用手肘碰醒我,小声说,你要永远记着女孩要有庄重的品质。刹那间,我紧张得上不来气,快要窒息了。母亲已看透了我的全部,这引起我的羞辱和忿恨。我看不清她的脸,她的眼睛。床边的一小片朦胧的星光只照请她的前胸和胳膊。我用手拼命捏她的胳膊,扭动身体像在与她作生死搏斗,心里怨恨她知道得太多!

    我的好母亲掰开我的手,转开话题。只说腿上绷着那条毛乎乎的华达呢裤,非捂出痱子来不可。接着她伸手捏了捏我的腿,嘀嘀咕咕地说了句真结实。我破涕为笑,说美妹的腿比我的还要粗,还起了些小粒子。母亲听后二话没说,掉头就走。

    第二天早上,母亲眼圈下有两块黑晕,人像厄运临头般憔悴。遇上我疑惑的目光,她故作镇定,用手掌拍我的脸。可是这无论如何也掩不掉她的忧郁和虚弱。据我观察,母亲就从那天起衰老下去,走上女人的下坡路。

    如今我还常常思忖,那个夜晚,那条充满青春气息的腿为何会使母亲震惊到如此地步。后来我问我母亲,她说她不记得有这样有悖于常情的事。我想她一向是坦率的,几乎怀疑自己有些神经过敏。不过,母亲最末了添了一句话:女儿长大了,母亲就应该老了,一代一代都这样。

    说郑闯的反应吧。那天那个身材像小鹿似的女孩袅袅地走到弄口,他突然涨红了脸。事后他悄悄向她投去深情的笑,一连数次。女孩像个矜持的公主,深藏心迹。

    郑闯仍时常载我跟美妹去光顾那爿面店,骑车的姿势越发潇洒,发展到双脱手,任笼头七扭八歪,似乎在耍杂技。美妹跟我吓得尖叫,他却畅怀大笑。美妹一直不知她只是个局外人,处处唱主角,见我在面店里坐得端端正正,就讽刺我假冒大家闺秀。郑闯插言道,女孩文雅守规矩的好,我闻此言,内心敬佩母亲的英明,于是处处庄重,不敢疯笑。

    我很高兴有美妹挡在中间,这样很安全不用担早恋的名声,三人同出同进,就能以友谊遮人耳目。郑闯看来也如此,我们单独在一起他会局促不安,窘得连我的名字也叫不出口,可美妹一到,他就如鱼得水。

    郑闯常帮我开脱,引起美妹这个鬼东西的猜疑。她侧过脸瞧瞧他又瞧瞧我,怪怪地笑,笑得意味深长。那诡秘的笑使得我心里发毛,一味想着没干过丑事。郑闯也沉不住气,胡乱找了个借口,快快离去。

    美妹直起腰瞧着郑闯的背影说,这个人对你有意思。我一愣,想也没想就开始否认,还说了许多激烈的话来解释,甚至发了誓--天知道我为何要假装得那么像,大概是天生的一种才能。总之,好像脚边就是个陷阱,我不开脱干系就会掉进去,狼狈不堪。

    美妹卖弄老练,摸摸我滚烫的脸颊,说别伯呵这是一桩喜事,有人追求有人爱是女孩的骄傲。她脸上光闪闪的,洋溢着真情,我险些要溶化进去。只是已经把坦白的路全都堵死了,只能一错到底,拒不承认。

    不久里革委宣布不再发放津贴,于是郑闯头一个散了。这一散他从此就像气流那般抓也抓不到,我简直觉得他只是一场梦幻,让人空欢喜一番。有时路过他家,看见他洁白的衬衣晾在竹竿上,过去的欢乐和甜蜜便涌入心房。只要活在同一世界上,我们总会有相逢之日。男人都是看重资格的,比如美妹的情人;我想我得给郑闯足够的时间。那段时间,美妹不止一次咬牙切齿地骂郑闯是个薄情鬼,我继续装得轻描淡写。我发现这是原始而又本能的小狡猾,每个女孩都有一手。

    每逢夜深人静,我都悄悄地把枕头垫在背上,仰睡。清晨再换回去。因为怕母亲察觉,她只要看上一眼,就能知晓女儿赤裸裸的用意--那个女孩野心勃勃地想把自己修炼成一个挺拔俊俏的美人儿使那个男孩有恋爱资格时根本不会改变主张。

    我于是常落枕,颈脖疼、锁骨也疼,疼得禁不住想顾影自怜。我就这么苦熬了整整一个季节,熬出了还算可观的结果。

    秋天来临,我有些掉头发。我还穿那条华达呢裤,膝盖那儿磨损得厉害,怎么洗还是油光光的;裤腿仍是有点吊,也仍用老办法来遮盖。我的头发油性大,又过于浓密,与瘦削的脸颊不相称。我很高兴它们一点一点落在地上,纠成一团死在一块。我不清楚这是爱情的干扰,它早早就跑来与我为伍;我只看清头发疏稀了。脊背的曲线很合人意,不再驼着,瘪瘪的前胸不再空空落落。

    我说过,只要活在同一世界上,总会……一个秋风发紧的黄昏,那个女孩突然感到心头颤动起来,她对母亲说肯定要发生什么事。她母亲未卜先知地说,你一定是积食了,出去奔一圈就好。母亲的脸色不知怎么就悲戚了。

    我揣着狂乱的心奔着,穿越大街小巷。现在不能积食不能生病,毕业分配近在眼前,我需要体力。我漫无目的地奔,竟然在一个拐弯处跟人撞成一堆。

    那人正是郑闯。见到他我就强烈地感恩起来。像感恩母亲,又不像感恩她;感恩一种超自然的神力对我的偏爱。母亲只是一个使者,她亲手把亲生女儿从身旁推开。

    郑闯敞着衣领不怕冷的样子,我在他眼里看到一朵小火焰。我们相对无言,局促得半死。终于他说他打算去黑龙江林场;他说那儿有工资,能养活自己。他没征询我的去向,仿佛他已全盘考虑过,预知一切。我没表态,好像不必说透,不必海誓山盟;因为除此之外我别无他路。

    我当晚就把些心爱之物归在一个硕大的塑料包里,我还向母亲讨回我周岁时的照片。我要把我的一切都带走,丝毫不留。

    我们本来夏天就该分配的,因为上一届没走绝,所以到了深秋才轮上我们面对命运。我是头一批报名去黑龙江林场的。美妹是个独女,本可留城当青工,可关键时刻杀出个冒牌哥哥,他是美妹养母与前夫生的儿子,已留城;美妹随遇而安,当即决定走我那条路,投奔在黑龙江林场的情人小多。

    两个同为爱情牺牲的女孩霎间很悲壮地拥抱在一块,成为没有间隙的一体。这使我摆脱了对母亲混淆不明的挚爱,再见她时,我把她看成是上个时代的人。

    我与美妹息息相通。美妹无比痛恨她的养母。那是个干瘪枣子般的女人,瘦得有点巫气,总吃药。浑身散发硫磺味;我们尊称她为大阿司匹林。她一定从心底厌恶她美丽养女的芬芳体香。跟美妹说话她常用手帕捂住鼻子。那是块水红色的手帕,她常揉搓它。美妹过去一向是逆来顺受。现在大阿司匹林一下子冒出个前夫之子,美妹突然强硬起来,常跟养母大吵大闹。我立即响应,只要一见大阿司匹林就报以轻蔑的嘲笑。那个不可一世的女人居然害怕这嘲笑,嘴唇哆嗦着,脚步七高八低。

    如今她年近六十,待养女十分和善,可她仍恨我,我想这种恨在那时就已深入骨髓,永远无法根除。

    美妹每回反抗都会引来灾祸。大阿司匹林总挑唆现任丈夫来惩罚美妹。美妹的养父本不凶恶,极有理智,可在两个女性的明争暗斗中他男性的粗鲁被激怒了;他责骂养女,有一回甚至掴了她一记耳光。美妹受此冤屈,突然扑上去把头扎在他怀里纵声大哭。我冲进去拖她,忽见一滴男人的泪从他眼角边渗出。

    当夜,我失眠了,男人的脆弱让我心酸。我想我得立即打消这念头,彻底忘掉此事,否则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就不会有颜面再活在世上。那夜美妹搬下来住,就挤在我身边,我摸摸她肿起来的半边脸颊,她睁开眼睛说她愿意挨养父的打。她说她爱他怜悯他,因为他娶了个既可恶又污秽的女人,他是个倒运的好人;每回撞见那女人用尖爪般的手搂住他的脖子,她总惊吓得不能自拔,怕那女人会掐死他。

    美妹没有真正的亲人,可是人总归要为自己寻求亲人。她对养父寄予亲人般的深情,不那样她就没法安心。我理解美妹的爱,可对那两个四十出头老头老太的举动很困惑。我使劲掰美妹肉嘟嘟的肩。

    美妹说即便到了七十岁,人还是需要爱。她又说四十出头不算老得不可救药。电影中的将军们大都有一把年纪,头发花白,有抬头纹。她觉得他们反而更有人情味,充满勇敢和智慧。我说也许她将来会嫁一个驼背司令,给那老头当太太。美妹用被子裹紧身子,缩成好小的一个人,很像个孤立无援的弱女子。

    我单独地醒在黑暗里,烦躁得想唱几句小调。懂得了男女间的爱如此普及,连大阿司匹林都掌握在手,我觉得自己变得烦琐;爱情泛了色,仿佛一件日用品。日子越久就越旧,越旧就越舍不得丢掉。我忽然担心我的爱维持不了那样的磨损,我想到了四十岁时肯定逃不掉的破碎。我想我是个不幸的女孩,这么早就担待着将来。我拍自己的头,强迫自己安睡。

    上午我醒得很晚。那是个绝顶好的晴天,透过久经日晒的旧窗帘我能想象人在太阳底下,被阳光淋得膨胀起来,就如一些厚厚的棉织品,或像一团棉絮。我笑得露出牙齿,心情骤然好转。人有点累,是那种刚挣脱梦魇的疲慵。我平躺着,还想划算一番未来的爱情。

    美妹急匆匆跑来,梳洗一新的脸上显得苍白。她带来个紧急情况,去淮南去崇明的同学都收到通知单,唯独我们被遗忘了。

    我踉着她一路颠到学校。那儿充满类似战争气氛的火药味。人很多,主要是男生,笑的骂的无所谓的,就是不见哭的。在我的认识中,男生们是专打天下的,有泪也不能当着人淌,这是他们跟女生的区别。

    美妹熟人多,不一会儿就打听清这一拨是去淮南的户头,他们议论那儿种稻,有米吃,只是当地贫下中农个个精明。

    教师办公室铁将军把门,据说毕业班的班主任都避风头去了。那扇门上写着我们正班主任的大名,并划上黑框。很恶毒地打上黑叉;门上的小玻璃被砸出一个圆滚滚的窟窿。

    这个破败的学校显然并不欢迎我们,恨不得一脚踢开,可除了这儿,我们还能去哪儿?学生一拨一拨来得更多了,有的还没收到通知单的当即就贴出了决心书,满满一纸的豪言壮语。我们想等些新鲜消息,就在操场边站定。

    美妹眼尖,发现了人群中的郑闯,她兴奋地向他招手。我一无表示。自从美妹知道我跟郑闯的事后,有她在场,我跟郑闯就成了陌生人。这是一种甜蜜的别扭。郑闯跑来,脸色苍白,有点心神不定。他手头有不少贩卖到的小道消息,比如说林场本不收女生,是上海方面硬性搭配去的;又说林场钱虽多可苦得很,吃的是六谷粉,可目前,吃米的地方全都满额了,要退也没有退路了。后来那面有人叫他,他就匆匆而去。只见他在一个新人群里连说带比划,大概又把旧消息贩卖了一遍。

    美妹说他原来是个能说会道的人,好像在笑话他饶舌。我有些不高兴。美妹不知忧愁地笑起来,疯疯地说,两个人一条心。爱情真是可爱又可怕,处境紧急,它却仍姗姗跑来,仿佛离了它,万事都无光彩。我们两个爱字当头的女孩被秋阳晒得暖烘烘的,红着腮,站在一帮气急败坏的男生边上谈论爱情--就那么谈,大胆得彻底。

    美妹说她永不嫁人,嫁了人就完了,孩子尿布弄得婆婆妈妈。她说将来她跟小多做邻居,两个人之间很纯洁,可以有个合用的厨房,餐具都是银质的,她每逢休假就叮叮当当地做可口的饭菜。

    我很陶醉地听,这日子富有诗意,很纯,很洁身自好。我想世上那么多女人都糊里糊涂去嫁了人,唯有我们是清醒的。我跟郑间也永远做恋人。两个清清白白的人,爱情会熠熠发光,永不衰旧。

    我远远地注视郑闯。希望他能得到感应:毕竟,我为他也为自己找到了幸福的通途。可他十分迟钝,只顾在那儿比比划划,宛如一个公务在身的能干男人。我不怪他,找爱情应该是女孩的使命,我在一本书中见过这话。

    突然,我们的正班主任阴阴地从教学楼里闪出来,他走路有点特别,不雅观,大概这样的走法一万个人中只有一两个,所以这成为一种个性和特征。他在那儿一闪就又消失了。

    我们跟踪追击,跑到教师办公室,他正巧在门口。这个文弱书生型的先生正粗野地翘起脚,用鞋底蹭那门上打黑叉的名字。我当即打了个寒噤,觉得遇上他恨的人,他也会凶恶地用脚去踩他半死。

    美妹很乖巧地代他打抱不平,然后不失时机地问起我们的去向有没有定下。先生抿着嘴对她说,你的通知单这两天就下来。美妹心花怒放地拍一下手,人往前一扑,差点撞到先生身上。先生用余光斜斜我,干咳了一声,我觉察出他神气里的趾高气扬,在这种场合假如开口请求或是询问,将是屈辱的。我只觉血在往上冲,头胀成一个大箩,返身就走。

    后来美妹追出来,她怪我傲气十足,从一个最受宠的女生变成先生的冤家;而且在关键时刻不懂得低头缓和矛盾。

    我说我就是那种人。美妹说别嘴硬,你要不改,吃亏在眼前。她说得那么绝对,那么斩钉截铁。我大受震动。我这人有个特点,就是常常把自己当成一个外人来看待,讨厌那种偏执、敏感、孤做的性格,也觉得这样活着不开心。不过,看的清楚却一点动摇不了现状。人都有自己的本性,根据本性行事人才是活生生的。十六岁时我对这点就有深刻的预见,这是得天独厚的。

    然而,本性带来的报应接踵而来!

    隔了一天,美妹收到了获准去林场的通知单。要命的是没我的份。我们两个像丢了魂一般去学校,半路上让我们的副班主任拦住。

    张晴观是个五十出头的老太,但衣着花哨,据说这出自于很不妙的军阀家庭出身的烙印。当时她是我交际圈里唯一离过两次婚的女人,生活落泊,可丝毫不带女人的哀愁,我觉得这才是她父亲传给她的刚烈气概。

    老太满脸是生动的表情,只说林场是反修防修前哨,政审要求极严、我不善罢甘休,追问她我档案里究竟有什么污点。她愧疚地一笑,说我有个舅舅不怎么过硬。这对我是致命一击,一切自豪自爱自信全瘫软下去,我觉得自己在出丑,暴露了阴谋家的真相。我确有个舅舅有政历问题,填表时我隐瞒了,万万想不到这条老根让学校兜底挖出来!美妹这家伙在一旁插嘴,抗议说不该唯成分论,校方应出面帮我说话。张晴观她一味苦笑,最后让我自己去找正班主任。

    我狂奔回家,身体向一边斜着,两手紧紧地缠在胸前,心惨痛得几乎麻木。人空掉了,思维飞走了。好在还认识家,那条路我走了十六年,那个旧家从未像今天那么遥远,我差点要倒在半道上。

    我在小床上躺了整整一天,好像是一次漫长的昏睡。等到家里的光线微弱到极点,我才感到脸颊一阵麻木,原来我哭了,泪水汹涌澎湃地泡肿了我的脸。

    母亲突然到了,她用手掰过我的脸,睁大眼睛看着我。她的手重,我的脸颊一阵刺痛。我反感地跳起来,一句想也想不到的话凶狠地冒出来--是你的亲戚害了我。她颤抖了一下,脸色冷下去。从此以后,灰心和绝望就缠住她不放,仿佛她身上最辉煌的锐气给切割掉。是让她那冷酷无情的女妖,让那个从她生命中分化出去的女孩切割掉的。

    母亲冷冷地说她准备养我一辈子。我嘲笑地望着最亲的人,爱情前途眼看都倒坍了,我不必再伪装成可爱的女孩。母亲站起身,努力站得挺拔,她说那么还是去学校求求班主任。

    我大声叫不,叫得声嘶力竭。我绝不能让母亲弯着腰去求人。我说那样我情愿去死。说罢此话,我跟母亲抱头痛哭。

    人的感情真古怪,当全部眼泪都淌光,我忽然又兴奋起来,因为这步棋并没走死,假如我能转败为胜,无疑就成为强手。

    我首先想到正班主任诸嘉运。

    他比我们大不了几岁,教数学,好胜心盛。常见他跟某个男生扭成一团。他的宗旨是让学生服他,向他屈服,好像生来是个压迫狂。他初接我们班时似乎对我特别宠,一般女生围着他看批改作业卷,他会拣出我那一份压在最后,我抗议,他就微笑。可是一句话就使我对他的印象大变。那是个阴天,小雨似有似无,课间时我去操场跑了一圈,跑完才发觉他站在操场边注视我。我路过他身旁,他说你跑起来很轻快,只是裤子大一点,否则像个运动员。我的天,他居然注意了我的裤子,我跑路的姿势!我扬长而去,刚走了几步,就想到他可能还在原处。回头望去,他的目光直射我的背部,这正是我顶恼怒顶忌讳的;我的背部突如其来生出一片小疙瘩。于是有一种说不明的受亵渎感。人真是滑稽,郑闯提到我的裤子时我那样满不在乎;那个人说同样一个意思,却丑恶得变为一个刁滑的人,很是不干不净。从此我总给他嫌恶和警惕的目光,他越气急败坏,我就越兴奋,以为挫伤了他的邪气。一直到八十年代初,我听说他结婚了,娶了我们班另一女生。我恍惚明白,我的错误在于不公正;我没有把他当成一个未婚的男人,而事实上他是。

    在那个十六岁的不眠之夜即将过去时,我已决定去找诸嘉运。这大胆的计划令人激动,我想好要先发制人,并且从容不迫地穿上一件深色秋装,不是去恳求人,而是去交战,去针锋相对。

    我没敲门就撞进办公室